? ? ? ? 吃十三香小龍蝦,一盤大概兩斤左右吧,端上桌我肯定不會去吃那盤龍蝦,都是等大汪先吃,他自己吃吧也不好意思,就會剝給我吃。
? ? ? ? 他剝一個,我吃一個,他剝一個,我吃一個......然后....... 一盤小龍蝦,他最后只吮吸了蝦頭和手指,其他的全部在我肚子里。
? ? ? ? ? 想起來,平時只要是吃的,我一點都不會馬虎,比如吃草莓,草莓下端最甜的部位永遠都是我先吃掉,然后一本正經告訴大汪,我們一人一半的,你看草莓連著葉子的根部最營養了,因為營養都是從根這邊輸送到草莓尖的,所以我把精華都留給你了,我對你多好!他每次都迫于無奈吃完了剩下一半。再比如披薩的邊,饅頭外面的皮,紅燒肉的肥肉,基本都屬于大汪的食物。我們這邊有個說法,最后酒瓶中剩下的酒被叫做發財酒,喝了能發財,于是我每次吃剩下的東西都美其名曰發財菜、發財飯、發財蛋糕......然后哄騙大汪吃掉。終于在很久之后的某天,大汪很委屈的跟我說:“我真的不想再發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