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 道德形而上學探本筆記——第二章(1)| 為什么雞湯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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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由通俗的道德哲學轉到道德形而上學

1. 道德的原則是超乎經驗的,單單依據理性的。

到此為止,我們是由實踐理性的通常應用內求得我們對于義務的概念。但是,我們絕對不要因此以為我們把義務概念認為是經驗的概念。

鍋碗瓢盆,柴米油鹽,門窗桌椅,屋瓦泥墻,高樓闊路都是來自感官知覺的概念,是經驗的概念。花鳥蟲魚,飛禽走獸,高山流水,海洋陸地,日月星辰,宇宙星系,這些也是來自感官知覺的概念,也是經驗的概念。父母子女,親朋好友,父老鄉親,國家民族,這些是包含了感情同時也包含感官知覺的概念,也是經驗的概念。凡來自感官知覺以及感情感受等與認知主體有關聯的概念都是經驗的概念。但是,即使是經驗的概念也不純然都是經驗的,還包含理性的身影。將理性從這些經驗的概念中剝離出來,使之不包含任何經驗的成分,就是康德的純粹理性。

那么,在經驗的概念中的純粹理性是什么呢?

比如人是一個經驗的概念。張三是人,李四是人,王五是人,是因為這些名字所指的那個事物具有人的形狀和人的行為。我們用人的形式來統稱人的形狀和人的行為等張三、李四、王五之所以為人的原因。如果說張三、李四、王五都是經驗的概念,那么人的形式就是純粹理性。但是,張三這些都是名稱,不是概念,所以人的形式也不能屬于純粹理性。人的形式是關于人的知覺的集合,某事物與這個知覺集合的匹配度達到一定的程度,我們就認為這個事物是人。所以,人的形式本質上還是經驗的,因而,人的形式不是純粹理性。

我們按照一定的規律用某個“名”指稱某物,或者某類物,這個規律不來自任何的經驗。我們不是通過“名”指稱了什么之后,才得到這個規律,而是因這個規律,才可以用“名”指稱什么。比如,我們用馬指稱馬這個類或者馬的形式,指稱這個行為是依據一定的規律規則進行。如果指稱的行為是任意而行,那么語言勢必混亂不堪。同時這個規律也不是因為我們有了正確的指稱之后而存在,而是在指稱之前就存在,否則它不能稱作是指稱的規律了,所以這個規律不來自任何的經驗只能來自理性

所以,經驗的概念的本身是經驗的,但是它由純粹理性的規律產生的。

先驗的概念具體指的是什么,為什么義務的概念是先驗的。

1.1 沒有任何行為是純然發自義務

因此,在任何時代,都有些哲學家完全否認人類行為真會純然發自義務,他們把一切行為認為都是出于精致(程度或高或低)的自私。這并不是他們因為這樣就懷疑道德的概念不健全;其實他們說道人性的脆弱和卑污,都是誠心的惋惜——惋惜的是:雖則人性高尚到使它能夠把這樣可尊重的概念作為行為的規則,然而卻沒有遵守這個規則的力量,因而把應該替它規定行為規律的理性只用來營求愛好的滿足。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有些行為,世上至今還沒有見過一個例子;從那以經驗為萬事的根據的人看來,也許連這些行為可否實現都很可疑;然而理性卻發出了不可違犯的命令,叫人實現這些行為。例如,雖則世上也許始終沒有過一個完全誠實的朋友,但人人交朋友要完全誠實這個需要并不因此而減少分毫;因為我們以為理性用超乎經驗的原理決定意志這個觀念在一切經驗之先包有對朋友誠實的純粹義務。

我們總是希望有一個完全誠實的朋友,盡管明知道完全誠實的朋友并不存在。不希望的人一定是對哪怕僅有一個完全誠實的朋友也沒有的現實感到失望而絕望,于是不存幻想,但是這樣的人在理智上仍然希望有一個完全誠實的朋友。為什么呢?因為這是理性在我們的經歷之先已經規定了做為朋友應當誠實的義務。因此,雖然經驗不斷的告訴我們這是不可能的,但是理性的絕對命令總不可違背。

義務概念來自理性,所以盡管經驗告訴我們純然的出自義務的行為不存在,理性卻仍然渴望純然的義務之心。

1.2 根據經驗,得不出適用于所有理性者的訓誡

因為假如只根據經驗,那么,那個也許只適用于人類的偶然情形的訓誡,我們有什么權利能夠那樣極端推崇,認為普遍適用于一切有理性者的訓誡呢?假如決定我們的意志的規律只是經驗的,那么,這些規律怎么樣可以認為是決定一切有理性者(因而也決定人類的意志)的意志的規律呢?

道德的規律是理性的行為規律,因此道德規律是決定一切有理性者行為的規律。我們可以從經驗中總結出道德規律,但是這不意味著道德規律的根據是經驗。比如,我們根據太陽東升西落得出地球繞著太陽運動的規律,但是地球繞著太陽運動并不是因為太陽東升西落,而是因為太陽對地球的引力。假如,地球繞著太陽運動是因為太陽東升西落,那么這個就不能適用于所有的行星,海王星是躺著自轉的,看不到太陽東升西落。所以如果關于某類事物的規律的根據僅僅是經驗的,那么這個規律只適合于經驗到那部分事物或者與之類似的事物,但是絕不能推廣到事物所在類的所有個體。因此,一個普適的規律,只能出自理性,而不能出自理性。道德的規律要適用于所有的有理性者,必需是出自理性的規律,而不能是經驗。

1.3 榜樣的由來

因為我們所見到的榜樣各個都得要先用道德原則試驗它配不配做原始的榜樣,那就是,配不配做模范。可是,模范也絕不是產生道德概念的源泉。就是新約四福音書中的圣人(指耶穌),也得要先將他與我們對于道德完滿的理想比較以后,我們才能承認他是我們的理想。他講到他自己說:“為什么你們說我(你們看見的)好;除了上帝(你們沒看見的),沒有一個是好的(好之模范)。”這樣說,我們到底從什么地方可以得到至善的上帝這個概念呢?這只是從理性超乎經驗而設想并把來與意志自由這個概念連成一氣的那個道德上完滿的觀念內得來。

孔子被稱為圣人,不是因為道德是以孔子的言行為標桿,而是因為孔子的言行總是滿足道德的要求。那么比孔圣人更崇高的道德要求來自哪里呢?中國的古人說來自天。既然來自天,那么天一定是至善的,如果天不是至善的,怎么有資格做道德的尺度。康德又會進一步問,那這高于圣人的為道德尺度的至善的天的觀念來自哪里呢?來自經驗的世界嗎?顯然不可能,有什么樣的經驗是至善的?因此,天的觀念只能來自超乎經驗,先于經驗的理性。耶穌是西方的圣者,至善的上帝只能來自超驗的理性。

所以,沒有什么真正的道德上最高原則,不是超乎一切經驗的,不是單單依據理性的。

至此,康德回答了為什么義務的概念不是經驗的概念,只能是先驗的概念。

1. 現實中沒有完全出自義務的行為,理性卻以此為目標;

2. 義務概念如果來自經驗,則不能適用于所有的有理性者

3. 道德的至高榜樣,也有道德的標桿,至善的天和上帝只能來自理性的先驗知識

2. 道德形而上學建立的理由及其研究方法

我們要先依據形而上學的建立道德學,再把它通俗化,以期得到人們的傾聽。

像物理學,從經驗中總結物理定律,再用物理定律指導實踐。(從經驗中總結,不意味著物理定律來自經驗,見上節的論述)

我們只要回看道德家的那些迎合民眾的企圖,就見到有時候是人類的特性(但包括一個有理性者這個觀念),有時候是完滿,有時候是幸福,有地方是道德感,有地方是畏上帝,一點這個,一點那個的,非常之混雜;他們偏不想問問道德的原理是否應該從對于人性的知識(這只能由經驗而來)尋求。假如不能從那里尋求,假如這些原理要完全超乎經驗,只從純粹的理性的概念得來,絕不能從任何其他地方得來,那么,我們就寧可把這些原理的研究作為另一外一種研究,作為純粹實踐哲學,或者道德的形而上學,寧可把這個研究先弄完,叫那要通俗討論的大眾靜等這種研究的結局。

康德筆下那喜歡迎合群眾的道德家,是我們常常詬病的心靈雞湯了。早些年,心靈雞湯特別火,因為我們需要為干涸的心靈喂點營養了,但心靈雞湯是從經驗,從人性,從感情出發去求得的在這個世界,我們應該如何做,如何活的答案,不是從人的理性求得。雖然,意志蒙昧了理性,使人會被離道德的規律,但是理性的人冥冥中總還是能感受到道德的呼喚,總覺得“雞湯”缺了什么,不是能成為行為的最高原則。所以我們厭棄了這種與理性不符合的偽道德毒雞湯。

從經驗得出中的道德律,我們看看都是些什么。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早起的蟲兒被鳥吃”;

“酒香不怕巷子深;酒香還怕巷子深”;

“堅持不懈,持之以恒;人生有舍才有得”;

“踏踏實實做人,認認真真過日子;人生一定要有夢想”;

“知足常樂;努力奮斗,積極向上”;

“忠君愛國;良禽擇木而棲”;

“人定勝天;天命不可違”;

……

滿滿的都是矛盾。根據經驗的規律,只能得到某些條件下的準則,這些準則與道德律是否相符,與扔硬幣一樣都是偶然的。環境不同,人不同,條件不同,經驗所得的規律也不同,沒有一個人的經驗是完全適合于另一個人的。但是,每個人都有理性,純粹理性與經驗沒有任何關系,在任何人都是一致。普適的道德律一定來自純粹理性的先驗知識。我們與其捏著鼻子喝著毒雞湯,不如沉靜心靈,聽聽康德是如何從純粹理性中為我們找到道德的價值,明白人在世上,應該做什么,應該如何活著。

這樣的道德的形而上學,不僅僅是一切明確的對于義務的理論知識所不可少的基礎,而且同時是要當真實行義務的訓誡時候的極重要的必需的工具。因為純粹的義務概念,不與任何外來的依于經驗的欲望相雜的,簡言之,道德律的概念,單由人的理性(理性于此才覺得它獨自也能夠成為實踐的)就能夠對人心發生極強烈的影響——這種影響比一切其他可以從經驗界得到的動機都強烈許多。

越是純粹的義務概念,理性對其越是渴望。比如誠實,比如守信,比如同情,比如仁慈……

一切道德的概念所有的中心和起源都在于理性,完全無所待于經驗,并且不特在于純粹理論的理性,而且一樣實實在在的在于人的極平常日用的理性。這些概念不能由任何經驗的(即非必然的)知識抽象而得;就是因為它的起源這么純潔,它才配做我們最高的實踐原則。假如我們加上經驗的東西,那么,我們加多少,就把這些道德概念的真實力量并我們的行為的絕對價值減少多少。

純粹理性是至善的,純潔的。正因為它是至善純潔的,才配做義務概念的起源,義務概念也只有擁有如此純潔的起源,才配做實踐的最高原則。義務概念如此純潔,以至于任何的經驗都是對它的玷污,是對它價值的貶損。假設某個人立志誠實是因為榜樣的誠實,這不是純粹的誠實的義務概念,且不論人是多么不可靠,榜樣的誠實是否真的就是道德律下的誠實,他的誠實是否是適用于所有人的誠實?很難得到肯定的答案,所以依照榜樣的誠實的義務概念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道德的誠實概念,而是經驗有著極大可能性悖于理性的誠實義務。

因為道德律應該適用于一切有理性者,所以我們一定要由有理性者這個一般概念引申出道德律和全部道德律。由是雖是道德應用于人類的時候需要有人類學,然而最初我們一定要把道德當做純粹哲學,那就是當做自成整個體系的形而上學討論。
在這個研究,我們不僅要從平常的道德判斷(這也是值得尊重的)循序漸進,達到哲學的判斷,如上文所說的那樣,而且要由只是憑借榜樣,摸索而前的通俗哲學進到形而上學(這是不為經驗所限,因其須考察理性知識的全部,就涉到超出榜樣的概念),因此,我們必須把實踐的理性由規定它的行為的普通規則起,一直到它得到義務概念為止的步驟細細的推尋,清清楚楚地敘述。

道德形而上學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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