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前半生》熱播,唐晶、子君和賀函引發了吃瓜群眾一波又一波的討論。羅子君、“搶閨蜜男友”、“綠茶婊”、“小三”這樣的字眼充斥了眼球。
如果有罪,愛是原罪。
一個人欣賞另一個人的成長,一個人在接受幫助時心存不負。一見鐘情或許有,可是愛大概都是在相處中滋生。這大概是多巴胺和荷爾蒙的錯,當他們發現,就已經存在了。在那樣的情景中,他們互生愛戀并不奇怪。
我看了劇,看到了子君避而不談和遠離,她的“罪”在哪?如果你是當時她的處境,吃飯都成問題,還拖著一個家,你會先想到拒絕賀函的幫助?從來不相信有理智又完美的愛情,比如唐晶和賀函。
我不想討論劇情,只是覺得網上的熱評推文刷新三觀。
愛不得已,已成罪。
這不過是一個在特殊環境下引發的特殊故事,卻引發一堆防火防盜防閨蜜的熱焰。這只是他們三個人的悲劇,因為他們被故事選中,僅此而已。
我不是個盡善的人,可目睹身邊一個頂好的姑娘站出來說了一句話就被圣母婊三個字洗刷了一遍,甚寒,對“綠茶婊”、“圣母婊”這樣的詞無限恐慌。無辜者與偽裝者,善良和虛偽的區分界限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