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咪蒙的粉絲,現在對于咪蒙的了解就是幾個關鍵詞:爆紅、勵志、10萬+,僅此而已。
我對于過去的咪蒙不了解,據說這本《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是現在咪蒙的寫照,不過在大量的文章中,咪蒙過去的形象可見一斑,因為與過去存在反差,不光咪蒙自己在序言中質疑自己怎么就成為了國民勵志女王了呢,更加瘋狂的是粉絲鋪天蓋地在感嘆“咪蒙你變了”。
我看了這本書,我特意去逛了下豆瓣與知乎,看看評價,對于一個火爆人物,評價必須兩邊倒,超級粉是“你變了”的調調,反倒很多路人都在這本公眾號文章集合的書中,找啟發,找雞湯燉爛之后的那些雞骨肉。
粉絲總是說自己的偶像變了,偶像都是自己心中所有美好品質的化身,或者一個偶像是一段青蔥歲月、一段難忘記憶的陪伴者,偶像滿足了粉絲當時心中的心理訴求。
粉絲記得也大多數偶像最初的時刻,只要后面變得稍微不同,那怕偶像是在調整自己步入下一個階段,都會覺都偶像在變。
我初高中的時候的偶像是周杰倫,當時他的《八度空間》、《葉惠美》、《七里香》很火,每天聽,聽到每一首歌的歌詞都可以倒背如流,旋律一出就知道是哪首歌,后來周杰倫的創作方向不斷調整,我們這群粉絲也都在紛紛感概“你變了”“江郎才盡”,其實到現在我播放列表也就是這幾張專輯里面的歌,這些年還在聽,因為一聽就想起那段青春時光。
看到那么多留言說咪蒙寫了這本書變了,也是無可厚非的,偶像在轉型,粉絲一時半會轉不過來,或許過去愛得太過深沉了。
既然我不是咪蒙的粉絲,我就要可以從路人的角度,也庸俗的找一些大家口中所說的有用之物吧
當時有沖動買這本《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完全是沖著這個彪悍的題目去的,我們不是挺討厭這個功利的世界嗎,一點點有點清高的人,簡直是就是對于這個功利的世界恨之入骨,談何喜歡,題目吸人眼球,自然賣得好啊。
讀了一些文章才發現,原來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因為這個功利的世界承認每一個人的努力,世界的功利體現在對努力的人有偏袒,會優先承認,然而從咪蒙的觀點來看,這種努力不是一般的努力,而是需要拼了命的努力,甚至是玩了命的努力。那種可以為自己的理想、事業、愛情付出所有,不惜赴湯蹈火。這樣看了普通人叫囂的我很努力了,簡直是是個渣。通過幾乎魔鬼式的努力,讓自己變得無比強大,到最后不是你去找機會,是機會自動上門。
很多時候,我們所謂的努力還是有很多退路的,不行可以換一種思路,大不了換一條路走,或者是今天感覺努力了活就是覺得是天大的事情,感謝娛樂下犒勞下自己。總是覺得努力是多么難得的事情。
但是那種拼盡全力的努力是不給自己留后路的,是打算一條道走到黑,那拍中途頭破血流,,努力是一種常態。
《瘋狂動物城》里,狐貍說,你是不到黃河不死心,你給我不知道回頭好好記著,你就是一只該死的只會種蘿卜的兔子,除此之外,你什么都干不了。兔子說,你說對了一件事情,我就是不知道死心。
不死心,看起來就是倔強,像一頭驢子,拉也拉不回來,不死心,有時代表著一種古怪,就是你追逐著這大家不認可,大家覺得古怪的事物,別人怎么說,你這東西不行啊,這個東西沒辦法接受啊,但是你依然故我。
其實是保持了一種別人可能沒有的獨特性。
給大家看一段十分鼓舞人心的話,關于努力、堅持、不死心。關于古怪。
2015年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獎得主、電影《模仿游戲》的編劇格拉漢姆.摩爾在上臺發表獲獎感言時說:
當我16歲時我曾試圖自殺,因為我覺得我很怪,很另類,與其他人格格不入。而現在我站在這里,此刻我想告訴有同樣感覺的孩子,“我很古怪”“我很另類”“我很不合群”,是的,這就是我,你就是這樣的人,請保持你的古怪,你的與眾不同,而且我希望當你成為下一個站在這里的人時,把這句話傳遞下去。
從這點來說,咪蒙現在真的是很拼命,拼命寫稿,其實咪蒙的積累也是很廣泛的,雖然朋友多,但是很多方面的知識確實很廣泛,一味抨擊不用,是的,在文章中咪蒙表達確實十分情緒化,但是需要以一個路人的姿態,冷靜旁觀與思考。
但是最后還是那句話,有多少人喜歡,就有多少人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