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新政實施后,許多司機難以馬上適應。四川地區決定給貨車司機一個月的緩沖時間。從10月21日起,四川地區的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開始執行。
那么具體規定是什么呢?收費站的相關工作人員是這樣回答的:
對于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18000千克。
2、三軸貨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重不得超過27000千克。
3、四軸貨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36000千克。
4、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3000千克。
5、六軸及六軸以上的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9000千克。
從上述的條例來看,我們可以看到兩條信息量比較大的內容。首先,四川地區的四軸車限重有別于其他地區,其他地區將行駛在高速公路的四軸車車貨總重限制在了31噸,而四川地區按照36噸執行。
另外,曾經在9月21日新政之后四川地區暫時按照老規矩執行,以55噸為標準。但是,從近日收費站人員的解釋中得知,四川地區將在10月20號之后,嚴格執行49噸的標準。
在四川地區10月21日即將執行的新規中,明確指出,行駛公路的貨運車輛必須遵從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不得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不得超過18.1米。
收費站工作人員堅稱,成都地區將于10月21日起將全面禁止17.5米的大板車駛入高速公路,而不再有任何的緩沖期可言。對于不能駛入高速公路的大板車只有在當地取得合法的超限證之后才能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