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血戰鋼鋸嶺》,電影講述了在1942年的太平洋戰爭,軍醫戴斯蒙德不愿意在前線舉槍射殺任何一個人,他因自己的和平理想遭受著其他戰士們的排擠。盡管如此,他能堅持信仰及原則,孤身上陣,無懼槍林彈雨和兇殘日軍,誓死拯救即使一息尚存的戰友。
戴斯蒙德對信仰的堅持,來自內心強大的力量。只有擁有那種力量,才能在旁人的譏諷、排斥中仍不為所動。他忍受著旁人的種種刁難,選擇去克服困難,并在法庭上去爭取,堅持自己信仰的權利。他的上帝就是他自己,他的信仰就是他的靈魂。在戰場上,他看到身邊的伙伴一個個倒下,他的眼里噙滿淚水,沖著上天吶喊:“你想讓我怎么做?”“我不明白”“我聽不到你的聲音”這是在問上帝,也是在問自己。正是因為他救人的信念,讓他聽到戰場上傳來戰友微弱的求救聲,堅定了他孤身一人留在戰場上,拯救戰友的決定。數以百計的同胞在敵人的土地上傷亡慘重,他一人出入槍林彈雨,不停的祈禱,祈求以自己的綿薄之力再救一人,75名受傷的戰友,最終被奇跡般地運送到安全之地,得以生還。
這樣一個內心強大的人是怎樣長大的呢?影片并沒有大篇幅的介紹,但他小時候的一件事能讓我們窺見一斑。小戴斯蒙德和哥哥打斗嬉鬧中,一時情急抓起地上的磚頭朝哥哥頭上砸過去,哥哥不省人事,他的父母趕緊急救哥哥。小戴斯蒙德被眼前的情形驚嚇住了,他站在禱告畫前,緊緊的盯住“第六誡,不可殺人”,臉上充滿了害怕的神情。這時媽媽過來,攔住了要揍小戴斯蒙德的爸爸,只是輕聲的告訴他“哈爾不會有事的”“殺人是最重的罪,奪走一個人的生命,在上帝眼里是最惡劣的罪行,也是讓他最難過的行為”。媽媽的不解責難小戴斯蒙德,能專注于處理自己內心的恐懼,害怕和內疚,讓他能面對自己的錯誤,而不是逃避。
戴斯蒙德高尚的人格,堅強的意志以及對信仰的堅持,讓他成為一個普通而不平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