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卓老師給我們講授了小說創作的第二次課程,關于小說的開篇、結尾與情節。
在平時的寫作練習中,我經常感到布局謀篇的難度大,其實就是沒有安排好上述三個元素。
小說的開頭:奠定整個行文基調,要達到“抓人”的效果。
比如,《白鹿原》開頭:“白嘉軒后來引以為豪的是一生里娶過七房老婆。”
這是總結式開頭,但真得很吸引人,男主為何娶這么多妻,這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傳奇故事?讀者就會帶著探究的心理繼續閱讀下去。
《斷魂槍》開頭:“沙子龍的鏢局改成了客棧。”也是總結式開頭,由此引出后面的背景及故事的開始。
卓老師說,對短篇小說而言,好的開頭應該是提速的過程。
短篇小說的開頭像在高速公路行車,長篇小說的開頭像在省道行車。
因此,在創作短篇小說時,開頭不宜有太多細節描寫。
劃重點,這個說法對我有警示作用。之前總以為要多加細節描寫,動輒在開篇加一大段環境描寫,還常常沾沾自喜,殊不知卻是個畫蛇添足的敗筆。
小說的結尾:擲地有聲、有突襲感。
理想的小說結構應該是:鳳頭、豹尾、豬肚。
結尾可以用小細節來突顯,給人強有力的一擊。
好的結尾一般有小反轉,能夠擊中人心,即所謂的“突襲感”。
簡友的文《人生大事》:“小阿信的臉上轉出一道彩虹般的笑容,老支說:‘我娃高興了,這是大事。’”這個結尾就有突襲感,人生大事原來并非生死,而是孩子的笑容,讀來余蘊悠長。
再劃重點,我在寫文的時候,常常在結尾時處理得很隨意,總想讓文章有個圓滿的結局,對讀者有個交待。其實這是典型的錯把結局當結尾的做法,缺乏巧妙的藝術加工。
小說的情節:有因果關系的事件。
小說=故事+意蘊。
意蘊正是我們要挖掘的哲理性的內涵。
小說有故事核,即故事的核心情節。故事核是整個故事的亮點。
故事核包括三個要素:人物、動機、主要事件。
《西游記》的故事核是唐僧師徒四人到西方取經路上經歷的九九八十一難的情節。
主角:孫悟空;動機:從五指山下出來,得到解脫;主要事件:西天取經。
當前的情節:要不斷推進,同時穿插過去,才顯得豐富多彩。
過去的情節:其實只是背景,不應占太多空間。
關于小說情節這個元素,課堂中涉及的名詞術語較多,而且有較多相似性,我還沒有完全掌握,后面再好好消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