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莊公戒飭守臣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X取Y以Z較“瑕叔盈又以蝥弧登”X以YZ構式均有用Y達成Z之意。不過前者通過“取”將Y前置從而側顯Y的來源。持鄭伯之旗“先登”,目的并非爭個人之功或激勵軍士攻城,而是為后瓜分許國獲取主動。
子都的形象,類似莎翁《奧賽羅》中的伊阿古,因強烈的嫉妒而做出有違常理之事。雖筆墨不多,卻是形神兼備,一個“顛”字尤其傳神。文中這段插曲并非對人性丑惡面的譴責,更多還是因其行為失禮而記載。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是總述。周天子為王,以下分封五等諸候:公、侯、伯、子、男。社會地位對春秋時期人物的言行和史官的記錄均有極大影響。《左傳》來自《魯史》,故視角以魯為主,雖此次伐許并非魯國主導,史官通過X會YZ的構式還是將魯排在了首位,齊、鄭亦是按爵位順序排列。
至于對許國土地的分配,雖鄭緊鄰許國且率先登城,不過按國力和爵位綜合而論則是先齊后魯,齊魯都放棄的時候才輪到鄭。文中并未直述齊為何放棄,而是借魯公之口表達齊魯兩國之態度:許既伏其罪矣…弗敢與聞:許已伏罪,罪不至滅。
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惟許國之為,亦卿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置于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鄭對許國卻是垂涎已久,“八年春…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許田毗鄰許國都城,鄭易得此地則軍事行動更加快捷。不過迫于盟國的壓力,鄭伯只能“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并許諾“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鄭伯自圓其說的言辭獲得了史官的贊許,分析如下。
首句“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表明伐許的正當性。“天禍許國”為果,后為因,因果倒置是為將注意力聚焦在因上。“X實Y,而Z”是解釋構式的一種,“而”是承接標識,突顯Z。將天命和鄭伯聯系起來,天命不可違。不過寡人有疾,不敢居功。鄭伯搬出了與兄弟共叔段的恩怨來表明自己德行有損,然后用反問句來強調“其敢以許自為功乎?”。給自己一個臺階下了。隱約可見鄭伯之不甘。
之后數句是對許國的處置,并承諾將來允許許國復國,條件是:“寡人得沒于地”、“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他族暗指齊魯,“逼”便是當前齊魯對鄭態度的寫照。鄭伯的憋屈終于一吐為快。
“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惟許國之為,亦卿以固吾圉也。”再次用反問句強調鄭并無吞并許國之心,將許叔安置于邊遠之地也是為了鞏固鄭國的邊疆,雖偏遠,但很重要也。
鄭伯對公孫獲的一番話實是鄭伯對局勢的真實看法。不展開。
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后人,可謂知禮矣。”
“于是乎”類似“夫”,引出敘述者的觀點,用“X,Y也”解釋構式進一步解釋其目的:利后嗣者。之后是用此事理對伐宋一事加以分析,指出鄭伯言行的目的即是“無累后人”(至于后面許復國的經歷參考《左傳》)。因事理起點在禮,故云鄭伯知禮。
史官對鄭伯的看法還是基于禮的角度,完全脫離了實際語境。由此也可大致清楚其對史料取舍的準則以及遣詞用字的基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