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之前約略翻過,沒有全部看完,對看過的片段印象不深,僅知道這本小說是毛姆是以高更為原型創作的。
毛姆的作品在八、九年前看過《人性的枷鎖》和《面紗》,這兩個故事都很喜歡。那時,我還不怎么懂得如何看待一個作家和他的寫作。小說閱讀于我類似于刷劇的消遣,眼睛只能盯住情節,能體會的也只能是很表面的情緒。現在想來,毛姆對筆下的女性,敘述冷靜到近乎殘忍。但是,對這種殘忍,我并不反感,反而有幾分欣賞。
毛姆曾學醫,有評論家用解剖刀形容他的筆鋒。這次細細讀來,始覺這比喻之貼切。他的筆劃過之處,初看僅一條細微整齊的刀痕,再等幾秒才有鮮血滲出,止不住。
《月亮與六便士》中的傳記寫法,初看曾讓我迷惑不已。毛姆用第一人稱的“我”敘述整個故事。當閱讀到“我”解釋為什么要寫思特里克蘭德這個人的傳記時,作者還使用腳注,腳注是文中提到的關于思特里克蘭德的評論文章題目,書籍名稱以及作者、出版社和出版年,這一度讓我覺得思特里克蘭德此人是真實存在的,對這是否是本虛構小說疑竇叢生。這種寫法以前未留意到過,頗有些特別。
再往下看,才明白這是毛姆筆下的“我”在為自己打造一個值得讀者信任的反映者形象,“我”是一個冷靜、持重帶著幾分諷刺幽默的寫作者,我對于藝術、藝術家以及各種神話有著自己獨特看法,無意給浮夸的藝術家神話再添磚加瓦。
在“我”精準且透著辛辣諷刺的評論中,精明的讀者會喜歡上“我”,相信“我”,并同意與“我”一起閱讀思特里克蘭德的故事。不讓讀者厭煩反而喜愛他的評論,這是毛姆的迷人與獨特之處。韋恩布斯在《小說修辭學》中,批評了20世紀的小說寫作者們迷信的一條教條便是:“展示而非講述”。這信條致力于將作者的評論從小說內容中排除出去,小說家只負責展示故事情節,至于評論、判斷則被留給了讀者。這信條有其道理,但卻也有失偏頗。毛姆的作品中如果少了那些每每令人叫絕的評述,只留故事情節,無異于買櫝還珠。
回到《月亮和六便士》,毛姆賦予了書中的“我”以作家的身份,通過這個身份毛姆發表了一些關于寫作的有意思的言論,比如:
作者應該從寫作的樂趣中,從郁積在他心頭的思想的發泄中取得寫書的報酬;對于其他一切都不應該介意,作品成功或失敗,受到稱譽或是詆毀,他都應該淡然處之。
遺憾的是,這些妙語雋言我現在都回憶不起來了。我只記得最舒適順暢的談話莫過于這些人談論他們從事的行業的另一面——談起進行交易的一些細節來。...... 我們還要談論編輯和他們歡迎哪類作品,一千字付多少稿費,是很快付清呢,還是拖泥帶水。這些對我來說都非常富于浪漫氣味。它給我一種身為這一神秘的兄弟會的成員的親密感。
難以表達這些句子帶給我的那種復雜的雙重感受,一面覺得直接到令人忍俊不禁,卻又感動于這罕見的真誠。這樣的靈魂要么被喜愛,要么被厭棄,應是無法中立對待的。
毛姆筆下的“我”,對于“神話”有著清醒且辛辣的看法。
制造神話是人類的天性。對那些出類拔萃的人物,如果他們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詫異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們就會如饑似渴地抓住不放,編造出種種神話,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熱。這可以說是浪漫主義對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種抗議。傳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護照。
講到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生前知道他的人并不多。他樹了不少敵人,但沒有交下什么朋友。因此,那些給他寫文章的人必須借助于活躍的想象以彌補貧乏的事實,看來也就不足為奇了。
毛姆筆下的“我”無意給“神話”添磚加瓦,而是另辟路徑靠近思特里克蘭德這個人物。在靠近的過程中,“我”碰到了形色的反映者,包括“我”自己,這些反映者如一塊塊破碎、扭曲的鏡子,折射出關于思特里克蘭德模糊地光影,這些反映者在“我”的眼中也是逐漸變化的,正如“我”所說,“我不知道真摯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蘊藏著多少卑鄙,或者,其實在邪惡里也找得到美德。”
在“我”的追尋與思索中,圍繞著接觸過思特里克蘭德這些人反映出的破碎光影,就是我們所實際能夠觸摸的拼圖了,“我”拼成了一個故事,讀者也可自行拼湊出自己的理解。
《月亮和六便士》于我,重要的一個啟發便是,一個人,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可以如何真誠地去靠近一個偉大卻模糊不清的靈魂。那答案便是,試著讓自己也變成一個有趣的靈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