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月亮與六便士》

躺在床上,拿起詹森譯的《月亮與六便士》慢慢品讀,不知不覺就在此夜看完了。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接觸毛姆寫的小說,不得不說,他的小說著實讓人眼前一亮,閱讀體驗十分不錯。接下來的文字可能會有點長,第一次提著認真的態(tài)度來寫書評,語言不夠精煉,望見諒。

小說以“我”的視角去講述了一個簡單的追逐夢想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其他作家)寫的也挺多了,但是毛姆寫的主人公形象更加豐滿,極端,文筆依舊是上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結構也看起來端端正正的,但是也就是這樣的文字使得主人公斯特里克蘭給人呈現(xiàn)出一種不一樣的魅力。



至于理想


“女人的頭腦也太簡單了!愛情??偸菒矍?。她們以為男人離開就是因為想要別的女人。你是不是以為我也應當是這么個傻瓜,要做已經(jīng)為一個女人做過了的事?”


難以想象一個已經(jīng)安于平常的男人竟然會放棄自己擁有的一切去任憑內心的狂熱去放肆、去追逐。他放棄的是那樣徹底,工作、家庭、穩(wěn)定以及安全,完全脫離了一個社會人的身份,做著癲狂的一切,用辛辣的毒舌去嘲諷一切。社會人,即適應社會環(huán)境、參與社會生活、學習社會規(guī)范、扮演社會角色。脫離社會的約束,在人們眼中可謂是難以置信,畢竟每個人的理智都會守住最后的防線。但是他就是做到了,徹徹底底。每天我們接受的教育,都在告訴我們要努力去適應社會,去融入社會。適應不了?那對不起,你注定被遺棄,正如大部分弱勢群體在社會的存在,你阻止不了,你也無法否定這個事實。社會給我們創(chuàng)造了福利,也自然的給每個人劃清了等級,階級這個敏感詞匯似乎無時無刻地不在社會上面時明時暗。但是也總有一部分人,以一己之力去撼動這股力量,斯特里克蘭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沒有了社會的支持,活得全然不像一個人,像一個任人唾棄的一塊腐肉,一件舊的諾??松弦潞鸵粭l破爛的褲子陪著他度過春夏秋冬,亂糟糟的胡子也由黑變紅,渾身皮包骨,病態(tài)的身體卻包裹著一股堅定的信仰,或者是一種莫名的狂熱,畫著被別人不能理解的畫,他也不需要別人的理解,因為他知道他來到世界上可不是為了別人而活著,也不是為了得到誰的理解和肯定而活,為了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能被世俗所限制,這樣他的想象力會枯竭,創(chuàng)造力會湮滅在安定中。



也正是因為這樣,夢想的力量也在他的身上被無限的放大,誠然每個人都有夢想,有的已經(jīng)被遺忘在路邊,有的可能藏在自己的身后,有的可能變成了頭頂?shù)脑铝?。夢想終究是要掛在天上的,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沒有那個去天上摘月亮的勇氣,因為你知道,你雙腳穿著鞋,踩在地面,是飛不起來的,脫下鞋赤腳跑,你不會去做,因為你也知道赤腳踩在地上會很痛,也是因為這樣,你的月亮也只會越來越高,看起來越來越遙不可及。



可能會有人嘲諷他的無情,不僅拋家棄子,而且將一個幫助他的家庭拆卸得零零散散,書中有一句“我”對斯特里克蘭評價的話:任何東西妨礙他,我相信他都能將其從心頭根除,即便會帶來莫大痛苦,以致自己受到傷害,鮮血淋漓,他也在所不惜。當一個人的生活純然是精神的時候,你難以想象他內心的單純,單純地只想完成內心所想,對于不得已的寂寞孤獨,那就享受吧,對于世人淺顯的眼光,那也可以自己一個人慢慢享受吧。



?


還有愛情


“我不想要愛情。我沒時間戀愛。愛就是軟弱。我是個男人,有的時候我想要個女人。而激情一旦滿足,我就準備做別的事了。我克服不了自己的欲望,可是我恨它。它束縛我的精神。我期待有朝一日,我會擺脫一切欲望,無拘無束地投身于我的工作。女人除了談情說愛什么都干不了,因此賦予了愛情荒唐的重要性。她們想要說服我們,以為愛情就是生活的全部。而它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我了解情欲。那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是一種病?!?/p>



在斯特里克蘭眼中,女人好似繩索、圈套,總想將男人圈在自己身邊,將男人心中躁動的火焰湮滅。就像以前的斯特里克蘭夫人,用自己創(chuàng)造的假象包裹著斯特里克蘭,用安穩(wěn)放松他的思考,用瑣屑限制他的自由。當然,我不是在批判這樣的生活,這樣的生活很好,就像一個溫暖的搖籃,讓人感到人生的恬靜與舒適,簡單的日子很容易給人產生就這樣安度晚年的想法,似乎這樣的愛情早已成了大部分人眼中的理想愛情,也確實挺不錯的。但是對于他,這樣的愛情或者生活只會像慢性毒藥一樣將他悄悄殺死在搖籃里。



后來的施特勒夫夫人布蘭奇,對他也是一樣,用同樣的方式,去將他從遠處拉回來,最后被拋棄也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我沒想到她竟然會為他而自殺,她跟斯特里克蘭夫人不一樣,她在他走后還可以扮演一個堅強的女人,而布蘭奇不行,她原本就是一個被遺棄的女人,無法忍受再次被拋棄的痛楚,留存的最后一絲尊嚴也用來拒絕施特勒夫的挽留以及一個人孤獨的離開。



“大多數(shù)女子都把這種反應當做愛情了。這是一種對任何人都可能產生的被動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隨便哪株樹上一樣。因為這種感情可以叫一個女孩子嫁給任何一個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長便會對這個人產生愛情,所以世俗的見解便斷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說到底,這種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過是對有保障的生活的滿足,對擁有家資的驕傲,對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對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澤澤得意而已;女人們秉性善良,喜愛虛榮,因此便以為這種情感極富于精神價值。但是在沖動的熱情面前,這種情感是毫無防衛(wèi)能力的。”



然而小說也沒將愛情寫得一文不值,反倒寫的十分自然純粹。純粹到就是兩個人一起去叢林,生活,畫畫。沒有之前的榮華富貴,安穩(wěn)舒適,而是置身于自然,帶著哲學的韻味,頗有梭羅“物質上簡樸至極、精神上豐盈充實的生活狀態(tài)”的感覺。斯特里克蘭也沒想到,自己的最后一次動情,是在一個什么都不懂的女人阿塔身上,她只會跟在斯特里克蘭的身后,做著自己那已經(jīng)做了千百萬遍的勞務,可能這樣的女人才是真正不會妨礙他的人,跟他一樣有著純粹簡單的信念,斯特里克蘭是“往前走”,而阿塔就是“跟著他”。



讓我不由想起白巖松曾經(jīng)說過的一句話:“男人因為看著遠方,才能吸引近旁的女人。如果你只看近旁的女人,女人就會看向遠方了?!?/p>



?


在我看來,這本小說不像是在宣揚我們應該如何去追逐理想,因為他把一個人追逐理想的所有丑態(tài)都描繪下來,反倒我現(xiàn)在對不顧一切去談理想感到了畏懼,也不像是在講故事,因為他越講越像是胡說八道,好像所有的角色都是他突然編出來的,零零散散,留有空白,靠讀者自己去腦補剩余的人生。他所寫的社會倫理是不正常的,好像是專門設下的圈套去引誘有心人,讓人內心產生莫名狂熱,又不會覺得這種狂熱

的異常性。



? ? ? ? ? 管他呢?反正我又不談戀愛,那為啥不談談理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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