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次又一次的錯過中將彼此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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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見到宋頌的時候,一切早就不一樣了。距離我們分開,已經一年零五個月了。

我站在開往車站的地鐵上,特地選了離門很近的那根柱子,我牢牢地抓緊,手心里慢慢滲出汗液。

我望著飛速閃過廣告牌的窗外,隨著提示音的響起,我知道馬上就要到站了,這一節車廂馬上要沖出幽暗的隧道,斬向光明。我低下頭,突然不敢再向外看去,我怕黑白交替的一瞬間,就能看到那張熟悉的臉。

車穩穩地停下,我壓低帽檐下車,就看到正前方,宋頌走過來,他激動地對我說:“我一直在這里等著,車進站的那時候,我一直盯著車廂,可我還是一眼看到了你,很清晰?!?/p>

我抬起頭,看著他閃亮的眼睛,眼里含著笑意。他穿著淡藍色的襯衫,一條深灰色的休閑褲,還是和以前一樣啊,對藍色和灰色的喜愛無法改變。我突然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只好點點頭說,“是嗎?”

一時無言,他說是啊是啊,高強度的緊張放下之后,一陣細麻麻的疼痛直入我的神經。從學校出發的時候,順豐快遞才剛剛到達,是我為了見面才下定決心買的深藍色匡威帆布鞋,和這件衣服比較搭配,本來都要放棄了,就在最后一節課,手機終于收到了快遞到達的提示音,我看看表,還是沖向宿舍,換上了這雙新鞋。

這是個錯誤的開始,我一向不喜歡帆布鞋,對我來說,它有點硬而且磨腳。七年前,宋頌評價我衣服的時候總是會說:“嗯,要是配上一雙帆布鞋真的就完美了?!蔽?6歲生日的那天,宋頌送了我一雙帆布鞋。自那雙鞋壞掉以后,似乎是賭氣似的,我再也沒穿過這種鞋子。

從學校到地鐵站還有一段距離,我從學校的東頭穿至西頭,只覺得腳后隱隱作痛,蹲下來一看,果不其然,腳后跟已經磨破了,淡粉色的小肉露了出來。該死,這么多年沒穿,還是對我這么不友好??!我使勁把小短襪往上提了提,好遮住那塊易磨腳的地方。

一路上,我簡直覺得自己成了海的女兒,每走一步都走在刀尖上,時間緊迫,只好一瘸一拐的慢慢行走,為了一雙鞋,搭上一雙腳,真真是對我的懲罰!

現在鎮定下來,感覺腳已經要廢掉了,我一陣吸冷氣,慢慢蹲下來。宋頌看了看我,把我扶在一旁的等候椅上,從他背包的側包里,利落地拿出醫藥創可貼,他蹲在我面前,抬起我一只腳,就要褪下去那只粉色的小短襪。

我嚇了一跳,連忙抽回,我說:“還是我自己來吧?!彼а劭戳丝次遥值拖氯?,抬起那只腳說,“還是我來吧,以前也沒為你做過這些。你不是最討厭穿帆布鞋嗎?怎么今天倒是穿了?”我看著他細心的找對位置貼好,再慢慢把襪子提上來,心里萬分感慨,這要是從前,我想,我能激動地淚流滿面吧。宋頌何時變得這么細心了?

車站人流很多,焦急的候車者在一旁站著,神色匆匆,對這種場景見怪不怪。他們一定以為我們是對恩愛的小情侶吧,還要在地鐵站秀秀恩愛,說不定還要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我有點不自在,拍拍他說,“我們走吧,再晚點就趕不上車了?!?/p>

我們這次的目的地,是去嵩山。他從另一個城市趕來,和我匯合,這個地方是周末就能結束的旅程,是最好不過的選擇。

從初二到高三,我們曾在一起五年。初中時候不過還是小屁孩,但已經對戀愛有了隱隱的情愫。宋頌是一個令人崇拜的男孩,但卻不是因為他的學習成績。在我們只知道用電腦登個qq,玩玩游戲的年紀,他就已經懂得了許多程序知識。

我和他因為一次偶然成為了同桌,他上課不怎么聽,總是拿著南派三叔的《盜墓筆記》看的起勁。他的抽屜永遠干凈整潔,課本整整齊齊就像新的。那個時候,班里有很大一部分人住校,包括我,很多男生邋邋遢遢,只知道打鬧。宋頌不是,他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帶著一股獨特的清香,而且,他非常喜歡穿襯衫,干凈的男孩子在人群中總是亮眼。

他成績不如人意,但和別的差生的待遇完全不同。班主任和其他任課老師都非常喜歡他,起碼,不會懲罰他。我想,宋頌的人格魅力在那個時候就已經顯現了。那時候剛剛普及多媒體教學,班里的投影儀以及電腦許多老師并不拿手。有很多時候,電腦發生故障,要耽誤半節課的時間。每次全班嘩然的時候,老師都會叫宋頌上去修電腦。他就從課外書中走出來,安安靜靜在全班的注視下去整電腦,又在老師的贊許中走下來。

那個時候,我也是很佩服他的。他總是顯得和我們不一樣。他知道很多,他喜歡看電影,他喜歡養小貓小狗,他喜歡笑,他沉迷的時候,喜歡一個人沉默。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簡直就像一個玩笑,課間打鬧,上課鈴響了他還賴在我的位置上,我一邊擔心老師進教室,一邊用力推他,惡狠狠地說:“你賴在我這,難不成是看上我了嗎?”他笑嘻嘻地說:“是呀!”我一愣,然后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老師就進來了,我趕忙坐下。

那節數學課,我完全沒聽下去老師講的什么。什么是阿爾法,什么是貝塔。我的心像被無數小螞蟻噬咬,我偷偷扭頭看他,他背對我,靠在自己胳膊上睡覺。我有點忍不住,悄悄寫了一張小紙條遞給他,“你說的是認真的嗎?”他幾乎是一瞬間抬起頭來,臉上炸開笑容:“當然是真的了?!?/p>

這是我們的開始,不夠正式但足夠認真。后來的日子里,那時候夠活潑的我們簡直把日子開出了花來。他上課睡覺,喜歡抱著我的腿,枕在我的左臂上,我端正身子,做出認真聽課的模樣;自習課他會分我一只耳機,和他一起聽許嵩;那是14歲的生日,我第一次和男生出去逛街,在木果果木的衣服店里,宋頌送了我第一件禮物,一件藍色的娃娃衫,他第一次和我說,“如果有雙帆布鞋就完美了?!?/p>

他是走讀生,那段日子我在校外租了房子住,每天中午,他來找我一起上學,下樓的時候我會鬧著讓他背我,直到遇到鄰居我拼命掙脫想要下來,他卻反手一擊死命不放。晚上的時候,我們一起去城市里最繁華的夜市。我很喜歡吃街邊的菠蘿串,通常,我一手被他拉著,另一只手拿著菠蘿走在后面費勁地吃。

就這樣轟轟烈烈過了一年以后,我們之間就變了,那時候我們早就不是同桌,分散在教室的兩端。我的成績一路下滑,總是遭到老師的批評。宋頌對我冷冷淡淡,從來不會主動找我說話,我們之間因為不夠親近而好像有了很多隔閡。那時候我收起所有的驕傲,一下課就往他那里跑。現在說起來,人人都說我是個主動的人,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不理不睬相當于冷戰,冷戰的力量是可怕的,尤其在青春期少女的眼里。我們第一次分手就是這個時期。

分手的日子里,我拼命的學習,試圖忘記,課下也是一個人默默坐著,偶爾會聽到后面傳來嬉笑聲,也讓自己忍著不看。他這種人,從來不缺玩的好聊的來的女生。

初三下半學期,我成績已經回升到班里的前十。一次模擬考后,心情不佳,被朋友拉去逛街。走到“衫國演義”,我真的無法再走下去。我一直非常喜歡情侶衫,渴望著有一天能和宋頌一起穿。

鬼使神差地,我和朋友走了進去,我選了一款拉鏈娃娃的灰色衛衣,下定決心買了兩件。那時候一件衣服是130,買那套衣服,幾乎花了我半個月的生活費。雖然我們不是情侶,但我還是不后悔。我想,哪怕他扔掉不要,我也要給他,我要告訴他那些我很久之前就想說的話。

深秋的晚上很冷,我校服里面只穿了那件衛衣。我約他在樓下見面。當時的我覺得自己卑微極了,全程不敢看向他的臉,“很久以前我就想和你穿情侶衫,每次看到街上穿同款衣服的小情侶,我都很羨慕,雖然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反正我已經買過了,也沒打算收回。”我拉開拉鏈,讓他看到我已經穿了那件衣服,冷風颯颯,我直打哆嗦。他替我拉上,說,“別感冒?!比缓笕伊艘粔K德芙。

回校的路上,我仍然很是忐忑。在他眼里,我一定很可笑吧。他會把它扔掉嗎?直到第二天,他穿著校服進教室,我知道他的味道順著我走過,就聽到后面一陣嬉笑,“呦!老宋,今天居然沒穿襯衫!這里面是什么呀?”

我幾乎是一陣戰栗,他穿了!我知道,他穿了那件衣服。我把自己的校服拉鏈提高,生怕別人看出我們倆的是一樣的。他似乎毫不在意,總是拉鏈停在胸前,我就能清楚的看到那只拉鏈娃娃的頭部。

后來我才知道,德芙。DOVE,是“Do you love me”的遞減字母組成。我心里像裝了一塊蜜一樣甜。

和好之后第一次聊天,是我在宿舍里偷偷拿著老式的手機,實在不知如何開口。我一個字一個字地打上去,

“我想了好久?!?/p>

“我等了好久。”

幾乎是一瞬間的回復,讓我有點想流淚。我們絮絮叨叨地講,他說看到我進步很欣慰,希望我好好努力,成為那種早戀無法妨礙學習的優等生。我真的很想揍他,難道他以為是自己耽誤了我的學習嗎?真是個自戀狂。

我們約定,要一起去一高。那時候一高是我們市里最棒的高中。以我當時的成績,比較艱難,可是一高是我們所有人的目標。即使是最差的學生,也會告訴別人我要去一高。無論是關系還是成績,都要是最好的。

那時候宋頌說他家里人會幫忙把他送去一高,希望我好好努力。有了希冀,成績提高的很快,后來,我甚至擠進班里前三。晚自習的時候,宋頌從來不來,我就坐在他位置上,給他的書寫上名字,在他的本子上寫滿留言;白天宋頌被同學叫醒修電腦的時候,我就滿臉的驕傲,仿佛優秀的是自己;班主任念我寫的優秀作文的時候,我知道閉著眼睛的他都在聽。

中考出成績的那天,我才知道,宋頌改了志愿。他沒有報名一高,而是選擇了稍差一點的外高,我很疑惑,但沒有多問,也許,他是不想讓父母費心了。可是我,如愿考上了一高。當時的我,并沒有像以前希望的一樣去一高,而是,去了更遠的一所私立學校。這讓很多人大跌眼鏡,從現在看,那是我們第一次錯過。

異校戀的兩年半間,相當于異地戀。這也是為什么我現在還難以接受異地戀的原因。那種念而不得,實在是噬人骨血。

但這兩年半的時間里,我們的感情卻得到了和以往不同的鞏固。也許是每一次的離別讓我們更加懂得珍惜。那時候的宋頌,已經不再冷冰冰。他常常送我禮物。我跟他說,不必這么費心,如果要送,就自己做好了,這樣更有心意。

然后,我陸陸續續收到了很多禮物,讓我的高中同學頗為驚羨。高一的圣誕節,他送我一只紙折的龍貓,頭頂的葉子上,是一封紅葉形狀的信?!凹t葉信箋”,滿懷情意。是因為那年我許了一個愿望“希望我喜歡的人能給我寫一封信,還不罵我矯情。”

那是他第一次給我說情話,還蠻不好意思的寫在信尾的角落里。

“謝謝如此的相信我,謝謝如此的愛著我,謝謝你懂我,我不會讓你青春里最勇敢的事變成錯誤的選擇?!?/p>

我很喜歡寫信,閑下來的時候就給他寫,“睽違日久,拳念殷殊”,卻第一次知道收信是這么美妙的事情。那封信我留了很久,如今還好好放在我的書包里。

高二的時候,他送了我一件更為壯觀的禮物,是八百塊雪糕棍組成的大雄的房子。因為我在父母爭執的時候和他說,“我想有一個自己的家”。他才華橫溢,簡直是一個動手小達人。兩層樓的格局,被他用小木棍做的整整貼貼。一個巨大的紙箱子來到我教室的時候,引來了一陣喧鬧。

高三的時候,是我十八歲的成人禮。同樣是一個大紙箱,里面是一箱零食和一個密碼箱。密碼箱的原理像極了俄羅斯套娃。當我根據第一個謎題打開一個箱子,里面又是一個更小的箱子。謎題或是他手繪的二維碼,或是零食盒里面少了一個草莓口味,或是魔方拼好后用隱形筆寫了一句話,或是一張我學校的街道圖。每一關都很有意思。那時候,幾乎是全班同學幫我破解密碼。最后一關的時候,是一把銀行保險柜的鑰匙,他說希望和我一起去打開那份禮物。

只可惜,當時的我們,感情似乎已經是岌岌可危。我們經常因為小事爭執不下,應該說是我,因為從頭到尾,我像是在唱獨角戲的演員,宋頌擅長的,就是沉默。

高三的下半學期,升學的壓力導致我對宋頌的不滿已經達到巔峰,任何一件小事都足夠成為我們之間的導火索。一件又一件,我覺得自己委屈極了,日記本里全是悲傷,可宋頌不能理解,他也同樣的悲傷。

我們的第二次分手,就在這個時候。封閉式的學校,讓我徹底斷了對他的念頭。我把一切都宣泄在試卷上。雖然分手,更多的是生氣,但我心里還隱隱期待,無論現在如何,我們總是會在一起的。因為他說過,我可以盡力去考我想去的學校,他會很努力去那座城市。哪怕學校并不如他的意。

直到高考前,我才知道,他參加了春季高招。是一個我絕對不可能去的城市,他一點也不記得當時的承諾嗎?那時候我簡直要崩潰,覺得我們自此再無可能。

我拼命想要證明沒了他我照樣可以過的好。我參加了自主招生,我去了北京,我成績有所提高,我拿了某種獎項,只有這些,讓我在深夜里有點安慰。

高考后,我并沒有考入北京,而是一所普通的一本。與他,也確實真正“異地”。命運弄人,這,是我們第二次錯過。

20歲生日的那天,是我們不在一起的第二個生日,我坐在教室里,手機一陣振動。是快遞到達的提示音。我心跳加速,冥冥中感覺就是他。

當我領開那只巨大紙箱的時候,我渾身顫抖,六年了,感謝你,陪我度過六年的生日。盒子里仍然是手工,是一只巨大的梅花鹿,昂首挺立,壓著一個漂亮的本子。我們就是在這個時候,約定再見次面的。

這一次的相遇,似乎算是我們闊別已久的“分手旅行”。沒有好好說的再見,那就這一次認真說。

我和宋頌走在橋洞底下,天色漸漸暗下來。路旁的摩托車飛馳而過,周圍的高樓亮起燈光,我和宋頌說,“你覺不覺得這里很像東京?”宋頌說“你去過東京嗎?為什么覺得像呢?”我搖搖頭,我確實沒有去過,不過這個地方,讓我堅定的想起東京。

等我們趕到車站的時候,卻尷尬的發現,車站末班車已經全部滿員。宋頌很鎮定,告訴我不要慌,我沒有慌亂,有他在的地方,我總是很安心,他像個小大人,永遠會把事情辦的井井有條。他在路邊的肯德基給我買了冰激凌。他還記得,我最愛吃冰激凌。我安心的吃冰激凌,他就在旁邊聯系車子。

那天晚上,我們是坐了一輛商務車去的風景區。宋頌細心的拍下車牌號,我把它發給家里人以及我最好的朋友。一路奔波,我一上車就被困意席卷,宋頌把我放在他腿上,把耳機塞進我的耳朵,讓我休息。

外面下起了小雨,和以前一樣,宋頌身上的味道沒變,他讓人安心的感覺也沒變。我睡的很香,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到了我們訂好的青年旅舍里。

民宿清新別致,真是很符合我的口味,我們把行李拿下來,對司機說了再見。我們訂的這間房子,實在是令我滿意。居然還有寬闊的獨立衛生間,要知道一路走過來,外面幾間房子的客人都在二樓排隊上廁所呢。

我們把行李放好,宋頌說:“你餓了沒?我們出去找點吃的吧”。我點點頭表示同意。

嵩山的開發似乎并沒有帶動這座城市的發展,才剛剛十點,大部分的店鋪就已經關門了,黑夜籠罩著這座小城,只留下星星點點的燈光。

這時候的我已經和宋頌拉近了關系,我們沒有了剛見面時的拘束,像是一對原本就在一起的好朋友。轉了大半天,還是沒有合適的地方。我們只好在街邊亮著的雜貨鋪里,買到一些零食。我這個人不太愛吃零食,宋頌讓我挑第二天的干糧的時候,我著實為難,但為了不餓著肚子,我還是勉強選了一些。

臨結賬前,我拿了兩瓶AD鈣奶,有段日子沒見過這種小奶瓶了。它的出現讓我感到驚訝。既然是懷舊,何不來個徹底?

我和宋頌走在大街上,空無一人,昏黃的路燈把我們的影子拉長又縮短。我舉著AD鈣奶和他干杯,他嗤笑著回應我的傻里傻氣。

好安靜啊,就像世界只剩下我們兩個?;氐椒块g,宋頌讓我去洗漱,我看著他拿起老板送上來的床單被罩,一個人精心地把床鋪好。我就默默地看著他,他很有耐心,一點也不煩躁,床單的角都要必須折好,把我帶來的護膚品擺放整齊,這家伙,還是個強迫癥患者啊。實話說,宋頌真的很適合居家,他愛干凈,會做家務,還做的一手好飯,和他在一起,幾乎不用擔心什么。否則,我現在怎么還是什么都不會呢?

正準備要熄燈的時候,宋頌突然制止了我,他拿起一本精美的故事書,說,“2016年要給你念的童話故事沒有做到,在家里我已經給妹妹講了無數遍,今天,我給你念一遍吧?!蔽倚睦镉悬c苦澀,當我聽到他說睡覺前要給我念故事的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公主。不曾想,一年半后,我才得到這種幸福時刻。

他打開手機,放那首《海洋之歌》。他的胳膊放在我脖子下面,終于有一次,他也成了我的枕頭。故事的名字就是《海洋之歌》,他磁性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很是舒服。我一直很少給他打電話,因為總覺得那聲音令人著迷。

我迷迷糊糊的就睡著了,早上起來的時候,他已經買好了三種早餐,等著我選。天啊,現在的宋頌,實在是十佳男生。

我們一天的最主要任務,就是翻過嵩山。數起來算是有五座。我從來沒有爬過這么遠的山,可是我還是下定決心來到這里,愛一個人,攀一座山,不都是要歷經艱辛嗎?

滿目青蔥,宋頌給我換了新的創可貼,我們走過少林寺,經過塔林??茨切┟苊苈槁榈膱A寂塔,體會這種充滿儀式感的紀念。千年的古寺,神秘的地方。如同歌里唱的一樣。在斑駁的門前,宋頌為我拍了很多照片,每一張都那么漂亮,陽光投過古樹散射下來,顯得光怪陸離。一看就是練了很久,他現在,也算是個業余的攝影師了。畢竟,他的審美一直不俗。

我打開手機音樂,把許嵩的《河山大好》開外音放到最大。清揚的語調讓人覺得輕松,我渾身也充滿了力量。

我們走走停停,路上的游客越來越少,石板路也越來越陡峭,耳邊蟬聲響亮,能聽到遠處淙淙的流水聲。

快要走到棧橋的時候,小路已經很難行了。我有些喘不過氣,覺得疲倦。宋頌坐在一旁的石頭上,招招手示意我坐在他的腿上。我的小腿在不自覺的隱隱發抖,是過于用力的原因。宋頌幫我按摩我的腿。他倒是一點也不覺得累。要知道,他在健身房待了一年。

再次出發的時候,就是宋頌拉著我走了,大大的太陽讓我必須壓低帽檐,幾乎看不到前方的路,我就放心地跟著宋頌的腳步走,被他“拖著”繼續爬山。

宋頌要為我背書包,被我拒絕了。我怎么能這么不堪呢,我可不能拖他的后腿,我鼓鼓勁兒,想象著自己是奮力向上的一株植物,沒什么可能替代的。我可以自己背書包,我可以大汗淋漓,我享受這種快樂,想讓自己真真切切體會到每一絲疲倦,它讓我相信我有無限的潛力。

四個小時后,我們終于爬上了頂端。遠處的青山連綿起伏,山上的小路隱約可見。真是心情開闊??!一輩子很短,但這種心情很長,如高山大川,延綿不絕。我就突然想起一句話,“我見眾人皆草木,唯你是青山”。但我什么也沒說。只是握住宋頌的手,攜手下山。

原來下山并不比上山輕松呢,這一路,是宋頌架著我前行。他一邊架著我,一邊說,“高中畢業后,我坐客車去了北京?!蔽夷_下一停,問到“怎么會去北京?”他繼續低著頭,“你不是一直想考北京嗎,我想試試如果我去找你的話,最慢該用多長時間?!?/p>

我一時無言,鼻子酸澀。對他的恨一掃而光,我是討厭異地戀,我是無法再忍受四年,但已經太晚了,我們無法再回到過去,我們如今,都已經有各自的新生活了。

出三皇寨的時候,意味著我們成功翻越嵩山。我為你翻山越嶺,卻無心看風景,也許就是這種感覺吧。

回到青旅,簡單收拾一下我們就要離別了。所謂一期一會,從見面的開始就在告別。我們約好再一起走一次,然后過自己的人生。這就是我們的結尾,我們的終章。

回車站的路上,我的腿已經完全麻木,宋頌讓我躺在他的腿上睡覺,五月份天氣已經很熱了,宋頌用扇子為我遮住窗外的光。他拉著我的手,全程沒有放開。

似乎已經知道真正的離別就在眼前,我們誰也不說話,只是握著手。我的手心又滲出了密密麻麻的汗,但我還是沒有松開。宋頌給我推薦了一堆日文歌,說以后失眠的話可以戴耳機聽。我無言。

天色漸晚,我堅持要把宋頌送到高鐵站。這是我第一次送站,卻被攔在入口,我不知道,原來我是不能陪他安檢的。我看著他一步步走遠,閃進人群轉瞬間不見。我知道,我在送一個再也不會回頭的人,他是我的少年,我們一點一點的長大,卻再也無法回到可以交匯的起點。這次,是我們最后一次錯過。

尾聲

我是很久很久以后,才看到宋頌發布在網上的游記的。是去嵩山的那一篇。開頭全是日語。

明日の朝にはきっと,

覚えてないけど,

今夜はあと少しだけ,

思い出すとしよう。 ???

他說,因為你想去東京,這樣子的游記,會不會有一點日本的感覺呢。

他說AD鈣奶還是那么的難喝,你還是那么的可愛。

他說對不起對你說了難聽的話,可我超級超級超級超級愛你啊。

他說要珍視自己,為了身邊的男生就不要和別人走太近。

他說,海洋來,海洋往,只為靠近你。

他說萬事要小心,原本可以為你做的事都不能再做了……

我讀著讀著就濕了眼眶。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我們是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的,誰也說不清,我們只是在被時光推涌著向前走的路途中,遠遠地,丟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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