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干事,干一流的事。(2018-10-17)

工作對于你而言,意味著什么?

是賺錢的工具?還是為了獲得生活的食糧?

現在很多人喪失了工作的目標和意義,找不到工作的根本意義究竟在哪里?就認為工作的意義無非是賺錢而已,把工作視為人生中的“必要之惡”,將工作和生活對立起來,認為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我有一個朋友,經常愛吐槽工作,今天又跟我們抱怨說:“你知道嗎?我最討厭領導叫我了。”

我說:“為什么呢?”

他說:“每次領導叫到我,就有額外的工作分配給我。只知道增加工作,但從沒見過他給我漲工資呀!”

我說:“領導讓你干事,是對你的信任。如果他知道這件事交到你手上會搞砸,還會讓你做嗎?”

他說:“我寧愿不要他的信任,我只需要拿多少錢干多少事。”

對此,我只能“呵呵”一笑。

反正公司給多少錢,我干多少活,絕不多干。抱著“拿多少錢干多少事”的態度,不是自己的工作絕不多干,加班的事情能避免就避免,六點鐘下班,五點五十就開始收拾東西。

大家明白這是個死循環嗎?因為老板只給這么點錢,所以他只能湊合;他這么湊合,所以老板討厭他,就給他更少的錢,于是他就倒霉了。

還有很多人把這叫作“職業”,說:“我這個人是很職業的,給多少錢辦多少事‘’。

這叫職業嗎?這是職業殺手的職業:你想要誰的腿,給我8000元;想要誰的命,給我2萬元。而我們作為一個打工者,老板只給我們8000元,我們能不能干2萬元錢的活?老板給我們2萬元,我們能不能干10萬元的活?

你的價值不是取決于老板給你多少錢,而是取決于你創造了多少價值、你的能力有沒有得到提升。這是很重要的一個道理。

我剛畢業就明白了這點:“積極主動的去做事,先做一流的事情,自然拿一流的待遇。”把心思都放在賺錢上,就很難有心思把事情做好了,要做好事情,心思得簡單,想錢想得太急,人就不專注了。

我畢業至今已經5年了,干過三份工作。每份工作都竭力做到上級滿意,遇到問題我第一想到是怎么解決問題,而不是解釋原因。盡管我從沒找領導談過一次加薪,但每次做出成績來公司就主動給我漲薪了。

還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懷才不遇,領導有眼無珠,上升通道被限制了。

其實在一個動態的組織內部,組織要提拔一個人,根本的原因,是你已經具備了能力,并受到周邊人的支持,這兩個條件缺一個都不行。所以,從某種角度上說,權力不是被授予的。不是領導讓你當經理,你才有經理的權利。領導讓你當總監,你才有總監的權利啊!而是因為組織對你的依賴性,不得不給你的。之所以會授權給你,這只是對你已經獲得的權利的一種追認。

所以,要想把自己做大做強,第一步就是主動干事。只要多干事,干具體的事,讓更多的人對自己形成依賴,這本身就是對自己價值的最好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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