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溫莎公爵驚世名言:除了她的快樂和我的快樂,其他都不重要!
叫愛德華的無數,究竟誰呢?
當然是最著名的一個。他的名字奇長無比,我根本不想記住,哪怕為了達到“將壽補蹉跎”的理想,我大可以用《詩經》來鍛煉記憶力。換個表達法,叫他“溫莎公爵”吧,嗯,沒錯,就是那個所謂“愛美人不愛江山”的愛德華八世,并不是我要故弄玄虛,實際他并不是那么純凈美好得高山仰止,尤其根本不是“不愛江山”,而他那位浪得虛名的夫人,還根本不是美人兒。
(梧桐君飄過,看人看眼神哈~~)
有時候真好奇,在中國究竟是誰?用“不愛江山愛美人”這么登峰造極的七個字輕而易舉包裝了一個情圣形象,這人稱得上愛德華的貴人!要獲得好名聲竟如此簡單,令我等“君子慎其獨”的傻子們百思不解,做人有捷徑?!還是愛德華派了臥底在中國?
就連1988年英國拍攝的電影《The Woman He Loved》(他愛的女人),并沒有把愛德華和那個女人如何包裝吹捧,“the woman he
loved”四個單詞是陳述,平淡而克制,沒有表達褒貶好惡,而中文片名是《江山美人》、《愛情與王位》、《不愛江山愛美人》等等呈仰視角度的名字,非把你帶溝里。你若是搜《江山美人》立馬一矢中的,你搜《他愛的女人》試試!
(梧桐君又飄過,看人看眼神嘿嘿~)
此愛德華是喬治五世的大兒子,繼位前被稱作威爾士王子,比起小兒子艾伯特王子,這位威爾士王子顯然口齒伶俐,擅長社交,身為長子,是理所當然的繼承人。
有趣的是,愛德華愛好追逐已婚女人,生活豐富,是社交界時尚界嬌子,據說有一種領結叫做“溫莎結”,這是他作為溫莎公爵后的事。作為“調皮而有趣”的威爾士王子,情人一大部分是別人的老婆,大家目標隱約一致:釣上未來國王,或者可以吹噓曾經國王在自己面前如何如何。就像愛德華在學校里的男同學們都爭著踢他的屁股一樣,竟是為了將來可以吹牛:“我提過國王的屁股!”看來,英國人有著天生平等的自我意識,沒有緊著巴結未來國王,也沒有什么肉麻的奉承,未來的國王愛德華同學脆弱的哭泣不已,不過這不算問題,有人替他解決。他放心的成長,直到長成虛榮的女人們的核心,他只需愉快的享受生活,毫無懸念的等待王冠的降臨。
曾經給英王喬治六世(喬治五世就是愛德華的父親,喬治六世是愛德華的弟弟)和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喬治六世的大女兒,現任的伊麗莎白女王二世,戴安娜的婆婆)當過私人秘書的拉塞爾斯于2006年出版了《國王顧問:遜位與戰爭———湯米·拉塞爾斯的日記》,里面評價過這位愛德華,認為他是個:不稱職的繼承人。
拉塞爾斯也曾為威爾士王子服務過,一個近距離的工作人員的眼中,可以看到更多的真實,而不是幾千里之外因莫名其妙的自卑而夢想加膜拜之后產生的幻象。對于作為王子的愛德華,拉塞爾斯開始還有些喜愛和贊賞,但后來,王子在他心中的形象逐漸變化。
1928年,拉塞爾斯陪同愛德華出訪肯尼亞和烏干達,期間收到他父親喬治五世病重消息,愛德華表現出難以想像的“鐵石心腸”:
“當時我們停留在坦噶尼喀,斯坦利·鮑德溫(英國前首相)發來急電,請求王子立刻回國。當我把電報內容告訴愛德華,他說,‘我不相信,這只是鮑德溫競選的詭計。這毫無意義。’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對他發怒,‘先生,國王生命垂危,如果這對你毫無意義,這對我意味著很多’。他看著我,一言不發地走了。”
拉塞爾斯還寫到:1927年,他陪同愛德華訪問加拿大,在一次宴會上對鮑德溫講述了他對王子的失望:
“這個王位繼承人放肆地追求酒精和女人,而且自私。他以后可能不適合佩戴英國的王冠……有時我會禁不住想,對愛德華和整個國家來說最好的事情,也許就是把他的脖子擰斷。”
“天啊,饒恕我吧,”鮑德溫說,“我也常常這樣想。”
嗯,至少他已經不是什么愛情至上的情圣,但一定是個在低級女人中尋找安慰和樹立信心的男子。
從他的價值觀來說,他很值得驕傲。作為王位繼承人,有很多女人從少女時代就暗戀他,把他當偶像,那位辛普森夫人即是如此。
辛普森夫人出身低賤,但毫不妨礙她野心勃勃,“志向遠大”。從第一次失意的婚姻開始,她就放開懷抱絲毫不束縛自己的腳步了,第二次嫁給辛普森,是一個階段性成功,成為中產階級了。她與辛普森對上層社會的向往相當一致看來,總之她成功的利用了丈夫的關系認識了威爾士王儲,然后順利展開交往,當著眾人的面洋洋得意地鉆入皇室派來的汽車,然后大清早的在愛德華氣急敗壞的沖著出租車大喊“我是國王!”的情境中鉆入回家的車,整個倫敦都在看笑話,不知道辛普森同志情何以堪?
拉塞爾斯評價愛德華 :“完全不理解什么是理性的、合乎道德的行為,責任、尊嚴和自我犧牲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我想他可能從來沒有感受過絕對的、真實的愛”。
這個評價靠譜!!!
據說,在辛普森夫人(看,這辛普森夫人的帽子一直戴在她頭上)與威爾士王儲的緋聞沸沸揚揚滿城風雨,辛普森同志一直淡定的與熱衷與愛德華結婚的自己的老婆保持友誼,辛普森夫人一直用親昵的口吻給辛普森同志寫信,探討離婚結婚等等棘手問題。
是夠棘手的!辛普森夫人的狼籍聲名、放蕩的生活經歷(用我的觀點來說,就是一個無德、無才、無貌的三無牌女人)讓英國王室顏面無光,無法接受一個臭名昭著的美國女人當英國的王后。
喬治六世的妻子伊麗莎白,也就是2002年去世的活了一百多歲的皇太后,從一開始,就對沃利斯.辛普森恨之入骨,認為她是個“賤得不能再賤的、淫蕩無恥的女人”。
辛普森不介意戴綠帽子,英國王室、國會、和人民還是頗為介意的,鮑德溫首相以內閣集體辭職為要挾。
“毫無疑問,這引發了不可估量的災難,促使英國出現歷史上首位自愿遜位的國王,”拉塞爾斯寫道,“迫切地想要得到金錢和金錢能買到的東西,這是辛普森夫人人生觀的重要原則。”
接下來10個月里,愛德華忙于投資。在拉塞爾斯看來,愛德華對經濟的迷戀近乎狂熱,盡管他在作為威爾士王子時的私人財產已接近100萬英鎊(190萬美元)。
拉塞爾斯提到,那期間愛德華與他母親發生了一次沖突,因為她要求愛德華注意他的行為對家庭、王位和國家可能產生的影響。而愛德華的回答是:
——“難道你不明白嗎?除了她的快樂和我的快樂,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她的快樂和我的快樂”,——那個三無牌的她,曾在聚會上不止一次的提到,愛德華有著生理上的缺陷,只有她一個人能夠滿足他的性需要。
堪稱用褲襠思考的典范!
國家利益、責任、尊嚴、道德、理性,神馬都是浮云啊。
王位,那是多么痛苦的被迫放棄的,而且他的弟弟口吃嚴重,性情怯懦,作為國王要當眾演講簡直要了他的命,因此對于要繼承王位萬分不愿意,這也讓愛德華多少對于王位還存在幻想,權利意味著一切利益的巔峰,他和辛普森夫人最戀戀不舍的。
他們的婚姻不被英國王室所承認,婚禮沒有任何王室成員出席,王室也拒絕給辛普森夫人(哦,溫莎夫人)任何封號,甚至不允許任何人稱呼她為“殿下”。
《溫莎行動計劃》中有個片段:王室派使者前往在葡萄牙客居的溫莎公爵住處說服他們離開葡萄牙,以免他們被德國人利用,實際上他們的確跟德國人有來往,德國人要利用他們的身份和影響力瓦解英國人民的斗志,許諾可以幫助他們回到英國去,當國王王后。溫莎一見使者就提出諸如封號、稱呼等等一些抗議和要求,使者表示王室并沒有答應,這時候,溫莎夫人走過來,使者萬分尷尬,結結巴巴含含糊糊的吐出“e,,,high,,e,,ness”,“殿下”的英文是“Highness”,溫莎夫人待使者一走,就在公爵面前抱怨:“我恐怕是英國唯一的鵝殿鵝下”,“我的名分已經是你的夫人,他們不尊重我就是不尊重你。”
這樣一個俗不可耐的女人!哪里是為了愛情能夠視名利地位如糞土的?她當時勸溫莎不要退位,本意是“就算當不了英國國王,就去當印度國王”,可絕對不是什么要犧牲自己不結婚,而成全愛德華的責任的意思。
這命有幾兩重還真強求不來啊,沃利斯.辛普森削尖了腦袋不擇手段還是當不了王后,連個“殿下”也沒混上。
也因此,有人提出證據,證明溫莎夫婦在二戰期間,跟德國人過從甚密,向希特勒獻媚,有當德國間諜的可能。希特勒要的是情報和臥底,溫莎要的是當國王,一拍即合。
以這兩口子的品行來看,應該不是空穴來風。
實際上,英國王室早把這對夫妻遠遠的隔離在王室之外英國本土之外,他們對德國人來說價值并不大,頂多是個英國國王的哥哥,曖昧來往之間讓不明真相的人模模糊糊以為英國對德國不是那么堅決抵抗,可是英國在丘吉爾主戰派的領導下完全沒有給任何明白人以誤會的可能。
王室給溫莎公爵一個頭銜:巴哈馬總督,溫莎夫婦非常滴憤怒啊:“這不是發配嗎?”
呵呵,如果說他們之間是純真的愛情,不用總督了,哪怕是貶為庶民去當農民農婦,也一定毫不在乎開開心心牽著手就去啊!
要說女人靠征服男人征服世界,可并不是任何男人都是每一種女人都愿意去征服的。還是那句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不管他是愛德華八世還是溫莎公爵,我喜歡一個書呆子朋友說過的一句話:“對于這種不是通過自己努力得來的身份地位,我感覺不到尊敬,除非他們后天還做過一些有意義的貢獻。”
相關電影:《國王的演講》、《溫莎行動計劃》、《The
Woman He Loved》。
前兩部都在風行上可以看,最后這一部我找不到在線觀看地址。
注:
溫莎公爵:Duke of Windsor ,Duke是爵位,公爵,歐洲貴族爵位由高到低:公侯伯子男,這爵位就像是國王口袋里的零花錢,隨便往外掏就是,愛給誰給誰。愛德華迫于壓力退位后,繼任的是他弟弟,喬治六世便給他封了個溫莎公爵,溫莎,Windsor就是他家的姓氏,就像咱姓張姓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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