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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參加同事兒子婚禮,站在酒店門口,遇到許久不見的同事,都會關切地問一句:什么時候輪到你呢?我總是笑意盈盈地回答:保證抓緊時間,盡量不讓組織費心。少數民族的婚禮總是那么熱鬧歡快,大伙兒忙進忙出,都在為一個少女的婚禮準備著,擺果盤的時候我大哥開玩笑說:我隨時準備著為你忙活。那一刻心里暖暖的,但心里的念頭卻是:這樣的忙活,可比當一個新娘子有意思多了。
? ? ? ? 待最后一撥人離去,和三五好友步行回家,把最后一位姐姐送到婆婆家后,我一個人站在綠燈閃爍的人行道下,卻不知去往何方。去逛街?漫無目的地游逛耗時耗力;看電影?單位女生節發的電影票還沒看,文藝片一個人看尚可、院線電影一個人看稍顯落寞,我不喜歡這樣的落寞;爬山?山尚未綠、鳥尚未鳴、花還待開、天氣陰沉,罷了;回家,還是一個人。
? ? ? ? 有時候也會想如果此刻結婚了兩個人組成一個小家庭,像今天這樣參加完婚禮會第一時間趕回家,他賴在床上等著你回來一起吃早午餐,然后他洗你們倆吃過的碗筷,你在衛生間洗他穿過的那件白襯衫,忙忙活活一下午累了就一起坐在沙發上看一部小眾電影,或者他打各種或刺激或平庸的游戲,我看各種古代的近代的書籍,晚上餓了,就去婆婆或媽媽家蹭飯。我知道生活本身沒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兩個人舒服地在一起,即使有一個孩子把兩個人都弄得手忙腳亂、怨聲載道,也會好過一個人漫無目的地游蕩。
? ? ? ? 我向來不是一個漫無目的的人,書架上總是排滿了要看的書、日記本里總是記滿了想看的電影、編輯的催稿微信總會適時地響起,但每次熱鬧散去,獨自前行的時候,還是會覺得孤單。可是僅僅因為孤單就要找一個人填補空白么?
? ? ? ? 我相信自己永遠都不是那樣的人,也不會用這樣的手段害人害己。還是一次婚禮宴席上,全桌就我一個單身,身旁剛認識的阿姨說:現在的小姑娘可不像咱么那時,傻呵呵地就嫁了,現在要看家世、要看父母、要看工作穩不穩定、要看有沒有車、有沒有房,現實得很。我坐在她旁邊夾了一塊無骨雞柳塞進嘴里,想用教養壓住我那句在嘴邊馬上就要脫口而出的話:很多女孩單身,恰恰因為不看那些所謂世俗的標準,她們只有一條原則,就是找一個看著舒服、自己喜歡的人,所以才更難。這樣的標準最簡單、也最難,因為我深切的知道,一句簡單的喜歡,需要的是彼此的心心相印和付出,這個世界上越是簡單的事情,越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堅守。
? ? ? ? 晚上和媽媽散步聊天,敞開心扉說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人為什么要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樣的事情未來十年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做,但此刻一定不會做。除了因為愛情,或者想要一個娃娃,我想不出什么一定要結婚的理由。問過很多人,家庭幸福的、孤獨終老的,好像每一個人都說應該結婚,但沒有一個人說得出確切的理由。其實我也知道,很多事情是沒有答案的,包括結婚,很多事情沒必要想明白了才去做,所以既然理性這條路走不通,那在結婚這件事兒上,我選擇感性,找一個彼此喜歡的,真的會簡單很多。
? ? ? ? 而遇到一個喜歡的人,不過是時間的問題。以前我非常抵觸相親這種方式,兩個人帶著不同的故事相見,為了結婚,可笑至極。漸漸地我開始不排斥,這只是兩個人認識的一種方式,人和人有很多種認識方式,身為同學認識的、出門旅行認識的、有經濟往來認識的,只要是有緣人任何一種方式認識都不重要。但我討厭那種認識之后,會和身邊人說我相過某某某,把最美不過初見用一個庸俗的相字表達,這樣的人了無生趣。因為我太知道了,除了一見鐘情,很多時候喜歡一個人是莫名的,你會在洗臉的一瞬間想起他,會突然有一天知道“輾轉反側、寤寐思服”的那個人原來是他,就這么簡單,卻被很多人標準化了,太冷漠、也少了一份人情味。
? ? ? ? 去年十一參加單位小妹妹的婚禮,她婆婆在VRC中說:我就不夸自己的兒子了,因為我相信我兒媳的眼光。我坐在燈光閃爍的禮堂內,突然間心頭一熱,覺得和這個女人生活在一起會很舒暢,一句話夸贊了好幾個人,但她的那種從容、明理讓我心生羨慕。生活中,我見過太多不相信兒子眼光、不放心女兒選擇的父母,即使身為父母,也沒有人比你更了解自己,任何人都只能陪你走一程,而不能走一輩子,而這一程選擇在哪駐足,全憑內心所向、求仁得仁。
? ? ? ? 而實際上,越長大越懶得花時間去懂一個人,懂一個人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經歷。如果一定要用時間計算,我想懂一個人,要花費五百頓飯,五百瓶酒,五百個日夜,去一點一點接近,懂一個人要耗費多少心力,時間、情智、耐性。若不是因為愛的深,怎么舍得這般耗費。生命無外乎心力跟時間,因此可以說懂一個人是要付出生命的。愿意懂一個人,是多么奢侈的事。但我想有一天,我還會認真地在日記本上記下跟你吃過的每一家飯店的名字;陪你喝過的每一瓶酒的牌子;同你一起聽過的每一首歌的旋律;與你走過的每一個城市的角落,直到有一天日記本上的數字到達五百,我們結婚可好?
? ? ? ? 寫到此刻突然間發覺,真摯的感情足夠深沉也足夠激蕩,他能負擔起那些被生命賦予意義的神圣感、使命感和儀式感。那個相信愛情的女孩,如今依舊在清風下讀書寫字,看一路的玫瑰與百合常開不敗,即便不小心枯萎了那么一兩支,亦希望你能保存下來,直到有一天一個男孩出其不意,牽起她的手,她沒有閃躲,將那朵花順手塞進他的口袋里。
? ? ? ? 愿每一個相信愛的少男少女都能在春風中成長、在陽光下高歌、在山林間共飲一壺酒、愛到淋漓。畢竟若有才華藏于心,歲月從不敗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