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失戀了。“失戀”真的是一個有趣的詞。
在一段戀情里,人究竟能“失去”些什么?
以自己為例去回想。在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即便難逃心情的低落,眼淚的奔涌,陷在局中為這段情寫作,失眠,健忘,腦抽筋……但我從不覺得自己失去什么。
首先,“戀別人”和“被人戀”的覺受,都是實實在在感知過了的,它本身是無可失去的,只不過是激發這種感受的因緣,暫時不在當下的這個時空里了,如此而已。
初見的拘束的美好,一邊走一邊互相喂零食的膩歪,公園里牽手散散步的溫馨…從來都還在記憶里,從來都沒有弄丟過。反過來想,即便沒有分開,這些感受也不一定可以重現——人會感動,但不會為重復的事反反復復的感動。
再看“戀”的客體——人,只要沒有死亡,Ta就還屬于這個世界,或許比原來過的更好——事情從來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糟。
既然這樣,那“失去”的到底是什么?
透過“失戀”這個詞傳遞的悲傷意味往遠看,人們總是“害怕失去”、“討厭失去”、“希望得到”。這種得失心非常難以瓦解。即便你我已經體察到世間利益在終極意義上是荒謬和無用的,但你我仍然沒有辦法戒除這些無妄的執著,不是么?仿佛總要靠一切外物(功績、名聲、財產、伴侶、甚至小孩的考試成績單)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似的。每天為實現“自我價值”而奔忙,付出這么多心力——我們怎么能允許“失去”這種令人發指的事發生?!太不能了。
就拿“失戀”說,我們為了一段感情付出了這么多的時間和精力,最終居然說散了就散了?很多人心里要進行盤點:我付出的,值不值當?
我說,值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