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人問他的作家朋友,“你怎么能寫出這么多字來呢?”作家朋友說:“因為我每天都要寫,即使有時坐在桌前我很煩躁,我也要強迫自己至少寫上兩個小時”。很多人都有一個作家夢吧,自己的筆可以刻畫一個個鮮活的人物,一場場蕩氣回腸的故事,自己的故事可以陪伴很多人度過他們孤單、寂寞、無助的黑暗時刻,甚至幫助他們走出灰暗的一段人生路,這是一個作家的價值。
我也想成為一名作家,小時候我的姐姐給我的影響特別大,她愛看書,她會從同學那里借很多書帶回來,我們一起看,那種深入骨髓的歡喜讓我至今難忘。我們那個小鎮上的廢品站有很多別人不要的舊書,2塊錢一斤,我們常常會去里面尋寶,總會找到很多讓我們欣喜的書。我的心就像飛上云端一樣高興。
從小學到初中,我讀了很多書,讀的數量和深度遠遠超過同齡的孩子,那時自己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有多了不起,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語文有多好,沒有感覺。小學的畢業考試,語文滿分100分,班主任一直在表揚那些八九十分的同學,我也不在意,突然班主任說你得了96分,我自己都愣住了。幾個月后,我去了鎮上讀書,周圍村里的小孩子都在那里讀書,我立刻感覺到自己的渺小。在那里讀書,我安靜得像感覺不到存在,但憑借比同齡孩子更深厚的語文功底,立刻成了班上學習委員和語文課代表,成績也是年紀前幾。我就是靠著這點光芒掩蓋自己內心的些許自卑。
初中過得極快,在同學們老師們的關注中過去,自己也很開心。高中我去了縣城里讀,離家有些遠,要好幾個小時。高一我的班主任是個語文功底很深厚,教學經驗很豐富的女老師,我很喜歡她。可是高中幾十個班,幾千人,厲害的人不計其數,我初中那點光芒很快微不足道了。高中的我每個月沒有多少錢,沒有錢買書,很少更新自己的知識,而博覽群書的人比比皆是,我依靠小學初中那點干貨勉強排在班級前幾名。高二文理分科,我選了文科,語文老師也換了,是個和藹可親的男老師,對我們特別松懈,我開始上語文課做其他事,不聽課,加上只是太久沒有更新,慢慢地,我的語文水平沒有再進步。最后,考試中再也沒有驚艷過別人。
直到現在,完全找不到當年那種游刃有余,輕輕松松就驚艷別人而自己毫無壓力的感覺了。哪怕我讀大學,常常泡圖書館,想要讓自己知識厚重起來,沉淀自己,沒達不到之前的感覺。
誰小時候還不是個才子佳人呢,可是歲月在流逝,我們卻沒有變得更好,泯然眾人也。如果任其發展下去,或許就這樣庸庸碌碌過完一生,沒有驚艷,沒有驕傲,沒有理想,沒有那種心兒飛到天上的愉悅感覺。
以前那種沉浸在書中忘記所有的感覺也找不到了,覺得只要有書,什么事也不會讓我絕望。現在我可以看任何我想看的書,但看書卻成了一個任務似的,在挑選書的時候,也總會選那些實用性的書,心里也帶了一些功利性。
寫下來,是希望自己能改變,希望自己的心永遠年輕,永遠鮮活。找回享受生活,追尋理想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