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兩個小孩一起外出燕郊辦事,辦完事情下午4點多,洋洋折騰累了,在推車里睡著了,菲菲與我一起走路,天氣正熱,準備回京時通過滴滴平臺叫出租車,出租車很快搶單。車到后我們上車,把大寶放后座靠里面,小寶平躺著睡覺,上車后司機跟我說:我們不打表,就xx元。我一聽就來氣,沒有聽說滴滴出租車還允許議價的,是看我帶兩小孩可以好好宰我一下?還是看到我很面,可以僥幸宰宰試試?靠,老子不發威你真當我病貓呢?我說:我通過平臺叫的車,你也應答接單了,咱們就按平臺的計價方法計費。司機說:去北京都不打表。我說:你當我第一次打車呀?就按平臺的計價方法計費!司機說:那不行,我不計價,就xx元。我說:你要這樣,那我要投訴了。司機:你投訴就投訴,你下車投訴。我火了,沖司機喊:你先別動,我就坐在這打電話投訴。司機看我怒了,沒有吭聲。
我當著司機的面打緊急電話投訴他,并把怒火直接噴給接線員,投訴完后,我們下車另外通過滴滴平臺找到出租車,一會車來了,上車前我問司機:咱們就按平臺計價。司機回復:去那里不計價,就Xx元錢。我瞬間猶豫了一下,天氣還比較熱,看到小孩一個在睡覺休息,一個跟在我后面,從早到晚跟著我跑了一天了,心疼孩子,我就接受上車。
上車后,安頓好,車里涼快,洋洋躺在車座上繼續睡覺,不知道發生的事情,菲菲躺在我的懷里很快就睡著了。我心里仍然不舒服,仍然有怒氣,其實兩個司機要價一樣,不過我的怒氣主要是針對第一個出租車司機,對第二個有些不滿,但是沒有到有怒氣的程度。
我為什么會這樣呢?覺察知道我對滴滴規則的認同,認為大家都是在這個規則下行事,會認為很公平(不討論實際公平與否情況),但是突然第一個出租車司機不守規則,不僅能侵犯我的利益,關鍵是在我上車后,使我上車前沒有選擇,上車后才告知使我感到有脅迫之嫌,使我感到受到冒犯,怒氣就直接出來了。至于第二個出租車司機,也打破了規則,但是因第一個司機已經打破規則,且是在我上車前,規則就亮出來了,我有時間根據當下做自己的選擇,這是主動做的選擇,而不是被迫的。
內在的聲音:我需要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對后果我自己負責,自己做主才有自己的聲音、自己的力量,我向往有自己的力量。
情緒傷痛:自小我爸媽對我很嚴厲,他們從不問我有什么想法,也不允許我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他們也沒有固定一貫的想法和規則,純看他們當時的心情,一旦我有一些不合他們當時的想法的想法、行為。媽媽是嚇唬、威脅:你這樣死定了,你爸爸會揍死你。我爸爸會咬牙切齒、瞪著眼睛、歪著脖子、跺著腳、揮舞著手,要不給我一巴掌,要不在我頭上來個爆栗子——狠敲一下,要不抄起就近能抄起的家伙就砸過來。
限制性信念:我需要認可規則。我自小就認為怎么做都是錯,就不敢有什么想法,更不敢表達,以至于我以為懦弱是我的天性,內向是我的基因,逃避就是我本來的面目。因而我總是感到壓抑,總是希望能找到穩定的規則來行事,來保護自己,找到真實的自己。
真相和可能性:事實上北京與河北(燕郊)因為地域差異,在物價、消費習慣、生活成本有很大區別,司機在河北注冊,在燕郊接單,按河北的消費水平計算起價費、計算單位里程價格,在河北是公平的,但是車到北京后又不能調整價格標準,但是與北京的司機跑的一樣的路,而費用仍是河北水平,比北京的出租車費用更低,所以司機心里不平衡,所以不愿意按平臺的價格計算,而想根據實際議價。
回應和選擇:任何事物的存在一定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當遇到截然不同的意見,起沖突時,不固守自己立場(或規則),實際的了解一下對方的想法,也嘗試從對方角度看問題,再根據自己的情況自己做決定,達到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