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同事的故事,今天她拉我聊天太久了,十一點半還在打擾我,于是,我找她講了個故事來完成今天的作業。
那年我16、7歲,去廣州工廠打工。去之前,跟我媽說好了,只呆五個月。在工廠的第二個月,有個男生追我,明確跟男生說了,很快會離開,可是男生依然堅持不懈的追求打動了我,也是這個原因,所以我答應了。
我超級喜歡吃好吃的,也愛玩,每周末他都陪著我在廣州周邊玩,承包了我幾乎所有的零食。
那時候我也任性,覺得男朋友嘛,買單、買衣服鞋子包包,都是應該的。
玩耍的日子很開心。
累嗎?
也累。
因為我不愛他。答應在一起,只是因為感動,和孤單。更別說他還能帶我玩帶我吃。雖然我明確說了離開的時間,還是會覺得愧疚和欺騙。不是因為會離開,而是因為他認真的喜歡著我,而我只是因為孤單,連戀愛,都是例行公事。
這是一個很純的男生,像張白紙一樣,明明比我大三歲,感覺什么都不懂,我是他的初戀,他認真的對我好。后來,我在沒遇到過像他這樣純粹的男生了。他真的很適合當老公,可惜我不喜歡他。
后來他還要給我買項鏈什么的,拒絕了。我說我快離開了,你留著給你未來的媳婦買吧。
離開廣州以后,我給他發了QQ信息,然后就再也沒有理他。去年他又聯系我,我依然沒有理他。還是會覺得很愧疚。
這是我談的唯一一次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