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傲嬌哇
我把我整個靈魂都給你,連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氣,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種壞毛病。它真討厭,只有一點好,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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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愛到失了臉面,丟了尊嚴是何種境界,恐怕是要分開了,那種無法挽回的痛讓人一輩子都忘不掉。
何小秋在臥室的燈下發了毒誓,不要再想起那個讓她撕心裂肺的男人。可是鏡中的她已經哭花了臉,如果輕易就能抹掉關于那個男人的所有,她也不至于今天這般狼狽。
她仰著頭,大滴大滴的淚水砸在了她的腳背上,竟然很痛,大概就是心痛吧,無法言說的疼痛,大概那種痛她這輩子才經歷過這一次。
回憶撕扯著何小秋的靈魂,整個人都沸騰了起來,大抵是因為沈南初,這個曾和她相愛很多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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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小秋的父母離異,分別組建了新的家庭。
從那以后她備受打擊,老師眼中的高考尖子生變成了差等生,同學眼中聽話乖巧的學習委員變成了一個冰冷的怪物,只有奶奶懂她,她的父母不要她了。
我們都以為媒妁之言的父母愛情是堅不可摧的,然而真的很脆弱,直到他們分開了,去真正尋找到屬于自己的愛情才發現,世界上所有的溫暖都撲向了他們。
可小秋呢?是父母的失敗愛情遺留的一個可憐蟲,沒人愛她。
直到唯一愛她的奶奶重病倒下,小秋感覺自己好像失去了全世界,不!是全世界拋棄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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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發榜,何小秋名落孫山。
她學會了抽煙,喝酒,甚至結識了很多小痞子。
沈南初就是其中一個,同樣一個沒有雙親的可憐蟲。
很多年前,沈南初的父母在快要倒閉的工廠里上班,發生了火災,他的父母沖進去救人,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了進去。
自此沈南初由兩個姑姑撫養長大,卻不想他不務正業,變成了一個街頭小混混。
那日,何小秋的眼中全是沈南初,滿滿的塞進了她的眼球,那個男人的一舉一動都會讓她熱血沸騰。
雖然沈南初外表痞里痞氣的,但卻有一顆溫熱善良的心,他常常幫助路邊賣水果的老奶奶收攤,給過路的行人指路,甚至見義勇為,抓住了偷行人錢包的小偷。
“喂,小子,你不是一個合格的小混混,但你可以做一個合格的男朋友,做我男朋友吧,有我面吃,就有你湯喝。”
何小秋腦子一熱,調侃起了沈南初。
沈南初腦子也一熱,當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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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玩笑過后,沈南初每天都跟著何小秋,何小秋去哪里都有沈南初的影子。
何小秋雖是愛慕過他,但一時的感覺總是經不起大風大浪的,她只是覺得他和平常的小痞子不一樣,很獨特而已。
“何小秋做我女朋友吧,我會對你好的。”
這句俗的不能再俗的告白惹火了何小秋,一巴掌落在了沈南初的臉上。
“你也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幾斤幾兩,敢追求本姑娘。”
“不是你說的我能做你的合格的男朋友嘛,這么快就不記得自己說的話了啊。”
“我說的話要是這么好使的話,我爸媽也不會離婚!”
話音剛落,小秋的臉上涕淚橫流,萬分傷心。
沈南初張開了雙臂,懷抱住了哭成淚人的小秋。
看吧,她其實并不是一個堅強的姑娘,碰觸到內心的柔軟也會低頭哭泣。
我們每個人都如此,越是堅強,越有致命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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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他們兩個就這樣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或許是因為兩個人都沒談過戀愛,很幸運成為了彼此的初戀。
“南初,你會愛我多久?”
“傻丫頭,我會一直愛到你不愛我為止,我會永遠陪著你。”
動人的情話總會讓人心頭暖暖的,小秋不知問了沈南初多少次同樣的問題,他每次的回答都讓小秋很安心,覺得他就是那個會陪她一輩子的男人。
最好的愛情就是何小秋不管發多大脾氣,沈南初都會唯命是從的哄她開心,把她逗笑。
沈南初說:“她胡鬧,我不會跟著她胡鬧,她餓了想吃東西,我會跑遍每家店鋪去買她最喜歡吃的酸辣拌。”
那碗又麻又辣的酸辣拌是他們最美好的記憶。
何小秋說:“喜歡他就像春風吹了八百里,暖暖的,他對我很好,我想吃什么,想喝什么,他都會很快買來放在我眼前,看我胡吃海塞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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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秋記不清他們第一次吵架是什么時候,但是她清楚的知道,他們很少吵架,若是吵架了,便吵的十分厲害。
那個夜晚,沈南初很惆悵,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會對何小秋發那么大的火,完全能點燃一整棟樓了。
“何小秋!你這個不守婦道的瘋女人,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去當賣酒女嘛?你不就是缺錢嘛,我給你,我都給你!”
一大把粉紅的鈔票撒在了何小秋茫然的臉上,她從沒見過眼前這個男人發過脾氣,而自己也從沒如此委屈過。
她要治奶奶的病啊,她的確需要很多很多錢,逼著自己打好幾份的工就是為了湊錢給奶奶做手術。
顯然沈南初不知道事情的內幕,只知道幾個小混混告訴他小秋在酒吧賣酒,在作賤自己。
當時沈南初是不相信的,直到他親眼看到小秋被幾個老男人灑了一身酒水,她還猛喝著啤酒。
沈南初咬著牙,心想著眼見不一定為實,可他還是抑制不住心中的不滿,他不相信自己的女人會去干這些下三濫的事情。
他朝她大吼,她第一次哭得那么傷心,撕心裂肺的。
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彼此理解,可是這個眼睛猩紅的男人似乎很不理解她的做法,半分都不像何小秋深愛著的那個很暖的男人。
即使大吵了一架,弄哭了小秋,沈南初還是一把摟住她,不過這次,很霸道并不溫暖,像是要把小秋鑲嵌在他身體里。
“以后治好奶奶的病,我都不會去那種地方了。南初,你要相信我,我們要好好的。”
“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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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來,五年的時間讓小秋改變了很多,她擁有著沈南初帶給她的溫暖,擁有著愛情賜予她的幸福。
她不再像個野孩子一樣撒潑,她有人疼,有人愛。
他們之間的感情近乎轉化成了親情,彼此太過熟悉,太過了解。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就知道對方下一秒會做什么。
我們憧憬的愛情也不過如此吧。
五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他們經歷了太多的事情,經歷了很多次的分手,可是每一次說分開,不出一個晚上,第二天沈南初就會牽著她的手說,“媳婦兒,走啊,咱們吃大餐去。”
一頓飯就俘獲了一個小女人的心。
沈南初說,“即使她脾氣再臭,性格多頑劣,她一萬個不好也是我的女人,既然我們都沒得到父母的愛,那我們更應該彼此相愛,用心體會世界上最溫暖的愛情。”
何小秋說,“我知道,我們會一直走下去的。”
年輕的時候都希望自己學會去愛,同時也很貪婪,想得到最好的愛。
何小秋不斷的向沈南初索要著愛,卻不知這個深愛自己的男人已經很疲憊了。
沈南初對何小秋已經說不出是愛還是習慣,可能相處久了會令人厭倦,令人心生防范,一旦觸及對方的底線就會引發一場軒然大波。
年輕的時候我們也都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愛情,卻不知道愛情已經在喜歡的時候消失的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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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男人說自己累了,或許就是那段愛情結束的引線,它牽引著那段看似美好的愛情走向終點。
在他們相處的第六個年頭,沈南初決定放棄了。
他沒有愛上其他女人,也并非小秋有了新歡,只是他愛小秋愛的太累了,他想歇一歇。
當他當面和小秋說分手的時候,小秋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大罵著他是個滾蛋,浪費了她大好青春去愛一個不該愛的人。
“我們真的結束了,找一個比我好的人好好愛你。”
沈南初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何嘗不心痛,面對自己深愛了六年的女人竟也會有不知所措的時候。
不愛就是不愛了,沒有理由,就像沈南初第一次遇見何小秋的時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喜歡上那個姑娘,或許兩個人家庭背景太過想像,又或許是他注定要遇到她,要和她經歷一段過往。
電影《一天》里艾瑪對愛了20年的德克斯特說:我愛你很深很深,我只是不再喜歡你了,我很抱歉。
沈南初對何小秋也如此,依舊很愛她,但是不再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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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秋不會知道沈南初還愛她,只知道在一個夕陽似火的傍晚離開了她。
她眼里噙著淚水,“南初,你真的不要我了嗎?你真的要扔下我一個人嗎?”
沈南初沒有絲毫動容,頭也不回的走了。
她在后面拼命的追著,奈何她用盡了全力也追趕不上那輛載著沈南初的出租車。
淚水和汗水交織在一起,說不清是什么味道,或許是苦澀吧。
她不甘心啊,相處六年的男友真的就不要她了嘛,她不明白為什么那么相愛的人還是要分開。
想要走的人用一萬匹烈馬也拽不回來,這個道理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那個哭的撕心裂肺的姑娘讓人心疼,可是沒有人能替她扛這份傷痛,人生總要經歷分別,或早或晚罷了。
可能上帝讓兩個人相遇相愛就是為了讓他們分開罷了。
人們都說地球是圓的,相愛的人總會在另一個地方相遇。
何小秋堅信,她會在另一個地方等到他,或許那個人不再叫沈南初了。
你好,我是傲嬌哇。我要努力點,變得更優秀才會遇見更好的自己。一個只會走心的姑娘,走近我才會溫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