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父事君,講的是責任的問題。
關于這句話,有這樣兩種解釋。
一.面對父母,我們的責任是贍養。面對君主,我們的責任是侍奉。
二.面對父母君王,我們有贍養與侍奉的責任。
實際上,區別不大。
這句話出自《孝經》,原文是“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翻譯過來就是,對待母親,要有像對待父親那樣的愛心;對待君王,要有像對待父親一樣的尊敬。
關于“資父事君”的解釋沒什么疑問,但另有一個問題,我心存疑惑,咱們來探討一下。
《千字文》原文中,只出現了父、君。
《孝經》中則增加了母。
是不是說,這一句只交待了我們對待父母、君王的心態?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句常說的話——天地君親師。
這五個字最初來源于《國語》。里面提到“民性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再之后,《荀子》一書,對《國語》里的這一句增加了天與地,它說:“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則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至此,天地君親師的理論就算是完善了。
我們知道,天、地只能算是心念里存在的形象,說的直白一點就是它們壓根不存在。那么只剩下君、親、師。
君好理解,在這里指的就是君王。
師也好理解,就是老師。
可是這個親就不太好理解了,指的到底是父母、還是包括父母在內的所有親戚?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我更傾向于認為是后一種,也就是包括父母在內的所有親戚。
我的這一認識,來源于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誅九族。
您別看”誅九族“這個詞,這么出名。但是在中國歷史上,有明確記載的“誅九族”其實只有一次。隋朝大業九年,隋煬帝楊廣征伐高句麗期間,司徒楊素的長子楊玄感起兵造反,卻被隋軍大敗。楊玄感的尸體被隋軍分尸,之后懸掛在城樓之上示眾,并且“罪及九族”。
這是唯一的一次被記錄在史書之上的“誅九族”,其余那些,包括著名的方孝孺“誅十族”案都是存在于民間傳說的。
那么,“九族”具體指的是哪些人?簡單的說就是父四、母三、妻二。
父四:父親一族、姑伯一族、姊妹一族、兒女一族。
母三:祖父一族、祖母娘家一族、舅姨一族。
妻二:岳父一族、岳母娘家一族。
我們說責任與義務是不會單獨存在的。犯了錯,這九族要跟著受罰,那在贍養親人的時候,九族不跟著一塊兒享福,是不是就說不過去了?
基于這樣的一個判斷,同時也根據古時候人的社會單元構成,我認為,文中所說的“資父”應當是贍養自己的親人們。
附:誅十族
誅十族這件事,在中國歷史上僅出現過一次,主人公是明朝的方孝孺。
記錄這件事的是明朝的官方紀錄《明熹宗實錄》,里面明確的說到方孝孺被誅十族這件事。
“己亥,詔恤先臣方孝孺遺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讀學士直文淵閣。當靖難師入,以草詔不從,致夷十族。”
說的是個什么事?
這方孝孺是建文帝的大臣,官居文淵閣侍讀學士。這是個什么官?一品文官。咱們熟悉的紀曉嵐,也不做到了侍講學士,比起方孝孺還要差上一點。
就是這么一位大學問家,卻在明成祖朱棣攻進南京之后被下了獄。
等到朱棣要擬定即位詔書的時候才將他從監獄中找了來。
一是方孝孺確實學問很大,朱棣很有些惜才愛才的心思。
二是方孝孺在建文帝朝聲望很高,朱棣希望通過獲得方孝孺的認同,進一步鞏固自己的君位。
(朱棣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兒子,建文帝是朱元璋的孫子。朱元璋在死前將皇位傳給了建文帝,朱棣后來造反自己的侄兒,登上了帝位。)
因為以上的兩個原因,朱棣對待方孝孺還是不錯的。但方孝孺卻不給他好臉色看,說你有本事宰了我呀!朱棣說你不怕死,但難道你不為你的九族想一想么?方孝孺也是脾氣上來了,嗆了朱棣一句,那里有本事殺我十族呀?
就因為他這句話,他的九族,加上朋友師生也被算作一族,總共872人陪著他一塊被砍了腦袋。
這就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方孝孺誅十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