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下

四、專利申請及維持的費用

申請一項專利,公司需要支付多少成本?這是很多公司比較關注的問題。專利申請費用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專利代理機構的服務費用,具體數額需要根據申請專利的類型、技術復雜程度等與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洽談,以發明專利為例,目前在國內申請的代理費用大約為5000~10000元/件;另外一部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的官費,以下是官費列表:

五、專利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國家知識產權局若決定授予某項技術專利權,將會向專利權人發放專利證書,自證書頒發之日起,專利權發生法律效力。在此之后,專利權人便可以享受獨占的專利權,但同時也應當履行專利權人的法定義務。

(一)專利權人的權利

作為專利權人,在專利有效期內,其對專利具有獨占權,具體表現在禁止權、許可權等幾個方面。

1.禁止權

禁止權是指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許可權

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獲得專利使用費。專利權人應當與被許可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合同應當在簽訂后的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備案,當然這樣的備案并非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生效條件,但備案后的專利許可行為可以對抗第三人。根據許可的性質不同,我們將專利實施許可分為三種類型:普通許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

3.轉讓權

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權人將專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向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用。轉讓專利權應當由專利權人與受讓人簽訂書面的專利轉讓合同,該專利轉讓合同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登記是專利權轉讓行為生效的要件。

4.標記權

按照《專利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在專利產品上標注專利標識,不但表明該產品已經獲得了專利保護,警示他人不能模仿,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廣產品,提升產品形象。

除了上述四項權利外,專利權人如果同發明人是同一人,則還享有在專利文件中署名的權利。

(二)專利權人的義務

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的同時,還應當履行一定的義務。

1.繳納年費的義務

按照《專利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年費為預先繳納,在年度到期前一個月內預交下一年度的費用,具體費用標準可參考前述專利申請及維持的費用列表。若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年費,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六個月的寬限補交期,若在寬限期內仍未繳納,則專利權終止。

2.不濫用專利權

專利權人應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不得濫用專利權。專利權濫用是指專利權的所有人在實現權利的過程中超越了正常的界限或法律允許的范圍,導致該權利的不正當行使,損害他人正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專利權濫用的表現形式包括:在銷售專利產品時強制搭售、一攬子許可、固定銷售價格、在許可合同中規定獨占性回售或權利轉讓條款等。這些濫用專利權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或者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專利權人應當注意避免。

實務指南

1.普通許可、排他許可以及獨占許可有何差異?

普通許可是最為常見的許可方式,在此種方式下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人在一定范圍、期限內實施專利,但并不禁止專利杈人許可其他任何第三方實施該專利,也不禁止專利權人自己實施該專利。實踐中應根據市場規模情況合理布局,并在此基礎上確定許可的范圍,公司應盡量避免盲目許可造成產品滯銷以及被許可人之間的不良競爭。

排他許可是指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期限、范圍內實施專利技術,其特點是在該區域范圍內,專利權人僅能許可一個被許可人獨自實施該技術,不得再將該專利許可第三人實施,但是專利權人可以在該期限與區域內自行實施該專利獨占許可,一旦專利權人已經將專利以獨占方式許可第三方,則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實施該專利,同時專利權人自己也不能再實施該專利。

2.如何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在進行專利許可時,應當簽訂全面、合法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通常而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專利技術的內容;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圍;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專利權瑕疵擔保和保證條款;專利許可使用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專利技術改進成果的歸屬條款;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等。

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所處的地位不同,各自在專利許可合同中需要關注的內容以專利權人為例,其最為關注的應當是專利許可費用的計算問題,常見的計算也有所差異。

以專利權人為例,其最為關注的應當是專利許可費用的計算問題,常見的計算方式有三種:一次性付十費;提成費;入門費加提成費用。對于專利權人而言,顯然一次性付費風險最小。

對于被許可人而言,其最為關注的問題應當是專利權的實施,被許可人首先應當對專利技術進行詳細的了解,確保該技術能夠產業化;其次,在簽訂許可合同時應當對技術文件的交接、驗收以及專利實施過程中的培訓、指導義務等進行詳細的約定,同日時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專利如果無法實施,法律責任如何分擔。

法規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杈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菅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五、專利權的法律保護

(一)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確定

正如前述,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而權利要求分為主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通常而言,主張專利侵權時會主張涉嫌侵權的產品落入主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但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權利人主張以從屬權利要求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將以該從屬權利要求記載的附加技術特征及其引用的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對于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則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二)專利侵權行為的判定

1.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的判斷原則

在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案件中,判斷涉嫌侵權的產品是否真正侵犯專利權,應當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全面覆蓋原則:即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包含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的技術特征的,則應當認定其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的,則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例如某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中包含了A、B、C、D四項必要技術特征,而被控侵權產品包含了A、B、C、D、E五項技術特征,雖然被控侵權產品多了一項技術特征,但是被控侵權產品仍包含了該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故構成侵犯專利權如果被控侵權產品只有A、B、C三項技術特征,則因為缺少一個技術特征,不構成侵權。

(2)等同原則:是指在對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和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征進行比對時,從表面看有兩個技術特征不相同,但經過分析卻可以發現被控權產品采用的是與專利技術實質上相同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同樣應認定侵犯了專利權。

(3)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或者無效宣告程序中,通過對權利要求、說明書的修改或者意見陳述而放棄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又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將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

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的侵權判定是一項技術性非常強的工作,需要由專業法律服務人員對技術進行分析后,再根據專利侵權判定的基本原則來確定該涉嫌侵權的產品是否侵犯專利權。

2.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斷標準

對于外觀設計的侵權判定,相對較為簡單,判定標準是:在與外觀設計十專利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采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的,則被訴侵權設計便落入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判定要點有兩個:一是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作出判斷時于可以參考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產品的功能以及產品銷售、實際使用的情況等因素;二是判斷外觀設計式樣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在進行判定時應以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綜合進行判斷,對于主要由技術功能決定的設計特征以及對整體視覺效果不產生影響的產品的材料、內部結構等特征,應當不予考慮。

(三)專利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專利法》《侵權責任法》及《刑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他人專利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1.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構成專利侵權。對于專利侵權,權利人可以要求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以及恢復名譽等法律責任。

就賠償損失而言,權利人可以有四種選擇方式:

一是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二是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需要說明的是,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應當僅限于侵權人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因其他權利所產生的利益,應當合理扣除。當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系另一產品的零部件的,法院會根據該零部件本身的價值及其在實現成品利潤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確定賠償數額;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為包裝物的,法院會按照包裝物本身的價值及其在實現被包裝產品利潤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三是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通常而言,能夠獲得法院認可并作為判決參考標準的許可使用費應當是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已經實際履行的數額。

四是由法院酌定,即在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情形下,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2.假冒專利的刑事責任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一般專利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對于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若情節嚴重,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打擊專利侵權行為的方式

在我國目前的專利保護制度下,當發現他人涉嫌侵犯自己的專利權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1.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專利權人可以考慮向法院起訴,這也是目前最為常用的解決專利侵權的途徑。

由于專利的技術性較強,專利侵權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專利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述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權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等。

與一般的民事糾紛有所不同的是,在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專利權人可以申請訴前禁令,即專利權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涉嫌侵權人停止實施有關行為的措施。

2.請求專利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各地知識產權局有權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處理專利侵權案件。按照《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知識產權局在處理侵權案件時,若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作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實務指南

? ? ? ? 1.如何有效地開展專利維權工作?

? ? ? ? 專利侵權產品沒有研發成本,銷售價格低廉,對于專利權人而言,將可能構成致命的打擊。當專利權人發現市場上出現可能侵犯其專利權的產品時,應當及時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專利維權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相對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專業性更強,最好委托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利律師代理。通常而言,開展專利維權工作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 ? ? ? (1)當發現侵權產品時應當及時進行調查,并購買涉嫌侵權產品進行分析,確定涉嫌侵權的產品是否落入專利保護范圍,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對涉嫌侵權產品進行分析時,應當將涉嫌侵權產品與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進行對比,而不是將涉嫌侵權產品與自己的產品進行對比。

? ? ? ? (2)在正式采取法律行動之前,需要重新評估專利權人的專利的有效性,查詢是否一直在繳納專利費用,同時應分析專利權的穩定性。對于實用新型專利,提起侵權訴訟之前,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該報告不但會就該實用新型專利的穩定性進行評價,也是法院立案的基本文件之一。若經專利評價后認為專利穩定性不高,則建議專利權人不再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只有專利權穩定的專利,才能保證后續侵權訴訟的順利開展。

? ? ? ? (3)若初步確定涉嫌侵權產品落入專利保護范圍,且專利權穩定,則應當及時進行證據保全,在此過程中應避免打草驚蛇。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應當進行公證,同時要獲得出售侵權產品的公司所出具的發票或者蓋有公章的收據。

? ? ? ? (4)在正式將案件提交法院之前,可以考慮向涉嫌侵權方發送律師函,并爭取

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爭議。

? ? ? ? (5)若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則應及時提起訴訟。提起侵權訴訟時,建議將涉嫌侵權產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列為共同被告,而管轄法院最好不要選擇涉嫌侵權產品的生產者所在地法院,而是選擇銷售者所在地法院,因此在購買侵權產品時,選擇在哪一個地點購買涉嫌侵權產品將十分重要。根據我們的經驗,無論是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還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能力,經濟發達地區的法院更具有優勢。

? ? ? ? 2.如何面對專利侵權訴訟?

? ? ? ? 如果企業面臨侵犯專利權指控,不必驚慌,應當積極組織應訴,而不是消極抵抗。在應訴過程中,通常可以采取的抗辯策略包括:

? ? ? ? (1)就程序而言,為了獲得更多的準備時間,公司可以考慮先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在管轄權異議申請被駁回后,應當在答辯期限內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若涉案專利為發明專利,法院不會中止案件的審理,但是如果涉案專利為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法院很可能會中止侵權訴訟的審理進程,待專利無效案件審理結束之后再恢復案件審理。因此,執行前述訴訟程序上的策略,將會贏得寶貴的準備時間。

? ? ? ? (2)深入研究對方專利權是否存在無效的可能性,此時需要委托專業的專利檢索機構對與涉案專利相關的技術進行全方位的檢索,并在檢索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若發現涉案專利不具有新穎性或者創造性,則專利被宣告無效的幾率會大大增加。而一旦對方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其侵權主張便不攻自破。

? ? ? ? (3)將雙方的技術進行對比,確認自己的產品是否落入專利保護范圍。在分析過程中,應前往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調查涉案專利的申請檔案,了解該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權人對該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是否作出一些限定性的承諾,如果有,便可以從“禁止反悔原則”的角度限制對方的權利保護范圍。

? ? ? ? (4)判斷自己是否符合先用權情形,按照《專利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構成專利侵權。因此,一定要從時間上把握好自己是否在專利申請日之前便已制造、使用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準備。

? ? ? ? (5)如果自己只從事產品的銷售工作,則按照《專利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如果能夠證明產品合法來源,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為了避免自己被判令承擔賠償責任,一旦自己被起訴,應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所銷售的產品是從合法渠道采購獲得。

? ? ? ? (6)若對構成侵權難以抗辯時,則應當從減少損失角度進行抗辯,從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等角度出發,否定對方的賠償主張。

法規參考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 ? ? ? ? ? 第五十九條 ?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國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 ? ? ? ? ? 第六十條? ?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第六十一條 ?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

? ? ? ?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 ? ? ? 第六十二條 ?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 ? ? ? 第六十三條 ?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 ? 第六十四條 ?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 ? ?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 ? ? ? 第六十五條 ?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 ? ? ?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 ? ? ? 第六十六條 ?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 ? ? ?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 ? ? ? 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四十八小時。裁定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應當立即執行。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 ? ? ? 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

? ? ? ?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停止有關行為所遭受的損失。

? ? ? ? 第六十七條 ? ?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 ? ?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 ? ? ? 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 ? ? ? 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

? ? ? ? 第六十八條 ?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 ? ? ?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 ? ? ? 第六十九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 ? ? ?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 ? ? ?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 ? ? ?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 ? ? ?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 ? ? ?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 ? ? ? 第七十條 ?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 ? ? ? 第八十四條 ? ?下列行為屬于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

? ? ? ? (一)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 ? ? ? (二)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

? ? ? ? (三)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

? ? ? ? (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 ? ? ? (五)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 ? ? ? 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杈終止后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于假冒專利行為。

? ? ? ? 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 ?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 ? ? ? 第二條 ?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 ? ? ?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 ? ? ? 第五條 ? ?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 ? ?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制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 ? ? ? 第六條 ?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 ? ? ? 銷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 ? ? ? ?第九條 ?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訴訟,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訴訟:

? ? ? ? (一)原告出具的檢索報告未發現導致實用新型專利喪失新穎性、創造性的技術文獻的;

? ? ? ? (二)被告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其使用的技術已經公知的;

? ? ? ? (三)被告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所提供的證據或者依據的理由明顯不充分的;

? ? ? ? (四)人民法院認為不應當中止訴訟的其他情形。

? ? ? ? 第十條 ?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屆滿后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中止訴訟,但經審查認為有必要中止訴訟的除外。

? ? ? ? 第十一條 ?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或者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維持專利權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

? ? ? ? 第十二條 ? ?人民法院決定中止訴訟,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責令被告停止有關行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權損害繼續擴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訴訟的同時一并作出有關裁定。

? ?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 ? ? 第一條 ?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依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權利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變更其主張的權利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 ? ? ? 權利人主張以從屬權利要求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應當以該從屬權利要求記載的附加技術特征及其引用的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 ? ? ? 第二條? ?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要求的記載,結合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閱讀說明書及附圖后對權利要求的理解,確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權利要求的內容。

? ? ? ? 第三條? ? 人民法院對于權利要求,可以運用說明書及附圖、權利要求書中的相關權利要求、專利審查檔案進行解釋。說明書對權利要求用語有特別界定的,從其特別界定。

? ? ? ?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確權利要求含義的,可以結合工具書、教科書等公知文獻以及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通常理解進行解釋。

? ? ? ? 第四條 ? ?對于權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術特征,人民法院應當結合說明書和附圖描述的該功能或者效果的具體實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實施方式,確定該技術特征的內容。

? ? ? ? 第五條 ? ?對于僅在說明書或者附圖中描述而在權利要求中未記載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 ? 第六條 ? ?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或者無效宣告程序中,通過對權利要求、說明書的修改或者意見陳述而放棄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又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 ? 第七條 ? ?人民法院判定被訴侵杈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杈的保護范圍,應當審查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

? ? ? ? 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包含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術特征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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