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是個很“書法”的字兒,它的正體字——楷書的輪廓特點大概是個三角形,或者說主體結構是個正三角。它不是矮個子,大概是170CM左右,中等身材,而且是很有個性的體式,特立獨行地站在那里。
首點寫成挑點,指向長撇。長撇在書法中給了它一個專利——“為字撇”,這個撇的特點在于前半部姿態獨特變化,前半部要微向外隆起,在行草書中這個特點更加明顯。
為什么要外向隆起?因為“為”字的其他筆畫走向大都是左下,通過長撇的反方向隆起,平衡化解快要傾倒的危機。好比謝頂發型的處理,幾縷長發從一側邊緣向中央高處伸展布排,而另一側一般會有另一組逆襲。
?一個字中存在多組矛盾,彼此依存,互為存在,矛盾雙方互相對立,卻為同一個大局共同服務,對立之中目標卻是同一。寫楷書就是要把矛盾調和到平衡狀態。境界提高以后,還要創造矛盾,讓“矛”略有優勢卻又不具備壓倒勢,“盾”可守但需忍耐堅持,以求穩中之險、險中之和。
歐陽詢的傳世法帖中,許多字都是矛盾對立統一,有的矛盾很激烈,但絕對可控,像一部都市劇——吵吵鬧鬧,但生活卻更加有滋有味、有情有義。
另一個關鍵點是“橫折斜鉤”的折筆處,要半方半圓,不硬不軟,亦硬亦軟,這樣字形顯得端莊穩重和諧。如果凸起個疙瘩來,則是有些多余的,氣鼓鼓的,顯得煩躁一些。
再一個注意點,是四個點的第一個點,最好擋住長撇的去路,長撇鋒芒放縱之勢,要依靠首點化解平衡,這又是一對矛盾。
“為”字的行草書,古碑帖中寫法不少,但法度是一致的,風格可以隨心所欲。
但是,行草書沒有楷書的基礎,恐怕會流于漂浮,楷書沒有行草書的基礎,也許會陷入僵死,這都是“矛盾論”的出發點。單一的、絕對的看待書法、埋頭臨帖,很可能事倍功半。結構的處理,筆法的設計(姑且稱作設計)都有同一的道理,書法的深邃,也許就在于它蜿蜒地通向中華傳統文化的深處,終會抵達心靈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