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站在宿舍門口,渾身濕透,頭發凌亂,散在臉上,臉上的妝也已經花掉,像很多恐怖電影里的女鬼形象。濕透的袖子,衣角還大顆大顆的滴著水。左手拿著一把雨傘,已經破爛不堪。右手拿著情書,紙張暈開紅色,像極了醫院用過扔掉的紗布,帶著一片腥紅。舍友們都驚呆了。
你怎么一個人,還這個樣子就回來了,林宇呢?
我…還未等方晴回答舍友們的話,眼淚先奪眶而出,她嗚咽著說不出話。
四年前,方晴孤身一個人從鐵馬秋風的北方來到杏花煙雨的南方。不同于一般北方女生的剽悍生猛的女漢子形象,她顯得過于溫婉,過于靦腆。
在北方長大的十八年,她卻格格不入,和同齡人玩不到一塊去,像一棵蘋果樹偏卻長在了梨園。高考填報志愿的時候,不顧家里的極力反對,執意的選了南方的這座小城,好像這里才是她的蘋果樂園。
開學半個月過去了,她才勉強和宿舍的所有人熟絡起來。
九月,秋風肆虐著滿地的落葉。傍晚,方晴和舍友逛完街回到學校,手里提溜著滿滿當當的東西,一路說說笑笑的舍友,方晴也有一句沒一句的搭腔。
經過操場時,在離她們不足三十米遠處,有一個男生,一身琉璃白,盤坐在一塊空地上看著書,周圍零零散散的幾個人。
幾個女生頓時停止腳步了,一同望向了那個男生。
天空突然下起了雨,不太大,那個男生卻不慌不忙的站起身來,扭頭看了一下路口,合上書,夾在腋下,一手插著口袋,不疾不徐的走開了。
幾個女生們互相看了一眼,哇!歐巴…只有方晴沒有說話,一句也沒有。然后一行人吵鬧著迅速的往宿舍跑去。
回到宿舍,大家像炸了鍋似的,開始了瘋狂的討論,關于這個男生。
雖然留著“劉海狗頭”,但是真的好帥。他站起來后,才發現是大長腿啊。
對對對!琉璃白的襯衣,清瘦的身形也很迷人。
好有氣質,絕對是韓劇里的男一號,不過好像…還差一個女一號。
我就是那個女一號。
是我!
我啦。
……
大家因為這個男生而熱議起來,泛著花癡,方晴卻冷冷的坐在一邊整理著被打濕的長發。
舍友們都驚奇的看著她打理頭發。看到舍友這些眼神她才懶懶的從嘴邊流出一句話,最討厭下雨了,這天啥時候才放晴。聽到她說這句,其他人突然哈哈大笑起來,宿舍里一片笑聲,走道里都聽得分外清楚。窗外的雨依舊淅淅瀝瀝的下著。
幾天后,宿舍里,舍友們都聚集在一塊。
今天,我終于打聽到那天操場上那個男神了,怎么樣?要不要聽?
要!
其他人都想嗷嗷待哺的小鳥,伸長了脖子,豎著耳朵認真的聽。只有方晴卻在一旁拿著高數的書翻看著,像一個標準的理工女。
我找了好多人才打聽到他,還好他還挺厲害的,不然都好打聽不到了。
別廢話,說重點!
嗯,他叫林宇,是隔壁校區音樂系大一的學生…
方晴看著書,恍惚的聽到說那個男生的名字。
淋雨?這什么破名字!我最討厭下雨了。
哈哈哈哈…
舍友們被她這冷不丁冒的一句給惹得大笑。
接下來每周大家都會像開例會一樣在宿舍里討論著那林宇,八卦著他的事,而方晴卻漠不關心,依舊做些她自己的事。
今天我打聽到一個消息,他們音樂系的學生要在會場聯合開一個演唱會。重點是,有林宇參加,他也會在臺上唱歌。
哇…還沒聽過他唱歌呢,那能搞到門票嗎?
我也好想聽!
放心,我已經弄到手了。剛好每個人一張,足夠。晴晴你也一起吧,別總看書,多看看帥哥。
啥?
大家哈哈大笑起來。方晴有些不想去,卻沒辦法拒絕舍友們的熱情答應下來。
快走,演唱會要開始了,你還拿著高數的書干嘛。
舍友們急切的帶著她進了會場。人聲嘈雜,她們奮力的擠在了稍微靠前的位置。
林宇出場了,人群鼎沸,還有拿著橫幅“林宇林宇,愛你不離”的。方晴在人群中正準備拿起書,繼續看書的時候,林宇開口唱歌了。
嘿,我真的好想你,現在窗外面又開始下著雨…
沒有大多數歌曲綿長的前奏,方晴聽得心里一驚,正要翻開的書突然放下。望著臺上的林宇,安安靜靜的聽完了整首歌,每個音符穿透她的耳膜進去腦海,激起層層浪花。只一遍,她就記住了整首歌。
演唱會結束后,回到宿舍。大家開始熱議起來,她卻呆呆的停留在這首歌里,耳邊縈繞著旋律完全聽不到舍友們說什么。
只是她還沒意識到,接下來的幾天她會把自己的心好好打掃一番,好讓林宇住進來。
她徹底被舍友攻陷了,加入了對林宇的討論中。一有點林宇的消息,大家就一同分享。
每次有什么關于林宇消息,方晴都是第一個沖在最前面的,她顯得很急切。mp3里的那首歌《如果沒有你》被無限單曲循環,最后聽到mp3壞掉。
慢慢的大家都開始有了自己的男朋友了,雖然還喜歡著林宇,可是沒有了開始那個時候的熱切。就只有方晴,每天知道了點林宇的消息就像開心的小麻雀一樣,更像嘰嘰喳喳的路人小孩。
原來大家也只是把林宇當明星一般的喜歡,只是方晴還沒發現,她已經深深的愛上了這個男生。
教室,操場,食堂,演唱會場,能看到林宇的地方都有方晴,只是她在人群里,角落里,太平凡,太不顯眼。
她收集著他的所有信息,在舞臺上唱歌的照片,在教書里站起來回答老師問題時意氣風發的照片…真的很多照片,但,都是偷拍來的。宿舍的墻上被貼滿他的照片。
她在本子上一遍又一遍的寫著歌詞“嘿,我真的好想你…”
一次,她鼓起勇氣和林宇擦身而過。她低著頭,他沒有看她,繼續朝前走。她紅著臉,可是卻只能給自己看。
人不知道哪次輕易說出口的再見,從此以后就真的再也不見了。
時間過得很快,在一邊追逐著林宇的身影,一遍學習。方晴和林宇都要畢業了。如果她不站在他面前,他或許永遠都不知道有一個女生這樣喜歡著他自己。
糾結了很久,在舍友的鼓勵下,方晴還是決定去找林宇,這個耗費了她四年喜歡的人去表白。
懷著忐忑和不安,她找人幫忙約了他在一個公園里見面。花了三天和一個紙簍的廢紙終于寫了一封像樣的情書。
這天她起得很早,精心梳洗打扮了一個多小時,一身白裙。來不及吃早餐,就飛奔著去往車站,天空有點低,空氣里透著夏天濕悶的氣息。她的心情跟著天空一起低下來。腦袋里反復練習著要說的話,想著要怎么說才會不尷尬,語氣要怎么才不會生硬。手里輕輕的捏著寫好的情書。
剛上公車一會兒,天空就下起了下雨。她在心里有點慶幸,還好看了天氣有帶傘。但是心情也焦慮起來。
聽說,下雨天和堵車更配。果然,車卻還沒開出去多遠,然后就走走停停,短短的幾公里卻是如此遙遠的漫長。
大概過了約定時間的半個小時。車子終于到了。她撐著傘飛奔著往約定低點跑去。她看到一個男生,離她三十米遠,確乎就是林宇,他沒有帶傘,淋著雨。他四處張望了一下,然后就轉身離開了。
方晴努力的向他跑去,第一次覺得三十米,竟如此遙遠。她正準備喊出她的名字的時候了,腳下一滑摔在了雨里,雨傘像枯枝被輕易折斷,情書也被雨水打濕,特意用的紅色一點點暈開來,像此刻她心里淌出來的血。
林宇在雨中繼續往前走。
一身琉璃白,透明著塵埃,但他卻沒有詩化悲哀。
她看著他消失在視線里。分不清臉上的是淚水還是雨水。好像流淚就該在雨天,這樣就分不清臉上的是淚水還是雨水,就算哭過也還是可以逞強的說著臉上的是雨水。
積攢了四年的喜歡,拿出二十二年所有的勇氣,寫了三天的情書,卻敵不過一場雨。
林宇走了,只剩她一個人在雨里狼狽。
回到宿舍,舍友們一頓心疼的追問,卻讓她更加難過。
沒事,下次再找機會表白也可以。
對啊,別難過,下次找機會表白。
我只是好遺憾,四年的喜歡付之東流。
舍友們想安慰她,她卻不想再說了。獨自走了出去,雨還在一直下著。
四年前,一場雨把林宇帶到了她的生命里,現在她想還回去了。
林宇像一場雨,淋了她四年,這次她想為自己放晴。
故事是這樣說的:小兔子媽媽給了小兔子一個糖果店,告訴她可以把糖果給喜歡的人吃。后來小兔子遇到了小老虎,她就把整個糖果店都給了小老虎,最后小老虎帶著她的糖果店離開了她。
再后來小兔子遇到了好幾個喜歡的人,那些人卻都離開了她。悲傷的小兔子最后遇到了小豬,她被小豬所感動。和小豬生活在了一起。有一天喝醉酒的小豬說出了怎么追到小兔子的。小兔子聽到了很難過。原來小豬追小兔子的方法都是之前那些離開小兔子的人告訴他的。就連追小兔子都是跟小老虎打賭的。小兔子很悲傷。
所以結尾這樣說:那些糖果都去了該去的地方,你所愛的人,他們也會在某個平行空間愛著你。
方晴淋著雨,扔掉手里的雨傘和情書。
那些對林宇的喜歡和情緒還有愛也像都小兔子的糖果一樣,只是去了原本該去的地方而已吧。
所以不該有遺憾,所以不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