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花園 ??
初夏時光【鄭重聲明:文章為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鳶尾花算是很美的夏花。我所居的樓東側長廊那一帶,原來有大面積的鳶尾花,每年初夏,它們優雅從容地開著。不僅會唱歌,還會在風中風翩翩起舞...
繼續墮落是明知墮落還要繼續嗎?高校校花,俊朗的小伙,工地打工胡子拉碴的我,他們從不為錢發愁,自由自在,而我連二十元的肉串都吃不起,難道這是我墮落的原因嗎?我的工作環境十幾年如一日臟亂差,一邊想提升自己改變命運,一邊又機械一樣勞作,刷手機麻痹自己。計劃總是很美好,現實總是很難熬,拖延和幻想讓我遺憾麻木自生自滅。浮想和欲望,還有矛盾的自己,對自己的不滿,也許是我發泄的出口,更是我墮落的根源。站街女,按摩店,色情,這些似乎并不是我的追求,可是作為底層人,除了在工地打工,除了花錢買服務,我還能怎樣融入城市呢?我每天都很努力,結果又怎樣呢?似乎什么都改變不了。好好寫字,好好讀書,好好活著,都只是想想而已,我明明知道這樣不好,卻無力改變,虛度人生,浪費生命,與身邊的人相比,我顯然是城市的邊緣人,幻想的一切都很美好,終究也只能在幻想中度日,碌碌無為活著,無力改變,只能弱弱地問自己:是否注定一生都這樣度過了呢?沒有答案就是最好的答案,一如題目,繼續墮落。????
色情和欲望從來都不只是身體上的事,它其實也包含一種普遍的社會象征,其中更是勞動的底層人對“被擁抱”,“被認可”這種心理狀態的強烈渴望。他是真的想泄欲嗎?我認為他只是想找到一件除了工作、除了消費以外還愿意和他擁有親密接觸的人。
他每天晚上都在說明天我得努力了,可是明天到了,他照舊癱在床上刷視頻,他不想上進嗎?可他還有寫好字做好事的夢想,無奈的是每天搬八小時鋼筋、吃發餿盒飯的男人,他有什么力氣在工作以外的時間跟你談上進呢。
墮落本身不是跌到最下面了才叫墮,墮是一個自知的過程,是明知正在墮,卻連想要攀附周圍的體力都沒有了,那種日復一日空耗人生,在下班后只想為幻想尋找出口的心態,才是最容易引起共鳴的。
工地、拖鞋、盒飯和校花、手機、名牌等自我與社會的對比非常鮮明,作者并不渲染任何苦難,只是將幻想和欣羨轉化成欲望與虛榮,這是一個底層勞工最寫實的邊緣感,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也知道自己該做什么,可是卻被各種重活牢牢捆死著,那些環境的描寫代表他的觀察力還是如此細膩,他只是沒有力氣再向更美好的方向奔波。
這篇小說中,死亡以后不是上天堂也不是下地獄,而是得先排隊把靈魂拷貝下來,打包上傳,再投進一個按人類恐懼設定的虛擬地獄中“沉浸式體驗”,諷刺的是這些折磨人的手法和官吏并非出自AI的創意,而是出自人類的先例。
小說中的“我”是一具感化院里撈出來的軀體,被樊所長灌輸了程序,“我”是人嗎?可“我”會餓會累,也會有身為人的猜疑,“我是誰,我來自哪里。”只是身體卻不由自主地成為負責執行命令的工具。
黃小仙,是黃半仙用AI意識合成出來的復仇工具,也是帶著“我”游地府的鏡頭,帶“我”潛入療養基地,帶“我”潛入十八層地獄,帶“我”看見AI如何馴化百姓,再看見人類如何把“善”從系統里慢慢清除干凈。
小說的元素很多,也是一溜的再一次突破,寫的并不是一對男女扛大旗去拯救世界的勵志,所有事都是循序漸進的,是兩種被制造出的個體在系統崩壞之前逐漸找回選擇權的途徑。
如果我們也只是被制造出來的程序,到時我們選擇的還會是善良嗎?這也是結局最了不起的地方,他們的命運也許從開始就是工具、是病毒,但是他們可以選擇要散發出善的、還是惡的病毒,既然都是要傳染的,何不用自己擅長的方法,去傳染這世界一次。
振委會總編輯白影離白薦評作品——《五彩斑斕的土糖塊》
年過半百憶往事,唯有二者記憶深;五彩斑斕土糖塊,特立獨行半仙姑。
作者以文字作鞭,以回憶當馬;慢慢緩緩地行于陳年往事當中。從小時候老姑回娘家給自己帶土糖塊;到老姑舉家搬遷到異地謀生;在此期間,大表哥遭遇意外身亡,也導致后面老姑的婚姻走向了分離。
人生幾多艱難事,唯有娘家可心安!正因如此,老姑離異后,回到娘家休養生息。一段時間后,老姑又只身孤勇闖京討生活;誰料,一去六七年杳無音信。正當大家以為老姑在人世時,離鄉數年的老姑意外地回來了,使到家族里所有人都高興不已。
推薦理由:明寫童年記憶中五彩斑斕土糖塊,實則暗暗書寫老姑跌宕起伏的人生。娓娓的回憶當中,飽含深情把老姑這一人物,刻畫出形象可感的特征!
聲明: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周一下午,志愿到初二女兒的班級陪讀。 即使時隔多年,在數學課上,熟悉的惶恐感還是精準偷襲——那些關于函數的講解,字字是中國話,卻一句也聽不懂。如今雖...
“我本來可以制止的,但是我不敢,”不知道高法官聽到這句話作何感想?站在父親的角度,高長杰當然希望周文輝敢于制止,如果及時制止,就會避免悲劇的發生。可是當年周文輝見義勇為時,高長杰站在法官的角度代表著公平和正義,得按照法律條文處理,于是造成周文輝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妻離子散。見義勇為有錯嗎?公事公辦有錯嗎?好像誰都沒有錯,那錯的又是誰呢?就像現在,犯罪的七年判輕了,架不住律師厲害,《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他們的保護色,殺人償命這事兒原是天經地義,結果家屬覺得判重了——看看,每個人都在自己的角度,誰都覺得自己站在公平正義的一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事實上,法律無外乎人情,究竟法律公正和社會影響力孰輕孰重?“可能來年的雪比今年的還大,但來年的雪永遠不會是今年的雪,失去的也永遠無法挽回”有些傷害注定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全國都這樣辦就一定是對的嗎?”這話聽上去震耳欲聾。別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法律是什么,是天理是國法是人情是公平正義,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當時二刷《第二十條》依然熱血澎湃淚如泉涌,是的,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電影里好多金句,再看依然感動。因果循環也好,報應輪回也罷,人生一世,難免遇到那些不公平,偽造證據,只求符合法律,于是,第二十條應運而生。關鍵時刻,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可以見義勇為,但法律一定要給英雄托底,不然,誰還會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