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意義上的書法,指書寫的法門,就是把文字寫好的方法,包含筆畫、結構、章法等的訓練。
書法又指把文字寫出具有審美意味的藝術。漢字、日文、蒙古文、阿拉伯文甚至拉丁文字,均可作為書法的書寫對象。
書法又特指中國書法。在幾千年的歷史時期里,中國書法出現了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行書、草書、楷書等書體,名家輩出,淵源有自,形成了具有多種內涵的審美系統,使漢字書法成為世界上最為昌盛的書法藝術。
中國書法的審美受儒、釋、道思想的影響頗深,極為重視書家的德性修養,強調字外工夫;同時書法藝術本身也能對書家的德性有潛移默化的作用,即字外工夫字里求。
與中國書法偕同發展、相得益彰的藝術、技藝或學科、民俗有:國畫、篆刻、裝裱、金石學、符箓、楹聯、額匾以及筆墨紙硯等領域的制造技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