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神之下 當下有用才是王道何嘗不是一種錯誤公理?我從不認為這是毫無價值的,如果說能讓一些人重新思考這個問題是毫無價值的,那只能說你對價值二字太過執念。
你說的‘有誰不懂你說的那些道理?’我覺得真的有很多人不懂,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你我這樣考慮問題的,我的目的也就是為此,這就是我期待的價值。
如果你是被拐孩子的父母,你還會這么說嗎?學習法律之后,覺得自己跟別人很難溝通的主要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正義,包括對刑事辯護律師的評價,英美法中禁止雙重危險等方面,第二就是死刑的作用與存廢。 近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