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把人的根本差異原因劃分成為了三種
1.人的自身-即在最廣泛意義上屬于人的個性的東西。
2.人所擁有的身外之物,即財產和所有占有物。
3.人向其他人所展示的樣子-及名望和聲譽。
現實生活有兩部分組成,客體和主體。客體我理解成,除開你精神之外的一切。主體是你對所有事物的理解,態度和感受。
客體是動態的,改變他的因素有很多,很多時候你無法控制。譬如一夜暴富,家道中落,禍不單行。
主體是相對穩定的,在特殊環境下會發生改變。
主體通俗來講就是磁場,能量波。也有正有負。我們總說:呀,這個人充滿著正能量,跟他在一起整個人都樂觀了不少。反之,有些人充滿著負能量,每天都苦兮兮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主體是決定幸福的關鍵因素。主體如果足夠強大,客體再糟糕也不會影響到主體。我一直莫名很喜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句話,看來早在很久之前,中西方的思想家就在對人生的態度上達成了一致。
其實人的根本差異,也就是上面說的那三點,大部分都屬于客體。但是第一點,是跟主體息息相關的。我們常說,健康的體魄決定良好的心態,不無道理呀。我拉肚子的時候,哪有心情哈哈大笑呢。所以,保持身體健康,合適的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