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不回家?別鬧了,快洗洗睡吧

最近,“凌晨3點不回家”這個話題,不知不覺就火了起來。我想,大概是對于身處北上廣深這四個一線城市打拼的青年來說,戳中了痛點和淚點吧。

相較于曾經紅極一時的科比的“凌晨4點的洛杉磯”,做著與別人與眾不同的事情,恐怕是一個令人值得說一說的話題吧。

可是,真的,這世界上還有整個黑夜都在埋頭苦干的一群人呢,比如我。還有即使是在家里,也可能凌晨爬起來做事情的人,還比如我。

但是,這值得提倡嗎?

今年3月,全國總工會開展的第八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顯示,47.1%的職工每周工作時間在40小時以內,31.3%的職工每周工作時間在41~4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職工占比21.6%;加班加點足額拿到加班費或倒休的職工僅占44%;沒有享受帶薪年假、沒有補償的占35.1%。這些枯燥的數字就是加班文化的生動注釋。

“每一個拼命奮斗的人都值得被肯定”日漸成為不少人的奮斗格言,“凌晨某點”也屢屢成為爆款雞湯體的標配。夢想與現實的焦慮在這種似是而非的販賣中不斷放大,為了理想不顧一切,恣意透支自己的體力、健康和睡眠。

奮斗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也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但請不要透支自己最為寶貴的身體健康。

長此以往,也許我們等不到“過上自己想要的日子”的那一天,就躺在了病床上。更有的人似乎歪曲奮斗的價值,以此來分辨那些打拼的人不同。

也許你覺得凌晨幾點做著別人不做的事情很酷,但事實卻是很無奈。我們違反人性的操作,其實是這個社會給的競爭壓力、還有自己的嚴格標準所共同造成的。

看到這個新聞,我只想說,大家量力而行,千萬別當作一種文化來提倡。因為,我們的青春經不起過度透支。

所以,以后再看到這類標題的新聞,看完還是洗洗睡吧,畢竟養精蓄銳之后才能看到第二天早期的太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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