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10月31日
四
服從是一種社會影響形式,它是指一個人命令另外一個人或更多的人做某件事,而這些人也確實這么做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最直接的社會影響形式。
米爾格拉姆的研究表明,當權威人物的權力并不強大時,人們也會服從他的命令,即使這些命令是要求他們去傷害另一個無辜的陌生人。
現實生活中的很多暴行都是體現了破壞性服從。它由很多因素引起的,包括:把責任轉移到權威人士身上;權威人物的外在標志提醒人們有“服從權威這一社會規范逐漸升級的要求;還有事件進展的快節奏。
一些因素可以幫助減少破壞性服從的發生率,它包括:提醒人們他們需要分擔服從命令后所造成的后果;提醒服從者有些時候服從是不合適的;號召服從者質疑權威人物的動機;以及告知人們一些社會心理學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成果。
第九章 親社會行為
一
親社會行為的產生有很多不同的動機,并且其也幫助我們實現很多不同的目標。所以,親社會行為是我們社會生活中很普遍也很重要的方面。
共情——利他主義假設認為我們幫助處在困境中的人,是因為我們想要他們擺脫困境,而這樣做也會使我們自己感覺良好。
消極狀態釋放模型認為人們幫助他人是為了自己的消極情緒
共情喜悅假說認為當助人者知道自己能夠給處在困境中的人事業來有益影響時,他們就會感受到助人之后的喜悅感。
血緣選擇理論認為我們會幫助那些與我們有血緣關系 的人,因為這樣可以提高我們把基因傳給下一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