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樂演奏,一般分為獨奏與合奏。獨奏演奏員是按照個人的審美及藝術上的追求,理解和表現音樂。樂隊演奏員在樂隊中的演奏,是由指揮通過對作品的分析,按照指揮的審美和藝術上的追求,幾十個人共同完成一部音樂作品。兩者有不同的演奏意識:一個是以己為中心,一個是以指揮為中心;一個是獨立完成,一個是靠協作來完成;一個是“主體”,一個是“客體”。如果你想成為一名樂隊演奏員,那么首先就要區分這兩種不同的演奏意識。
合奏意識就像團隊合作意識一樣,要有團隊的精神——音樂中共同的追求;要把握好各自的職責—奏好音樂中的音準、節奏、力度、速度等等;擅于協調和溝通—合奏中培養敏銳的內在聽覺,及時調整自己在音樂中的位置;絕對服從—信任并配合指揮。
音樂中共同的追求—團隊精神
每位藝術家都有自己的藝術追求,但在合奏中,會有共性的追求,通過每個個體的努力,它會變成屬于這個合奏團體的藝術精神。
合奏中的樂手也許都會問自己:為什么要在樂隊里演奏音樂?樂隊里需要我的聲音嗎?我們一起演奏的音樂作品完美嗎?我的意義體現在哪里?我和其他的樂手在音樂上有共通嗎?等等…當這樣思考時,在樂隊中日漸感受的合奏樂手,就會有了積極的答案。首先,合奏的作品是需要幾十個人演奏,有好多個聲部,有豐富的內容的音樂作品,比起獨奏曲,更具有龐大的結構,豐富的和聲織體,絢麗的各種音色等。合奏者會體驗到不同于獨奏的音樂感受。當然,樂隊音樂作品需要每位合奏者的傾情奉獻!這體現了個人與團體的共同價值觀。其次,從某種意義來講,當你進入樂隊時,藝術生活才真正的開始了!樂隊會演奏不同時代不同作曲家不同風格的作品,詮釋音樂也會隨著指揮的不同而不同,展現音樂作品的手段也是多類型多變化的,樂隊會提升演奏者的多方面的能力。演奏者隨著樂隊逐漸成長,視野的拓寬,對音樂的認識也逐漸深入。這體現了樂隊這一表現形式的價值追求。樂隊形式的音樂展現也決定了它在音樂上的深度和寬度。只有藝術家們共同的努力與配合,才會有這樣的途徑展現音樂,藝術生活因此更加豐富多樣!作為藝術家的合奏者,如果清晰的了解這些價值,便會理解自己的使命,同其他合奏樂手形成共同的追求—把自己融入整個樂隊,在音樂中提煉自己的價值,體現音樂境界,使音樂作品更加卓越!并為自己是合奏中的一員而自豪!
培養敏銳內在的聽覺—擅于協調和溝通
在合奏中,與其他演奏者的協調和溝通,基本是靠內在的聽覺來完成的。它會引導合奏者兼顧其他演奏者的音色、節奏、力度、速度、風格、氣息等各方面音樂因素,以求整體的和諧及更好的完成音樂。建立起內在的聽覺意識,可以在音樂的多種因素中,體會最好與好的區別。這種能力需要長期的培養。它包括:
1.演奏技術所影響的發音區別。
2.音樂格調影響的演奏氣質的區別。
3.合作能力所影響的整體音樂融合區別。
內在聽覺的建立,能夠幫助樂手及時協調自己在樂隊中位置,它是個體與樂隊音樂中其他因素溝通的重要橋梁。它體現在:
1.演奏時內心中有預想的音樂存在,聽到其他多個聲部的音響時,能夠判斷是好是壞。
2. 內在聽覺可以幫助演奏者自行糾正音準、音色、節奏等其他音樂中的要素。
3.內在聽覺使演奏者更清楚橫向音色、音準、節奏及旋律發展與縱向的音色、音準、節奏之間的聯系。
4.內在聽覺可以幫助演奏員找到自己在樂隊音樂中的準確位置。良好的協調與溝通就是團隊中的協助、合作,它能加強團隊的凝聚力。在樂隊中培養敏銳的內在聽覺,就好比是培養協調與溝通的能力,會讓樂隊演奏者手中的音符彼此相融,更加和諧,達到音樂至高境界!
合奏意識是在不斷的樂隊經驗的積累中逐漸清晰并能善用的,僅僅有了這些意識,不能很快的反映到樂手的具體操作上,也只是紙上談兵。大體上做過樂隊的樂手都知道這些基本而又難以掌握的合奏意識,可真正做到確實不易。
音樂是奇妙的,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它的美在于它用理性的音符、理性的創作表達出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間的、抽象的—來源于現實又高于現實的審美體驗。樂隊中的樂手要理性的面對音樂中的理性要素;要捕捉并感受音樂所要表達的靈魂;更重要的是有合奏的意識,有了這樣的多層次的思維,音樂會被在介于感性與理性之間的整體樂隊最好的表達出來。
合奏意識的確立,使樂手對于感性的音樂體驗,清晰的用理性表達出來。學習器樂演奏的學生,成為獨奏家的機率是很小的,大多數求職于職業樂團。社會對器樂表演人才的需求,更多的是要求具備良好合奏意識的樂隊演奏員。學習器樂演奏,經過專業院校培養,只是音樂生活中的一部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當你進入樂隊始,才真正的開始了你的藝術生活” ?(《樂隊學院藝術總監胡詠言訪談錄》)。樂隊合奏意識的具備是樂手踏上美好音樂之旅的良好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