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
又看到了一篇好的文章,我把它張貼粗來,如果侵權了,請告知刪除:
來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22783831,作者為李(松蔚)老師,歡迎關注他知乎主 體https://www.zhihu.com/people/lisongwei
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負責
改編自我的知乎Live:《人際互動的奧秘》。
在第一部分(參見:影響力是一個虛妄的說法)中我們提到:沒有人可以單方面控制一段關系。雙方相互發起對關系的定義,當且僅當我們認同對方的定義之后,這個互動才會以這樣的形式,對雙方產生影響。在此基礎上,我們再介紹兩條人際互動最基本的規則。
第一條規則,分上下兩個半句。上半句說,在人際互動中,你可以做一切事情。
這句話說出來是有點冒險的。顯然我們在人際互動中需要遵循某一種規矩,比如下象棋,馬要走日字,象不能過河,但如果我不遵守這個規矩,我要做另類的事,比如馬就要走目字,或者干脆把棋子扔在對手臉上,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這么做。這是上半句。
這樣一來,你隨時可以打破別人對關系的「定義」。你沒有必要按照別人期待你的反應方式來反應。之前舉上課的例子,上課時約定俗成的規矩是,不要在老師的講話的同時講話,但實際上你有權不接受這一條定義,你可以在任何時候講話。這種做法,有時候可以帶來意想不到的自由,當然也可能會付出沉重的代價。說不定會被當成是破壞者,精神病,最低限度的結果,當你堅持馬走目字的時候,別人也會說:「你不懂下棋,我不跟你玩了」。
所以這個規則的下半句就是:你不能控制這件事的結果。對人際互動的結果你是沒有辦法掌控的,因為你做的這件事總會作用于別人,即使你認為那個人應該按照你期待的那樣反應,但他仍然「可以做一切事情」,你無法確定你的行為最終是否會帶來期望的反饋。
這條規則完整的表述是:在人際互動中,你可以做一切事情,但無法控制這么做的結果。
上半句聽起來有點嚇人。每次我講到這里,都會有人問:傷害別人的事可不可以做?違法犯罪的事可不可以做?我們說不可以。但這里說的「不可以」是在另外一個層面上。用詞或許有點混淆。說一個人不可以犯罪,是在日常所說的「規則」層面,這個「規則」在上次的知乎Live(那些塑造我們的無形規則)里有講,這是我們人為限定的,「什么樣的行為會帶來什么結果」的那種規則。而我們現在說的規則,指的其實是「元規則」,是一切規則之上的規則。在元規則的層面上,你可以犯法,可以違反道德,而你會為此承擔后果。
你做什么事情,是你的自由;別人做什么樣的事回應于你,是別人的自由。
這是人際互動的第一條元規則。聽起來是一句廢話。現在我們再講人際互動的另外一個規則,聽起來還是一句廢話,叫做我們永遠不可能真正知道別人是怎么想的。
有人說這個道理還用你講嗎。人心隔肚皮,人家不說出來我當然不可能知道人家是怎么想的,要是想知道的話就只能去問他們。——但是且慢!問了他們你就會知道嗎?
小心啊,三體星人就是吃了這個虧。
要知道,別人告訴了你他的想法之后,你仍然不能判斷他說的是不是真話——除非你「相信」他說的是真話。所以表面上我們通過溝通,了解到對方的想法,事實上我們了解的只是對方的「說法」。從說法到對方的內心世界之間,是永遠不能穿越的一層屏障。
比如,在地鐵里被人踩了一腳,你要不要生氣?我想大多數人的答案都是,取決于對方是不是故意的。但你怎么知道對方是不是故意的呢?對方已經道歉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相不相信他?如果他是一個陌生人,你有很大概率會信(無緣無故,怎么可能故意踩我),但如果他是一個剛跟你吵完一架的小伙伴,你心里就未必會采納這個說法了。
看,你最終生氣與否,并不取決于他的說法,而取決于你內心的判斷。
我們一直在這種永遠沒有真實答案的猜疑過程中,去和別人互動。每一次自以為正確的結論,都是我們選擇相信的結果。然而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感受不到。大腦會幫我們把這個過程自動完成,而不會每次都彈出一個對話框:這次您是否選擇采信他的說法?我們自動把心里的猜想等同于客觀事實,然后進一步用這些「客觀事實」,去強化心里的猜想。
比如,現在是在課堂講課的話,我大概就會看到有的同學已經離場了,有的人玩手機,有的人開始打瞌睡,我可能就會在心里做出一個判斷:我講得不夠精彩,你們都不是很感興趣。聽到這里,你可能會說:「不不不,你講的我挺感興趣的。」問題是我信不信呢?
「你們只是出于禮貌才這么說……」
你說這樣想對不對?有可能對,有可能不對。但對我來說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就是我看到的「真實」。進一步地,我加深了「我講得不好」的信念。為什么?因為「大家都不感興趣」。我以為我看到了你們的想法,而那只是我選擇相信了你們這么想。不是因為看到大家不感興趣我才覺得我不好,而是我先相信我講得不好,才能「看到」大家不感興趣。
仔細消化一下這個邏輯,會覺得不寒而栗。
我們自以為千真萬確的別人的看法,我們憑什么當它千真萬確?
有朋友說,這好像陷入了不可知論的處境。不完全是,雖然別人的想法不可知,但是有一點是可知的,就是「我」本人的感受。你們喜不喜歡我我不知道,但我不喜歡我,這是確定的。
也是唯一可以確定的。
所以,第二條元規則的推論就是,你自己的感受才是你唯一可以確定的一點,在心理咨詢中,就會在這一點上做大量工作。如果前面講課的例子發生在一個來訪者身上,他說學生在睡覺,咨詢師就會問他的感覺如何,他說我覺得學生不喜歡我,但這都是他的猜測。咨詢師會進一步追問——注意這個提問:「如果你覺得大家不喜歡你,這對你意味著什么?」
他說我會感覺到自己特別失敗。
好,這句話對他來說,才是唯一的真實。
記住這個問題:「這對你意味著什么?」在之后的部分,當我們討論一些復雜的人際現象時,我們會反復回到這個問題。在一個人際互動中,你真正能看到并且把握的只有你自己的感受,由此得出的推論是:你只需要為自己的感受負責,也只能為自己的感受負責。阿德勒把這一點稱為課題分離,他認為,每個人在互動中的一切行為,都是在為了自己。
這個說法常常引起廣泛的誤解。有人說,這豈不是在倡導自我中心?哪怕你讓別人不舒服了,你也不用管他,只要把你自己照顧好就行?這算什么呢?其實,這不是說我們不用「管」別人的感受。如果我做的事「可能」讓對方不舒服,我會感覺到內疚或者擔心,然后會考慮做一些事情去補償。但我并不確定對方是不是真的不舒服,我補償的是什么呢?
如前所述,我確定的只有自己的內疚或擔心。
我補償的并非對方的不舒服,而是我本人的負面感受。從課題分離的角度來看,我的補償——不管我有多相信它是為了對方——本質上只是我在處理我自己的感受。
而對方的感受究竟如何呢?他是否真的因為我的行為而受到困擾?不舒服之后他會如何處理?當我做出補償行為之后,他的感受會不會好一點?……那都是對方的課題。
有時候我們會把兩個人的課題混淆起來。很多糾葛就來源于此。對方可能會主張,我沒有權力這么做,因為這樣讓他感覺不舒服;而我也會反駁,他不舒服當時就該拒絕,事情發生了何必再算回頭賬,徒然增添煩惱。這兩種說法,都在要求對方為己方的感受負責,不僅沒有來由,而且往往把簡單的問題搞得復雜化。根據前面講的第一條元規則,在人際互動中,我可以做一切事,對方自然也可以做一切事,而我們只需要各自承擔這樣的后果。我面對的后果就是我的內疚,他面對的是他的受傷。我們在同一場互動里,各自面對各自的課題。
在我的理解中,這是一套相當好用的思路,有點像中學物理的受力分析,給了一套非常簡潔的方法,來解析紛繁復雜的現象世界。「我為我自己負責,你為你自己負責」。說起來沒有多么了不起,但很多復雜的人際問題,這樣分析之后就會變得簡單明白。說簡單,其實也不簡單,掌握起來還是需要一些練習。你不妨拿你自己的人際互動來練一練手。
提供一個例子。前幾天和一個女生聊天。她說她媽媽不喜歡她留長頭發,她就不留長頭發了。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說法:「我做這件事的原因是為我媽媽。」如果你掌握了今天的分析思路,你就知道這個說法并不準確。你會問:「你媽媽不喜歡,這對你來說意味著什么?」女生說,她很害怕不被喜歡的感覺。這個邏輯就對了。她不留長頭發,不是因為她的媽媽,而是因為她在害怕。假如要解決這個問題,入手的關鍵也就不在媽媽,只在她自己。
我們隨后將討論如何將這些規則應用到生活中。
現在留一道課后思考題:
有人說:李老師把知乎Live 里的付費內容整理后免費發布出來,是不是傷害了付費的人?站在我的角度,怎么看這個說法?站在付費用戶和未付費用戶的角度,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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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相關的原創文章,產量不高,偶爾推送,也許某一篇值得你想一想。
以上
今天又是很失望,早晨時想好了“新的生活又開始了,不用去想我之前是怎么對待別人的,現在的我才是真的我,我要用新的方式、我的方式去對待朋友”,上第一節課《工程制圖》時感覺還好,等到9:50下課需要去上體育課時,我和定煙沒有直接去網球場,而是在體育館門口的陰影地上閑聊,其中,我冒出了那種感覺,在上課的過程中,老師讓我們單獨對著邊網做揮拍練習,因為很無聊嗎,而且和我們之前的教學方法不一樣,女生也特少,所以就不想練習,不時的繼續和他聊著,但是漸漸地覺得我們倆開的玩笑一點味道都沒有,感覺彼此都是在盡力的去維持輕松愉快的氣氛,我自己就感覺很尷尬,嘗試去發掘一些好玩的話題,但總是與自己的預期相差甚遠,只好用著正式嚴肅的腔調去討論網球技術,趕快換個話題;打網球時不小心把球打到了對面場地,那里都是女生,當我要求女生幫我撿球時,我看她們有氣無力的,動作略顯僵硬,就感覺她們不想給我撿球,不喜歡我,而當我以前在西校上課時,那里這么多女生,有這么多人熱情友善,大方怡情,你可以很容易的和她們溝通,就是不會感覺到那么一絲絲的障礙,而且感覺這里打網球的男生都是有氣無力的,缺少熱情,這我管不了,只要管好自己就好了,反正別人的狀態和我沒有一毛錢關系。
下午,睡了一個多小時,15:10鬧鈴響了,爬起來穿好衣服,發現忘了把自行車騎到樓下,所以就只好自己走著去了,期間上錯了樓梯,上課鈴響時我還沒趕到教室,這節課是《倫理學與人生(人文)》,需要每個小組將之前討論的影評進行ppt演示,第五組的那個“帥哥”太屌了,流利的演講,清晰的思路,有趣的語言,舉止優雅,又讓我感覺自己很low,我應該成為這樣的人,我應該成為這樣的人,我的思路也應該向他一樣清晰,課下我會好好掌握思維導圖,我要鍛煉想象力,試了下,發現自己的想象力不行,傷心,對,每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我都會很失望,感覺自己不如別人,想要去尋求改變,但是到頭確是信念的崩裂,堅持不下去。我是第六組,ppt演講的過程中,我再次印證了自己的缺點,說話邏輯不行,缺乏深度思考的能力。下課和同學走在一起,還是感覺到了之間的關系缺少熱烈,少了那種讓我放松的氛圍,雖然營造良好的氣氛需要兩個人去努力,而他顯然沒有這方面的努力,我還是感覺自己的能力不行,(對,或許是我沒有遇到對的人,不應該只有我去維持那個良好的談話氣氛,另或許,我不能只要求兩個人相處一定要快樂,一定要裂開嘴唇去笑,兩個人可以很正式的去談論一些問題,順其自然,當有必要或我認為可以開玩笑時,就可以放開自己去做,而不要去考慮其他的事)。
到了一樓,他說要去簽國獎名單時,需要去導員辦公室,這時我終于放松了,所以接下來就我一個人去吃飯(不知道為什么,我和別人在一起時就感覺好累,或許是因為我一直努力想把交流氛圍引導至輕松愉快幽默的那種層次,而不是一張biche臉,交流著彼此的想法,或許有人會說我是內向人格,我不否認,但這就是我要去改變的,我不想去默默無聞的做著工作,不想去,,,我發現我不知道接下來該寫什么了,難道我還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不想要的是什么,又或許上面那篇文章漸漸的治愈了我現在的想法和情緒,那好,我要把標題LOSER改為LOSER——再一次的救贖),然后在吃飯的時候看到了上面這篇文章,又感覺到了領悟,一種新的自我情緒治療方法被我找到了,一種相當于革命性的認知又被我知道了。
看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剛開始又差點被誤導了,在人際互動中,你可以做一切事情,但無法控制這么做的結果。,讓我有種去做自己想做的,卸下生活的偽裝,那些擔心、考慮和疑問都去見鬼吧,就像是《烏合之眾》中的盲眾,我管那些干什么,隨波逐流,一切替對方考慮的想法都啃狗屎去,但是,當時有種想法知道這不對,這種想法經常出現,因為像那樣的激烈的思想有時也會不時出現,對自己失望的感覺也會不時出現,(難道你會說我有抑郁癥,我不否認,想要進步,最重要的就是認清自己,我一直在與其抗衡,此時也是如此)
仔細消化一下這個邏輯,會覺得不寒而栗。(我真的不寒而栗了,事實竟然是這樣的)
你說這樣想對不對?有可能對,有可能不對。但對我來說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就是我看到的「真實」。進一步地,我加深了「我講得不好」的信念。為什么?因為「大家都不感興趣」。我以為我看到了你們的想法,而那只是我選擇相信了你們這么想。不是因為看到大家不感興趣我才覺得我不好,而是我先相信我講得不好,才能「看到」大家不感興趣。(最重要的就是處理好自己的感受,復雜的人際關系可以簡單概括為“你對你自己的感受負責,而我要對自己負責”,當我們認為自己在和別人互動的時候,自己表現的很差,就比如老師認為自己講的課不好,<這地方想說自己小時候收到的教育很令我失望,當我與別人發生矛盾時,或者打架,或者就是純粹受到別人的欺負,總是被告知:別想別人哪里錯了,先找自己自己的錯;特別是我老媽,這句話我是最恨的,卻對我影響這么大,這就導致在遇到問題時,我經常會把問題的焦點對準我自己,懷疑自己,攻擊自我,造成人生迷茫,進而憂郁,或許,在上面我的今天的遭遇中就會發現我的這種想法--在上《倫理學與人生》時對那個“帥哥”的羨慕與自我攻擊自我懷疑,我為什么會不如他.......)
為什么我明知我不應該這樣,卻完全一直抑制不住這樣的想法冒出----改變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莫大的......(一種神秘感覺)
為什么我一直在看心理學書籍(工科狗),看心理學方面的文章,為的就是知道自己的陋習有哪些特征,然后如何去改變
心理疾病的治療是一項長期的工程,我不會再要求自己快速改變,不會再懷疑為什么我知道該怎么做了卻還是那樣,我會給自己改變的過渡期,給自己一些容錯的空間,這或許就是最好的
今天,我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