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怡買了個熒光燈,可以驗鈔的那種。用來檢測大家的面膜化妝品有沒有放熒光劑。
最后結果是,怡準備換洗衣液。剩下的化妝品還可以,要么就沒有,要么就星星點點。
然后就是我和下鋪的床簾。之前掉粉沒當回事,直到今天發現我的胳膊和臉上的點點熒光。
如果沒有買熒光燈,是不是就相安無事?
如果寶強沒發現馬蓉出軌,是不是也相安無事?
軍訓的時候,隔壁的姑娘在第三天從米飯里吃出指甲,她一直到軍訓結束才說,平時只是不再吃米飯。
如果她當時說了,我們剩下的十幾天是吃還是不吃?
這個問題很糾結啊。事實就是很黑暗,要不要知道?
我朋友圈子里面有個男生劈腿,該不該告訴他女朋友?
多數人選擇隱瞞吧,畢竟別人的事情。如果分手了,告密者就是破壞別人幸福;如果沒分手,那么告密者同樣得罪了兩個人。
有的人就是愿意說:我寧愿不知道實情,只知道我所看到的。
地溝油該不該讓大家知道?但是又有多少人義無反顧的吃的很開心?
人真是個矛盾體。
如果換成你我,請告訴我實情。讓我自己選擇,不用為我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