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雨夢喝醉的時候,經常講起她前男友的事情。
從小學四年級到現在十七年,她最熱衷的事情就是談戀愛,作為她的初中同學,剛開始我們還會很心疼的安慰分手后哭的死去活來的她,后來,我們都漸漸習以為常。反正過幾天,就又有一個倒霉哥們兒把她接手過去了。
“我問你啊王雨夢,”我也喝的昏頭昏腦的,搖晃著上半身,走到雨夢身邊,“你丫到底喜歡誰?”
“我他媽怎么知道?”她面紅耳赤,一拍桌子,桌上的酒杯倒了好幾個。
是呀,她要是知道,就不會有這一百六十三個前男友了。
2.
沒過幾天,就有了一百六十四個。
名字和背景我們都沒有打算記住,所以暫時稱為路人甲吧。
在我看來,這個路人甲和前邊的一百多個也沒有太大的區別,就連雨夢對他的態度也和前邊的沒有區別,就是這一百六十四個當中,最普通的一個。
“這次的路人甲你打算搞幾天呀?”我戲謔的問她。
“一輩子。”
“不是吧,遇到真命天子啦?”
“沒有,他很照顧我,受得了我的脾氣,并且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父母雙亡,沒有婆媳矛盾,和我年齡也差不多,很不錯。”
我當時徹底蒙了:這些從來不是雨夢的擇偶標準,通常只要長得帥就萬事大吉了。
“我也該結婚了,二十七了。”雨夢不咸不淡的說。
“那你就打算一輩子也不找到自己的真愛?”
她面無表情,紅了眼眶。
3.
“那一百多個,身上都有吸引我的點,但最多是好感,淺一點的是好奇。我期待著談戀愛之后,會期待他就是我的最后一個男朋友,但都不是,因為沒有愛。我一直以為我沒有愛過,但是那么多個前男友都從我腦海里漸漸消失,就只有他越來越刻骨。”
“那為什么不去找他?”
“我要結婚了。”
4.
我旁敲側擊的,在宋那里知道了關于顧凱的事兒。沒什么特別的。就是高中的時候對雨夢特別好,和所有前男友一樣。但是分手之后,雨夢還挽留的,這是唯一一個。
那一天是雨夢的生日,她們湊錢買了蛋糕借了手機來,雨夢要和顧凱重歸于好。電話打了一晚上,所有人都睡著了,雨夢自己去陽臺上接著打,一直打到手機沒電,天也亮了。
之后過了幾天顧凱打過來,雨夢接了。
“有事兒?”
“你打那么多個電話找我干什么?”
“沒事兒,純粹騷擾。”
5.
雨夢那么愛自由的人,可能是真的被那一晚上的“對不起,你所撥打的用戶正忙,請稍后再撥”徹底傷到了吧。
她真的結婚了。
這時候我記住了路人甲的名字:路遠。
這次該真的記住了。
雨夢婚后生活很幸福,漸漸我們都淡忘了那一百六十三個前男友的事情。
6.
其實,我們都可能會遇到這輩子最愛的人,有的可能是廝守一生,有的可能是擦肩而過。親愛的,不必等那個念念不忘的人有回響,我們曾經跋山涉水的最初意義,是為了最佳選擇,而不是非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