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是大家嘴里的“大齡剩女”,30多歲了還沒有結婚,父母自然著急上火,每次回家都會遭到“圍攻”,七大姑八大姨變著花樣的催婚或者介紹相親對象,父母甚至斷言:“要是來年再不帶個男朋友回家,就不準進家門。”
面對父母的催促,堂姐據理力爭,表示自己寧缺毋濫,但是背地里總是偷偷委屈。
堂姐說:“難道我年齡大了,就要將就的找個人結婚?年齡大了還沒結婚就是怪物,是異類了?人生只有一次,我才不要將就!”
雖然與父母間有矛盾,但是堂姐在工作上卻能力出眾。
?年紀輕輕就攢錢在一線城市付了首付,靠自己的能力每個月還著房貸。每個月除了房貸,一年還會在國內外四處旅游,過著自由自在,瀟灑快活的日子。
?后來堂姐在一次旅游中認識了自己現在的丈夫,婚后堂姐也拒絕做家庭主婦,一直保持著經濟獨立,過的坦蕩而自強。
年齡不是結婚的理由。
欣慰的是,女性越來越獨立,兩性平等一直在緩慢進步中。
近日,貝殼找房發布的《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對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漢、重慶、合肥、鄭州、長沙、蘇州、西安共12個一、二線城市,近千位18-50歲的女性群體,進行了購房方面的調研。
報告顯示,2018年女性購房者比例整體達到了近7年來的最高值46.7%,與男性購房者比例已很接近。
在30歲以上的單身大齡女性中,47.1%的人已經購房,其中全款購房者達到三成以上,有二套房的占比也達到了23.4%。
?其中,在已購房的大齡女青年中,約45%需要父母資助,同時,約29%表示是獨立購房的。
女性購房者經濟實力不容小覷。
不少單身大齡女青年認為:“房子比婚姻更讓人有安全感。”
金錢社會,房子已經成為比婚姻更可靠的保障。
促使年輕女性購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是婚姻法對有產者保護的規定和女性在婚姻中更大的犧牲導致女性結婚成本升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法院都會更偏向于房子是歸首貸人所有,只不過男方會補償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
這還是在女方也共同按揭、并且保存好了各種按揭證據、能證明自己出了錢的前提下。(如果粗心沒有留下證據……后果……)
如果女性是家庭主婦呢?不好意思,感情不合的時候,對方可以讓你凈身出戶,法律允許。而且你沒有經濟基礎,就拿不到孩子撫養權。
而且,現在的婚姻法的條例,修正得越來越嚴格了。尤其在財產方面,基本上履行的是“誰賺的就算誰的”,婚姻中“共同財產”幾乎沒有存在感。
律師在總結了大量現實案例和經驗之后說:
“婚戀市場里,最歹毒的是一方父母給夫妻倆100萬首付買房,口頭上說是給的,卻偷偷跟自己子女簽借款協議,利息還不低。等到離婚時,就反口說是借款,連本帶利拿回去,目前司法實踐還有配合之勢。”
甚至社會也有不斷擠壓女性崛起的趨勢,令人驚心。
這意味著什么? 現在的婚姻里,法律不斷加強共同承責屬性,切斷共同獲利屬性。大筆的“共同財產”,幾乎不存在了。對方給你搞出大筆欠債,倒是很容易。
另一方面女性經濟和思想不斷獨立,婚姻不將就,安全感靠自己來給。
很多女性在大學期間就已有攢錢買房的意愿。
?“她經濟”的崛起,對社會發展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特別是對房產開發商來說,小戶型或單身公寓有很大的挖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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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寫道:“有一天,女性或許可以用她的‘強’去愛,而不是用她的‘弱’去愛。”
對很多女性來說,擁有了自己的個人空間以后,無論在外經歷多大的風波挫折,都能回到自己的港灣,整裝待發后重新出發,給自己更多人生選擇的底氣,去爭取更燦爛的未來。
短短人生數十載,憑什么要將就?面包我有,安全感我也有,你給我愛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