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平常一樣,背著一個小書包,去了我爸爸的家具店里。但是我的心里老感覺和一般不一樣了,因為我把手表拿在充電器上,沒有帶著,然后再到爸爸店里。
今天我直接去了爸爸店里,沒有帶著平常帶的那塊藍色手表。我在店里來回亂走,還在店門口亂跑,但是家里的手表一直還是定格在200多步。
我從店里去了一個飯店,在飯店吃完飯以后又走了回家,我估計這一大趟得有1萬步了吧,可是家里的手表也只有200多步。
我最近總結出來了一個手表的缺點,那就是不帶的話它不給你記步,即使你走了上萬。
不過帶不帶手表其實都差不多,只不過戴著手表會讓你覺得:今天我走了這么多步,有實際證據了。不過我以后還是要記得戴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