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和讀書是不一樣的。
我看書的歷史比讀書要長很多。好些書看過后便扔了,沒有感動,沒有因它而生出幼稚的拷問或傾吐的欲望,任時間模糊了面目,直到如炊煙般消散。
真正讀完一本書是很慢的。讀過后再反芻,解構原料,揣摩火候,領悟深意,融會貫通,以此烹飪出一道珍饈佳肴,是有追求的美食家所為。我大多時只是個不入流的吃貨,見了好吃的便手舞足蹈垂涎三尺,卻完全沒有樹立當個好廚子的遠大志向。
吃多了嘴刁,也變得挑食。慢慢知道,狼吞虎咽是對食物和胃腸的雙重不尊重,開始學會讀書。偶爾寫一兩句,多關乎文辭語感,囿于個人境界無力深挖,只能是“路漫漫,其修遠”。
讀阿城的《威尼斯日記》。當作家真好,找個城市住上幾月,留下一些思索和記憶,便有了清清爽爽的一本小書。這樣的書,適合午后,茶間,和不油膩的人。可以微雨。
并不愛游記,每個人眼中世界必定不同,描寫再好也不如親臨。所以阿城不寫景,你無法在他筆下拼湊出威尼斯的輪廓,你只會知道,當那座聞名遐邇風格獨特的建筑出現(xiàn)在眼前,他彼時的心情。誠如書名,這是一本日記,只不過寫于威尼斯,如果換成《上海日記》或《塞納河日記》,大約只需要改動幾處標志物,一樣不覺得突兀。
讀到絕妙一處,對這位作家,沒有最愛只有更愛了。
好文章不必好句子連著好句子一路下去,要有傻句子笨句子似乎不通的句子,之后而來的好句子才似乎不費力氣就好得不得了。人世亦如此,無時無刻不聰明會叫人厭煩。
好嗎?好像是,又未必。一個稍帶美感的字眼都沒有,一句話用了兩個“似乎”,功力之深如阿城怎會詞窮?何止聰明,簡直是高明,真正叫人毫不厭煩。
越深刻的道理越要說得明白,淺顯、易懂、好記,這并不容易做到。首先自己需透徹了這道理,其次對文字的駕馭要非常嫻熟自信。就像一位真正的名媛,世事洞明了然于胸,輕云微月不事鉛華,舉投間依然光彩照人。
華美精致的文字逼生距離感,連帶寫字的人,也叫人不容易親近。不給人壓力、令人舒服的句子就是好句子。這有個過程,年輕時都追求過無懈可擊的妝容和修塑但拘謹?shù)姆棧钕氯懴氯ィ匀粫D變。一個會寫出傻句子笨句子似乎不通的句子的作家,讓人感覺安全,尤其當他還是著名的、你特別喜歡的作家。
形容一件事情舒服到極致,老家的人愛說“比吃肉還舒服”。貧瘠的年代,燒一回肉香飄十里,別說吃過癮,連聞著味都覺得占了便宜似的。
目光滑過阿城的文字,讓我生出“比吃肉還舒服”的滿足感。許是腹內枯索油水太少,就舍不得一口吞了去,先狠狠聞個飽,再細細咬嚼,滋味才好蕩氣回腸,久久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