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鐘”,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鐘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鐘鼓樓,晨起(辰時,今之七點)撞鐘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鐘”;暮起(酉時,今之十九點)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于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五個更,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
? ? 時以下的計量單位為“刻”,一個時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現時的十五分鐘。十一點整為午起,十一點十五分為午時一刻,四十五分為午時三刻,十二點正為正午(午時四刻一般不這樣說),到八刻為下一個時辰之始。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也有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一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差十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
刻以下為“字”,關于“字”,廣東廣西的粵語地區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點十個字”,其意即“十五點五十分”。據語言學家分析,粵語中所保留的“古漢語”特別多,究其原因,蓋因古中原漢人流落嶺南,與中原人久離,其語言沒有與留在中原的人“與時俱進”。“字”以下的分法不詳,據《隋書律歷志》載,秒為古時間單位,秒以下為“忽”;如何換算,書上沒說清楚,只說:“‘秒’如芒這樣細;‘忽’如最細的蜘蛛絲”。
古時計時工具有兩種,一是“日晷”,二是“漏”。日晷是以太陽影子移動,對應于晷面上的刻度來計時。日晷不用說了,大家應該在北京故宮里和觀象臺上見過。漏是以滴水為計時,是由四只盛水的銅壺組合,從上而下互相迭放。上三只底下有小孔,最下一只豎放一個箭形浮標,隨滴水而水面升高,壺身上有刻度,以為計時。原一晝夜分100刻,因不能與十二個時辰整除,又先后改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為96刻;就這樣,一個時辰等于八刻。一刻又分成三分,一晝夜共有二十四分,與二十四個節氣相對。注意,這分不是現時的分鐘,而是“字”,在兩刻之間,用兩個奇怪符號來刻,所以叫做“字”。字以下又用細如麥芒的線條來劃分,叫做“秒”;秒字由“禾”與“少”合成,禾指麥禾,少指細小的芒。秒以下無法劃,只能說“細如蜘蛛絲”來說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詞,忽指極短時間,然指變,合用意即,在極短時間內有了轉變。
十二時辰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北京時間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北京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北京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北京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北京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北京時間09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北京時間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北京時間13時至15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北京時間17是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北京時間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北京時間21時至23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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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北京時間15食至1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