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蒼茫大地,誰主“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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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事里有多少非非是是,故事里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這是歌曲《故事里的事》的歌詞,形象得說明了“是與非”的辯證關系。而如果人們不能在生活中不能判明是非,就會陷入混沌不堪,渾渾噩噩的狀態。

希臘有一句格言“行使你的權利,但應該以不傷害別人的權利為界”,許多人會把這句話當做處世良言,并以此作為判斷誰是誰非的依據。但是這個真的可以明辨是非嗎?

先看一個案例:有一家養雞場,因為知道養雞會發出各種惡臭、各種污染,所以在選址的時候,自己就把養雞場選在了偏遠的郊區,這樣就不會影響周圍居民。而當這家養雞場經營了好多年后。隨著城市不斷發展擴大,上演一場“居民區包圍養雞場”的大戲。而居民住進去以后,發現原來這養雞場會發出惡臭。居民當然就去找法官告這家養雞場污染環境,破壞空氣。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么看待這樣是非之爭?

首先,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一方面,養雞場確實損害了周圍居民的健康,損害了周圍居民的美好環境;另一方面,是居民自己搬到養雞場附近的,說白了就是自找的。到底誰是誰非呢?如果按照“行使你的權利,但應該以不傷害別人的權利為界”的說法,養雞場和居民實質上已經形成了互相傷害,養雞場可以拿這句話為自己爭取利益,而周圍居民同樣也可以拿這句話來為自己的健康權來辯護。所以,“行使你的權利,但應該以不傷害別人的權利為界”的說法,固然可以成為某些人的處世原則,但很能成為判斷是非的依據。

其次,資源是有限的。養雞場與居民的利益之爭,在我們看來都是一方在傷害另外一方,換一個角度來看問題,看成雙方在爭奪一些稀缺的資源,即雙方在爭奪新鮮空氣這一資源。那么,不可否認的是,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于是,這個問題就變成了資源如何公平合理的分配?

我們來做一個頭腦風暴,如果養雞場和周圍居民區同時屬于一個老板,那么這個爭論還存在嗎?養雞場搬遷與否取決于是養雞帶來的利益多,還是居民區的房地產生意帶來的利益多?假設房地產市場火爆,其收益大于養雞,那么養雞場也就要搬遷了;而如果房地產市場低迷,其收益小于養雞,那么養雞場就有繼續存在的必要了。當然,在這里,環境污染的要作為一種成本考慮收益當中。所以,對于這個老板來說,他當然會采取最便宜的辦法來解決看似是非不分的問題。養雞場建設之初,沒有能夠預測到會妨礙城市居民區的擴張,因此,二者的利益之爭,可以看做是一場“意外”,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誰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誰的責任就最大。

最后,法官又是該如何判的呢?在這里,社會作為養雞場和居民區利益的共同代表,應當采取最便宜的辦法來解決利益之爭。而養雞場搬遷的成本比城市居民區建設發展成本要低,養雞場在這個利益之爭中所承擔的責任更大。因而,法官判決養雞場要搬遷。但是,誰來承擔養雞場搬遷的成本呢?一方面:養雞場本意并不妨礙你們居民,而特意把養雞場設在郊區,是居民區后來自己靠近養雞場的,所以污染的權利在養雞場。另一方面:城市發展也是難以避免的,也是應該鼓勵的。城市最后不斷擴張,居民區終究會靠近養雞場,而居民不能住在養雞場周圍,也就是說養雞場擁有污染權。因而,法官再判居民能夠剝奪養雞場的污染權,居民應該承擔養雞場搬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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