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要么一開始就說,要么永遠不要說

最近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事情要么一開始就說,如果一開始沒說,那么就永遠不要說。

比如說,在職場中,如果我們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獎金發少了,提職不平等,等等之類的事情,我們感到非常不滿,那么這種不滿情緒我們要在當時就表達出來,要么直接辭職,要么找領導要個說法,但如果你選擇了什么也不說,那么就回去好好干活,以后也不要再提這件事情。如果你表達了你的情緒,無論是否得到你想到的結果,只要你還決定繼續留下來工作,那么,同樣以后也不要再提這件事情。

為什么說以后不要再提呢?

很多人在職場中遭遇了不公平,受了委屈,就會覺得公司欠了他的,領導欠了他的,在以后的工作中總是會想要時不時提起這件事情,好像就總提醒別人你曾經愧對過我,欠了我的。同時,可能還有另一種心理,就是沒有安全感,害怕自己再一次被不公平對待,所以,要反復的提起,言外之意是我已經被不公平對待了,你不能再不公平對待我了,實際上是給自己尋求一種安全感。

但這只是一廂情愿的想法,總是提起自己受了委屈的事情,只會讓周圍的人把你當作弱者看待,并會給別人不斷的帶來反感。與此同時,沒有任何人會覺得虧欠你的,當時作出決策的公司領導自然不會覺得虧欠了你,因為這本來就是他們的決策,沒有人會否認自己的決策,而你的上級領導也不會覺得虧欠于你,你可能會覺得上級領導應該幫你爭取的,但站在上級領導的角度來看,作出決策虧待你的是公司不是他,而幫你爭取也并不是他的本分,如果他在能力范圍內還盡力幫你爭取過,那就已經對的起你了。

所以,既然沒有人會覺得虧欠你,那我們再提起這些自己受了委屈的事情,沒有任何意義,不能改變任何事情,只會向外傳遞出一種抱怨的情緒,讓自己看起來像一個小丑。

其實,如果我們在職場中遭遇了不公平,不是任何人的原因,根源還是在于自己不夠強大,我們之所以怪在別人身上,只是不愿意承認這一事實。如果我們足夠強大,那么不公平的事情很難落到我們頭上,別人在做決策時可能要先考慮下我們的感受,即使落在了我們頭上,我們也可以直接選擇走人,用最直接的方式表達出自己的不滿。

所以,職場中遭遇了不公平,要么直接辭職,要么回去工作,以后不要再提,默默的付出更多的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厲害,成為那個有能力對不公平說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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