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說,任何東西到了商人手里,都會變成商品。
如果有白手起家的決心,那么,請相信猶太商法中的“無中生有”法則。希爾頓就是信奉這一法則,以區區3萬美元起步,逐步成為全球聞名的旅店大王,終于以億萬財富躋身美國十大財閥之列。
1923年的一天,懷著致富夢想的希爾頓來到繁華的達拉斯商業區大街上,突然發現這里競然沒有一家像樣的酒店。一個念頭由此在希爾頓的心中產生:“我如果在這里建一座高檔的酒店,生意一定不錯。
經過一番觀察,希爾頓看準了一塊地,認為那里最適合興建旅店。
這塊地位于達拉斯商業區大街的拐角地段,所有權在一個人稱“老德米克”的房地產商人手上。在和老德米克商量之前,希爾頓很快就悄悄請來了建筑設計師和房地產評估師,經過大致觀察,得知按心中所想建起一座酒店至少需要100萬美元。
這與希爾頓已經籌措的30萬美元差距太大。但30萬美元可以買下這塊地皮。希爾頓一點也不看慌。他這時找到老德米克,以30萬美元的價格簽訂了地皮買賣的協議。
給付士地出讓費的日期到了。這一天,希爾頓僅僅帶了3 萬美元就來見老善米克。他一臉無奈地說:
“我買你的地,是想建一座大型酒店,但算來算去,,我的錢只夠建造一個普通的酒店,所以我只能租你的地了。”
就在老德米克擺擺手,正準備說“不想和你合作"的時候,希爾頓誠懇地說道
“我的租期為90年,分期付款,每年租金為3 萬美元。如果我不能按期付款,你就收回你的土地和土地上面的酒店。你看怎么樣?”
老德米克一聽,不由得喜上眉梢:30萬美元的土地出讓費可以換得270萬美元的租金,土地還是自己的,土地上的飯店也有可能是自己的。
于是交易就成了,希爾頓付給了老德米克第一年的土地租金3萬美元。
希爾頓用3 萬美元拿到了30萬美元才能買到所有權的土地第一年的使用權,把一個股實的房地產開發商與自己緊緊地捆在了一起,口袋里剩下的27萬美元仍然不能建起一座100萬美元的旅店。于是,希爾頓再一次找到老德米克,說“以土地作為抵押去貸款建店”。為了270萬美元全部拿到手,老德米克答應了。
一切按預想進行。銀行按土地的現值貸給了希爾頓30萬美元,使希爾頓手頭可利用資金達到了57 萬美元。
1924年5月,希爾頓旅店在資金缺口已不太大的情況下開工了。酒店建設用完了57萬美元,希爾頓又沒有了錢。這時,他還是來找老德米克,如實介紹了資金困難,希望老德米克把蓋到半截的建筑物接收過去,出資讓它順利完工。他說:“酒店一完工,就租賃給我來經營,年租金最低10萬美元。”被套牢的老德米克想想自己并不吃虧一土地是自己的,土地上的飯店是自己的,每年還有10萬美元的租金收人,于是就補足了工程建設的資金缺口。
1925年8月4 日,以希爾頓名字命名的希爾頓旅店建成開業。
3 萬美元在兩年時間內干成了大事。
如果希爾頓當初一美分也沒有,相信他一樣能把這事干得漂亮。
因為他的商業智慧是無價的。
希爾頓的成功道出了這樣一條鐵律:把有實力的利益追求者與自己捆綁在一起,捆成一個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體,把最大的風險不著痕跡地轉嫁給對方,財富就可以“無中生有”。
猶太商人提倡做生意不能太濫,要想從無到有,必須把每一次生意做到位,為下一次生意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