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發現的第一抹春天,已經記不太起來了。
它應該是被單里彈落的灰塵,是寒風中綻放地一簇簇玫紅或粉紅的花兒,是躺在嫩草地上遍地掙扎的枯樹葉,或是大街小巷被撐起的雨傘。
當然,我總是不由自主地忘記。真正感知到春天的到來是對能在夏天穿上碎花連衣裙去見你的憧憬。我好些日子沒有穿過了,它們壓在箱底現在滿是灰塵和折皺。不過沒有關系,等天氣足夠炎熱拿出來熨平就好了,應該還和新的一樣。
雨總是淅淅瀝瀝地下,從晝到夜。我不太喜歡雨,春天應該有它的樣子才對,比如溫暖的陽光,漫山遍野的鮮花,湛藍天空下放飛的風箏,鋪在公園里的紫色格紋布以及擺放在上面的草莓。
雖然我不得不承認下雨向來是春天的主旋律,可是太頻繁就容易惹人生厭不是嗎?更別說那些曬不干的衣服散發的潮濕的味道,哎,也會有那么一刻希望它快點離開。
我不怎么在雨天出去。雨下的頻繁的時候,我就泡一杯茶,拿上一本詩集坐在門口,看看書或者發發呆。那么短小的詩歌,我卻總是看了就忘,記不住幾句話。甚至有時候從書架上拿書的時候都會忘記昨天看的是北島還是泰戈爾。那就隨便那一本吧,也沒什么影響。
書看不了太久,時間長了容易眼花。放下書我喜歡望一望門前小路上的行人。他們大多年輕,步履匆忙,眉頭緊鎖,雨水浸濕了褲腳也無所畏懼,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有些糊涂的孩子沒有傘,將書包舉過頭頂,踮著腳跑走了,還有些失意的人,表情頹喪,淋著雨,拖著步子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當然還有那些忍不住望向我的人,我總是報以微笑,他們也以微笑回禮。
曾經我也如此,也是每一個他們。直到歲月提醒我要慢一些,再慢一些。
傍晚我用很大的精力才能將椅子搬回房間,通常這個時候我會蓋上被子,好好的休息一下。到凌晨的時候我會醒來,窗外雨還是沒停,掖好被子的我就這樣睜開眼睛看著黑夜,直到早晨的到來。
天放晴的時候,我偶爾會出去走一走。樹和花比上次見到的要更嫩綠和繁蔟,路邊橘黃色小野花,散步的小狗都挺可愛的,我總是這么覺得。行走在藍天陽光下,沒有什么比這讓人更加舒適和溫暖了。
我走得非常慢,看上去像一只蝸牛,還時常停下來喘喘氣。最多兩個小時后我看夠了花草樹木和人就得趕緊回去,不然很容易著涼。放心,我會提醒自己在路邊的小地攤買上幾束花放在花瓶里。
其實即便是天氣好,我大部分時間還是在家。整理屋子,打掃衛生,準備三餐,翻翻過去的信件和日記,日子是這樣瑣碎而平常。日記里有很多我最近慢慢都記不起來的事情,我再看一遍,回憶一遍,又好像再經歷了一遍以前的時光。
二十三歲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二十五歲遇見你,二十八歲我們結婚,三十歲有了第一個孩子……
書架上還有一本青澀的詩集,里面有許多年少時寫的關于愛情,親情,自然以及生活的詩歌。其中有一首叫做《今晨的第一句話》的詩我一直沒告訴你是寫給你的。
我一輩子啊有個做詩人的夢想,后來被瑣碎的生活給代替了。我沒有后悔過,生活本來就是一首詩,我過得幸福了無遺憾。
春天慢慢過去,我再也沒有出去過了,不論天晴還是下雨。我躺在床上,坐在椅子上,發呆,看遠方,咳嗽,疼痛,吃藥,睡著,昏迷,醒來,記憶模糊……
四季大概從不分明,不確認鐘表便無法獲取時間,不感知便會忘記季節的變換。
我們總是比季節慢一步,慢了小小的一步,而我總是比你慢了一步。
這應該是我最后一個春天,我今年已經八十九還是九十歲已經記不清楚了。
但是我想我會穿上碎花連衣裙在夏天結束前來見你,問問你這十幾年來天國的春天會比人間的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