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孩子,是放手讓孩子做他自己會做,甚至不會做的事情,而不是去替他做,他自己已經會做的事情。別讓愛變成了礙,別再礙孩子了,別再用這種愛的方式,來愛自己里面的那個內在小孩了。給孩子想要的,而不是家長自己想給的。”
當我看到這段話的時候,我最關注的是我們的家長每天忙忙碌碌有多少是在“愛”?又有多少是在“礙”?我的心頭涌起更加強烈的要學習、要反思、要改變自己、要幫助他人的熱情和激情。
我有兩個兒子,大兒子不到23歲,小兒子不到12歲。大兒子沒考上名牌大學,但現在能自力更生創天下,能腳踏實地做事情,對自己的未來有規劃,有憧憬,我為兒子驕傲和自豪;小兒子剛上六年級,成績也算不上出類拔萃,但孩子發展全面,樂觀開朗,積極進取,自信心爆棚,我很滿意孩子的狀態:他知道學習不僅僅是為了得高分,不僅僅是為了排名次,不僅僅是為了考大學,而是為了將來能更加幸福的生活,為了將來能有更多的選擇,是為了將來能更好的報效祖國。我一向覺得我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愛,我很少強加給孩子不喜歡要的東西。我總是像小孩子一樣陪孩子們一起游戲,一起玩耍,兩個兒子都是我的好哥們,都是我的好朋友,就這點,我很滿足。
自關注到“愛”與“礙”這兩個字,我有了很多的思考,我真做的那么好嗎?我想到了曾經聽過的一個故事:一個媽媽花了280塊錢帶四歲的兒子去動物園游玩,誰知,孩子對一顆大樹上的螞蟻產生了興趣,這位媽媽居然默不作聲在孩子的身邊陪了整整三個多小時。這是一種多么博大的愛,這位媽媽保護了這個孩子的好奇心,保護了這個孩子的專注力,保護這個孩子的探究意識。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被深深震撼,一向自以為是的我真的被深深折服。我真的做不到,面對那種情景,我會苦口婆心教育孩子:寶貝,螞蟻到處都有,媽媽以后再陪你看螞蟻,咱先去看那些你沒見過的更好的動物,那里有老虎,有大象,有大熊貓,那些更好玩。我想,孩子很可能會被我說服,不再去關注螞蟻。現在我明白了,我內在的那個小孩是什么,不是孩子的天性,不是孩子的想法,而是我的那280塊錢和帶著孩子跑的那么遠的路。這就是我以為的我的“愛”。
我再也不敢驕傲,我再也不敢自以為是。我正在學習如何保護孩子的天性,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