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很多有點錢的,就喜歡收藏字畫。
而且這些土豪們下手也是越來越闊綽。
只要聽說是好東西,就會相互競價,恨不得比一比哪個更闊、更豪,更有本事把那個東西拿下。
很多所謂的世界名作,就是因為這樣,而不斷跟著水漲船高。
名氣大一點的,貴的現在都要拍到幾十億。
而一些小畫作,隨隨便便拍個幾億或者幾千萬,也已經屢見不鮮。
可以說,都將那些小東西,搞得真的都像價值連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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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過,要是把這里面很多實屬炒作的刨掉不說。
講真,這些土豪們,付出那么大代價、花了那么多真金白銀,即便真的購到一件什么物有所值、貨真價實的寶貝,而將之收入囊中。
這樣的文化消費,又究竟有多少實際意義,也是非常值得懷疑的。
比如,假設一件藝術品包含的藝術價值是100。
但是,誰都明白,藝術作品本身具有特殊性,很多創作出來的東西,并不是人人都有能力真正將之理解、將之消化、將之吸收、將之“消費”的。
對那些處在金字塔頂端的,只有極少數人能真正看懂的,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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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這樣,一個收藏者,如果藝術修養不夠、文化修養不夠,不明白那些作品是什么意思。
那么,再有錢,再有本事花幾十億、幾百億,把那些寶貝一件件買下來,抱回去。
實際上,能夠欣賞到的、消費到的其中的藝術價值,也可能只有1%,或者0.01%。
乃至只能把它當作一件裝飾品,擺在家里自賞。
對這樣的買家或者收藏者來說,擁有那些藏品、享有那些寶貝,不過也就只是為了實現一種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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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很多酷愛藝術收藏的,其實差不多都是這樣。
那些藝術品,在這些收藏者那里,與其說是一些藝術品,不如說只是一些貨物或者商品。
甚至可以這樣說,一個人,如果對藝術的理解,平均只達到1%,那么即便收藏了一個倉庫的什么珍品,也絕大部分根本無關藝術,那些東西99%擺在那里,只是一種財產或者投資。
同樣的道理,一個人,如果對藝術的理解,平均只達到到50%,則即便擁有足以開一個小型博物館的各種大作、神作、名作,那那些大作、神作、名作,被收在那里,也一半如同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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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國古代的那些皇帝,就是收藏各種寶貝最多的。
但是多數也是就像沒有消化能力、沒有吸收能力、沒有消費能力的一樣。
那些最先進的文化、最先進的藝術、最頂級的精神大餐,在這些呆子手中,只能像什么“珍饈”一樣,被鎖在倉庫,堆在那里、爛在那里。
或者像什么金銀珠寶,高興的時候,隨便挑幾卷,賞給那些奴才,有如老板給大家發個紅包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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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當然,今天的出版技術、信息技術發達了。
雖然絕大多數的藝術珍品,還是跟過去一樣,牢牢掌握在那些土豪、權貴手中。
但是很多寶貝,已經可以借尸還魂,通過一些書籍、網絡,飛入尋常百姓家。
只要買本畫冊,或者到網絡上搜一下,想要調取哪個大作,就分分鐘可以調出哪個大作。
甚至,隨著數字技術的進步,那些從前傳說的各種名作,也都可以實現電子收藏。
只要愿意,搞個U盤,就可以將一個盧浮宮的寶貝,全部打包帶走。
甚至,在朋友圈,隨便點個收藏,還可以把那種《全了,所有的世界名畫都在這里》,收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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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此,對懂藝術的來說,不用花什么錢,只要從那些畫冊,或者到百度上,稍微學習一下,也就可以盡得那些大作的全部精髓。
不像那些不太懂行的土豪,即便花數十億、數百億,把那些什么原作買回家去,也吸收不到那些作品的什么營養價值,或者只能吸收到0.01%。
其實,出版技術、數字技術發達以后,很多書畫作品應該是沒有先前那種收藏價值了才對。
或者按理說應該是都要大打折扣了。
你硬要說那些書畫作品,還有一點什么價值,也可以說還有一些價值。
比如,把它擺在某個地方,還是會有人愿意花幾百塊錢,買一張門票過去看看,就像去見什么明星,慕名而去一樣。
順便合個影,留個紀念,就像那種到此一游的。
但你要說那些書畫作品已經毫無價值,也確實已經毫無價值。
不過只是就像剩下一個殼。
占有那些東西的,還要替大家保管。
天天守著那堆東西的,還要每天擔心會不會被盜走,或者出現什么意外,被一把大伙燒了。
這么辛苦,大家反倒應該為這些家伙搞個眾籌,弄點捐款,補貼一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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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不過,這個世上還是有很多那種“神作崇拜癥”的。
看到一個好東西,就都要想方設法,把它搞到手,搬到家里,供在某處,頂禮膜拜。
只是,即便如此,其實也要看一個人有沒有足夠的修煉,才能從那些作品里看到其中的神,才能讓那些作品在自己手上顯靈。
否則,如果都是凡夫俗子,那么抱一堆那種什么神作回去,也跟那種抱一尊泥佛或者瓷佛回去的庸人一樣。
抱回去的并不是一個佛。
只是一塊工藝的泥巴或者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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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畫其實不是用來藏的。
字也不是用來藏的。
書也不是用來藏的。
這些都不是像那些什么土豪,以為花幾十億幾百億,把它搬回家去,就算占有了。
對這種藝術的東西、文化的東西,要真正把它變成自己的,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它吃下去。
讓它變成你的靈魂的一部分。
變成你的自覺的行動的一部分。
甚至變成你的信仰的一部分。
如此,才是真正占有那些作品、真正享有那些作品。
也才能成為那些作品的真正的主人。
任誰也不能再偷走、奪走。
否則,有再多的金銀財寶,可以花什么一萬個億,也只能買到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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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切所謂的藝術作品、世界名作都是這樣。
包括那些什么《蒙娜麗莎》。
你說它有價值,也都是也許還有一點價值。
你說它沒有價值,也確實已經壓根都沒有什么價值。
當然,藝術的東西如果可以賣個好價錢,對很多干這個行業的,也才會有飯吃。
就像一幅名作,一旦畫出來,就得開始學會找土豪一起玩,才能讓它從一文不值,開始不斷水漲船高、不斷扶搖直上……最后直逼價值連城。
甚至放到哪個博物館,都可以成為傳說中的鎮館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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