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愛》的主人公簡,有絕頂的敏感,也有絕頂的堅毅。這些特質融合在一起,注定她的一生不會平庸寡淡。
簡,如一株在風雨中飄搖的蘆葦,隨時都會折斷,卻每一次都在風止雨停的瞬間,奮力站起,斗志盎然。
1
簡自小父母雙亡寄人籬下,整個童年期間飽受舅母一家嫌棄,終日掙扎在冷言冷語甚至暴力虐待之下。
這樣受盡凌辱的日子,對一個不足十歲的孩子來說,簡直是囚禁地,是放逐的極限。
用簡的話說,“我的神經已經受到嚴重的摧殘,以至于無論什么樣的寧靜都安撫不了它們,什么樣的快樂都難以讓它們振奮起來了”。
后來,舅母里德太太實在容簡不下,便把她送進洛伍德慈善學校。很不幸,在里德太太把簡交給偽君子校長并再三強調“這是個愛撒謊的孩子”后,簡的境遇就注定不會向好反轉。
在這方“牢籠”里,簡失去了飛翔的自由,卻從未忘記讓自己羽翼豐滿。幾年后,她以優異成績畢業,順利留校成為受人尊敬的教師。這對于19世紀中葉的英國女子來說,算得上是一個圓滿結點。
人有時就是這樣,當你剛剛習慣某種環境時,心就開始不安分了。簡不甘于學校里日復一日上演著的冷漠、平淡、孤獨,于是努力謀得一份家庭教師的差事,轉至桑菲爾德莊園工作。
2
跟其他千篇一律的愛情故事一樣,帥氣多金霸道的莊園主人羅切斯特先生,不可救藥地愛上了資質平凡的簡。
可這白馬王子愛上灰姑娘的橋段,與其說是命運對簡的厚愛,不如說是對簡承受力的巨大考驗。
婚禮現場,簡意外得知,她深愛的主人,早在十五年前娶了別人為妻。
盡管,那位合法妻子婚前以欺騙的方式,掩蓋了自己是遺傳性精神病患的事實;盡管,那位合法妻子婚后日夜發瘋,甚至嚴重咬傷過自己弟弟、縱火燒傷過自己老公......
可是,再多理由也解釋不了羅徹斯特先生隱瞞事實真相的“罪行”。簡的強大自尊,容得下萬千悲痛,獨容不下一絲戲弄。
就算羅徹斯特先生以足夠低的姿態、足夠多的愛意,求簡原諒、求簡留下來。可是簡,只能“努力用一雙嚴厲的手,把那些在無邊無際、無路可循的想象荒野上徘徊的一切,納入常識的可靠規范之中”。
除了奮不顧身的逃離,簡別無選擇。她的高自尊和道德感,根本不給其留下絲毫蹉跎的空間。
3
有人說,簡的離開源于被碾碎了自尊,而其強烈的自尊源于其植入骨髓的自卑。我不這么認為。
自尊與自卑之間的界限很難劃定,就如卑微與卑賤。評判標準是什么呢?應在于是否敢于正視自己的軟肋。
簡的軟肋在于出身與容貌。雖常感嘆自己不那么高貴美麗,簡依然用素樸的裝扮把自己修飾的端莊得體,也從不因地位、外表之差去刻意躲避別人不懷善意的評判。
相反,她會堅定有力地昂起頭顱向別人宣告,“我們的靈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們兩人穿過墳墓,站在上帝腳下,彼此平等”。
對于這樣一個靈魂透著骨氣的女人來說,外在條件如何,在羅切斯特先生眼中根本無足輕重了吧。
4
簡離開桑菲爾德莊園后,暈倒在牧師圣·約翰家門前并獲救。此后很長一段時間,兩人相處溫馨和睦。簡以為自己已經快要忘記那段滿是傷痛的記憶了。直至牧師準備去印度傳教,臨行前向簡求婚。
簡發現,自己怎么可能忘記羅切斯特先生,畢竟這個男人給過他根植于靈魂的默契與溫暖。拒絕牧師求婚后,簡像是突然掙開了思想枷鎖,立刻日夜兼程奔向莊園去找尋丟失的愛人。
這種回歸是必然。因為,繼承遺產后獲得經濟獨立的簡,終于可以勢均力敵地站在意外致殘的羅切斯特先生身邊。
簡與羅切斯特的對話是最好的解釋,“我現在比以前更愛你了,因為現在我真的能幫助你,可以前你那么驕傲,不會依賴任何人,除了做給予者和保護人之外,不屑于扮演其他角色”。
盡管愛情占了全書多半篇幅,但我不想把其看作一本情感巨著。因為于簡而言,相較鐵打的自我,愛情不過是其追隨當下情感真實追求自我的結果罷了。
我相信,即便沒有愛情,簡依舊活得豐盈瀟灑。
夏洛特·勃朗特是一位了不起的文學家。文學家最好的文學部分,不一定體現在對故事情節的完美勾勒,更在于能始終保持一種理智的感性,讓人淚目動情之余不忘身披鎧甲,從字里行間學會了柔軟與強大。
我喜歡《簡·愛》這本書,因為它詮釋出了一種很美好的生存境界——可以不公時奮起反抗,亦能冷寂中沉默成長;可以平靜時不諳世事,亦能風雨中只身殺敵。
作者以第一人稱自述的方式,給讀者以強烈代入感,讓人不禁隨著簡的境遇,猜想自己在這般情境下會作何反應。讀書的過程,變成一場自我反省與審判。有些故事讀完就忘,可是入腦入心的思考與判斷過程,早已潛移默化滲入了價值觀。
當對人生有了更深刻的體驗后,再讀《簡·愛》更會肅然起敬。因為你開始明白,在這個處處充斥著不公與苦難的現實世界,能夠始終像簡一樣堅持黑白分明的內心準則,有多么不易與難得。
《簡·愛》對我的幫助是回觀內心,鼓勵自己做一個堅韌、執著、獨立的人。相信你也會得到力量,這種力量來自對苦難的包容,也來自對未來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