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別矯情

看榜姐話題

和同桌做過的曖昧的事

底下評論里有一條很逗

說她喜歡了他四年

他問她喜不喜歡他時

卻一口咬定不喜歡

真逗對吧?

可是

確實是啊

原來覺得喜歡就追挺浮夸的

現在想想真的是自信的表現

敢于坦坦蕩蕩的說出來的

才是把兩個人放在一個高度的

憋著不講就是自卑

好像誰先說誰就輸了一樣

自己演了一出浩蕩的大戲

卻不能直視人家的眼睛說

對啊我就是喜歡你怎么了

也挺無奈的。

八月長安更博說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我曾經喜歡了他們一個星期

小時候感情飄忽不定

現在也不小了

再一次面對的時候

先不自卑了好嘛

只要情商足夠高

表白失敗仍能做朋友

真的,雖然我是不敢

但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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