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榜姐話題
和同桌做過的曖昧的事
底下評論里有一條很逗
說她喜歡了他四年
他問她喜不喜歡他時
卻一口咬定不喜歡
真逗對吧?
可是
確實是啊
原來覺得喜歡就追挺浮夸的
現在想想真的是自信的表現
敢于坦坦蕩蕩的說出來的
才是把兩個人放在一個高度的
憋著不講就是自卑
好像誰先說誰就輸了一樣
自己演了一出浩蕩的大戲
卻不能直視人家的眼睛說
對啊我就是喜歡你怎么了
也挺無奈的。
八月長安更博說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我曾經喜歡了他們一個星期
小時候感情飄忽不定
現在也不小了
再一次面對的時候
先不自卑了好嘛
只要情商足夠高
表白失敗仍能做朋友
真的,雖然我是不敢
但是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