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玫瑰

現在和你在一起的,是你十七歲時,魂牽夢繞的那個人嗎?

對于我來說,肯定不是,十七歲的我,和今天的我,想要的,絕對不是同一個人。十七歲時我喜歡的那個人,有著高挑的身材,穿上白襯衣,眉目俊朗,眉眼如星。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樣在暗夜里閃著光。有著邪魅的一笑,只是那一眼,便可以讓人,在那種眼神中,沉淪許久,不忍醒來。我慶幸,在我十七歲的年紀遇到了這樣一個人,我慶幸,我那是蒼白的年紀,有這么一段,美好的夢。但是終歸夢是會醒的,當年不能在一起,或許才是最大的幸運。因為從此在這世界上,有一個人,記得你,所有的美好,所有的夢幻,所有的天真,所有的純情。

今天的我,已經32歲了,32歲的女人,想要什么呢?32歲的女人很清醒也很現實。她會在點燃一根煙后,回到十七歲,再作那虛無的夢。他也會在酒醒后從夢境跌落現實,為了明天的,包包,衣服,還有美貌來奮斗。所以,當許恒問我心里還有沒有他的時候,我笑了笑,然后用力的點點頭,這是一個多么天真的男人。在這樣的年紀,還可以把感情看的這么重,我沒有任何理由打擊。是的,你看,我已經這個年紀了,我已經懂得圓滑,嗯,不,這不是圓滑,確切的來說,我更希望,大家都開心,而不是,呈一時口舌之快,卻讓自己在意的人,心灰意冷。這么多年我看過的書,遇到的人,走過的路,都在教我學會如何善待他人,而我也確實學得很好,不只是,男人很喜歡我,就連同性,也對我夸贊有加。我不再是從前那個,女戰士一樣帶著滿身刺的人。所以這算是面具嗎?我覺得并不是。而是我在歷經艱難波折之后,終于懂得,溫柔才是最有力量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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