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不被催婚

星星發亮是為了讓每一個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屬于自己的星星。 ? --from 《小王子》

我一直覺得,結成婚姻最好的理由,是:我不一定很愛你,但我愿意每天更愛你一點點,不嫌棄,不放棄。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好像就會被各種催,催婚、催嫁、催生小孩。爸媽催、爺奶催、七大姑八大姨催,甚至鄰居都會順帶好心的催一催,身邊的人見面就問:找對象沒?結婚沒?生小孩沒?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是一臉大寫的“煩”“燥”!

好像這個年齡,不談戀愛,不談婚亂嫁就是不孝、然后各種親情的道德綁架就會狠狠的壓在你身上,于是很多人在所謂的壓力之下,就會選擇一個看著還適合的異性就結婚。每每身邊出現這樣子朋友的時候,我就會慢慢的敬而遠之。

不是說自己有多么的光榮偉大,也不是自己鄙視做出這種選擇的朋友,而是我很害怕哪天就被他們的選擇所說服,然后去反思自己是否真的要找個還算適合的對象就此過一生?

我一直覺得,假如說要有一個人跟我走上婚姻的歸宿,那么這個人最起碼與我能夠三觀合正或者精神契合。比如說我會掏出身上的所有零錢給遇見的乞討者,然后對方是一個覺得所有的乞討者都是騙子,那么當我給錢的時候是不是要在心里罵我是傻逼?想想我就覺得這個戀愛是注分手。

性格不同可以磨合,脾氣不對可以慢慢改正,但是三觀不同真的無法茍且,畢竟我不能讓別人變得善良或者我變得悶騷啊。

其實身邊很多的朋友都是迫于爸媽的催促,寥寥草草的就找個對象結婚生子,然后好像人生大事就此解決了,往后的日子如果過的好那是爸媽眼光好,過的不好那就是爸媽的罪過,傷了父子親情不說,甚者干脆走上離婚的道路。孰是孰非,焉能怪誰?

每想到這個時候,我就還蠻慶幸我遇見比較開明的父母。我曾與他們秉夜徹過,告知他們我的想法和態度,本以為他們會極力反對,沒想到媽媽語重心長的對我說:遇見感覺對的可以試試,要是談不下去就早點分手,別耽誤人家就行。

我......

我很喜歡林心如媽媽的故事,人這一輩子其實真的很長,遇見一個腳步合拍的人太重要,這個社會太觥籌交錯,希望不要迷失在車水馬龍當中。

沒有人愿意與一個人在一起,結果過的還不如獨自一人,兩個人在一起要的是快樂,也許“不快樂”才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單身的理由吧。

畢竟,飯我會做,錢我會賺,爸媽我會照顧,想旅游能背包就走,電燈會換,桶裝水會抗,照片可以自拍等等,時間安排的那么滿,真的分不出時間來戀愛呢。

所以,感情可以來的慢一點,只要是真的愛。孩子可以來的晚一點,愛情的結晶會比任務的結晶來的更招人疼。

希望所有正在被父母催婚的人,能夠知道自己不要什么,用自己閃閃發光的亮點去吸引未來與你惺惺相惜的人。

也希望所有催婚的父母,能夠與自己的孩子敞開心扉的談談,愛了二十多年,在婚姻上,再愛他們一次,畢竟能陪伴他們到老的,是那個出現在紅本上的人,給他們一次選擇的機會。

畢竟,最無條件愛他們的人,只有你們。

《聽七說》她說我很像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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