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自己。我獎勵過自己什么呢?想起來了,我允許自己在每個月例假期的晚上,不必再學習、工作、看書,可以看電視劇和電影,這就是對自己最大的獎勵。
這哪是獎勵,這是休息。
我不允許自己吃零食、吃垃圾食品、叫外賣、吃小攤、吃糖吃巧克力,不允許自己熬夜,不允許自己浪費時間,不允許自己花錢在物質方面,不允許自己不自律。啊,我對自己太苛刻啦!
還獎勵呢,不苛刻就不錯了。
我是個不會給自己花錢的人,多么糟糕的特點。雖然從來不缺錢,不為錢所困。活了40年,給自己買過的用品,一是Mac電腦,二是iPhone12,三是大量的書。買東西總追求性價比,從未考慮過奢侈品。如果我月薪3萬,會花錢更大膽些吧,又也許還是不怎么買東買西。
有人有現金流1萬,負債100萬,允許自己消費1000元。有人有現金流10萬零負債,允許自己消費1萬。有人有現金流100萬零負債,允許自己消費1000元。每個人的消費觀不一樣。
我的畸形自律觀是怎么形成的?是爸媽的嚴格要求,從小到現在。
我的畸形消費觀是怎么形成的?是不夠獨立自主,認為花錢有罪惡感,有浪費感。一想到這個問題,竟委屈的想哭。我從未遇到過愿意為我花錢,給我買禮物的人(除了我媽),也從未要求過對方給我買禮物。就連自己也不給自己買禮物。
我有值得獎勵自己的地方嗎?沒想到,我有需要獎勵自己的地方嗎?也沒想到。原來我的低配得感很強烈,內心需要他人來肯定我的存在我的價值,不愿意自己肯定自己。
我有問題,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