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活的明白,不要老是委屈自己。
想寫作,就多看書,沒事兒時寫一寫,培養自己對文字的感情。
想干什么工作,就學習相關技能,結合實踐,提高自己的操作熟練度。
想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還得結合自己的性格與興趣,還有就是天賦。(天賦就是與生俱來的能力,就是自己的強項。)再一個要善于發現自己的優點,不要老拿自己的弱項去跟別人的專業或強項對比,就好比你拿著雞蛋去碰石頭,贏不了,熟雞蛋也不行。
有時候努力了可能也達不到的效果,還有就是個人能力掌控不了的局面,就不要再繼續死磕了,有些精神是值得表揚的,但是不要死腦筋,處理問題要多換幾種思路來考慮。
有時候停下來歇一歇,改變一下固有的觀念,有些問題其實就已經迎刃而解了。
最近考慮著想寫短篇小說,看到簡書上一些優秀的短篇后,自己真的有提筆就要跟短篇小說拼一拼的沖動。可是冷靜下來后想一想,還是先學習學習再動筆為好。
故事大家都會講,可是每個人講出來的效果是不一樣的。
在節奏上,在用詞上,在語氣語調上,在整篇文章的把控上,設計上,都是不一樣的。
有人講的繪聲繪色,引人入勝。
有的人講的平淡無奇,沒個重點。
這就是區別,這也是個人的一種能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
演員要有表演能力,要有人前表演的欲望。
寫作也是一個道理,要有表達欲才行。被動的,或者不喜歡寫作的,那再逼這個人,也是沒用的。
最近在看《小說月報》,看上面的作者是如何構思小說內容的,既然決定寫短篇了,就得當個心事辦,隨便寫寫就不要寫了,浪費時間次要,浪費感情才是最傷人的。
我是一個喜歡研究的人,凡事都要了解一下事物內在的含義,關于對待寫短篇小說這件事,我也是認真的。
短篇小說的好處就是文章篇幅小,文字比較少,人們長把幾千字到三萬字以內的小說稱為短篇小說。著重描寫一個人物或幾個人物的形象,擇取生活中的一小個片段來描述,并且語言務必做到簡練,來反應一個簡單的或比它本身復雜或者廣闊的社會現象。
生活中每天都在發生不同的事情,網絡的發達,更是讓人們足不出戶就能了解社會上每天發生的事情。你可以以一個上帝視角來看待這些事情,得出自己的觀點,懲惡揚善。也許你對待不公的事情,也會在手機屏幕前罵上兩句,發泄一下自己的憤怒。
如果把事情描寫出來,加上自己的一些構思,加入一些自己正確的、積極向上的觀點,引導社會向好的方向發展,這無疑是短篇小說能發揮出的最佳效果。
這是我對自己寫作短篇的指導方針,希望也能為想寫短篇的簡友們提供一點參考。
雖然構不成什么真知灼見,但有不足之處,還希望朋友們代為指正,一起探討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