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意愿出發。
意愿即是去完成某一件事,提升某一個能力或改變自身的一個動機,也代表了作出一個清醒的有意識的決定。意愿的潛在意義是“我要”,它是自我負責的宣言。許多人發奮圖強,或者突然產生重大的改變,都是因為自身產生了意愿。如果一個人沒有意愿,他做任何事情的成功幾率并不會很大,一個人意愿程度的強弱,可以直接導向他完成一件事情的成功概率。Randy Pausch,Carnegie Mellon的計算機系教授在著名演說the last lecture中曾說:Brick walls are there to stop the people?who don’t want it badly enough.這句話給了我很大的感觸,而現在我正體驗著自我改變這種強烈的意愿。情緒可以為我們提供意愿,比如對方的蔑視讓你產生了憤怒,因此你有了要超越他的動機,從而有了自我發展的意愿;比如說自卑感使人渴望成功,因此有了努力奮斗的意愿…在這其中,愛是最強大的一種力量,為了渴望去愛別人,渴望得到別人的愛,我們也會發展出一種強烈的意愿,比如分手后帶來的改變,在戀愛中產生的改變,由于自愛而帶來的自我發展等等….因此,我們需要去開放自己的情緒感知,接納每一個情緒,理解到憤怒、自卑、沮喪等情緒也可以是有用的情緒,充分往正面的方向去引導情緒產生正面的作用。其次,將愛作為意愿的最大來源,自愛、愛家人、愛朋友、愛世界,將其作為自我發展的動機,做出清醒而有意識的決定,“我要自我發展,我要承受痛苦,我要突破舒適區?!边@種力量是強烈、有效而持久的。
2.這對我有什么用。
“這對我有什么用”經常問這一句話,可以讓我們選擇更加適合我們的東西。這是讓外部事物與我們產生聯系的一句話。我們每天可能會看很多文章和資訊,吸取不同的信息,但只是吸取是不能成為我們的東西的。只有為我所用,才是真正對我有意義的東西。因此,我們有必要將自己放在宇宙的中心,跟被動地吸取信息和行動做對抗,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從多問幾句“這對我有什么用”開始。
3.讀過的東西是否有真正轉化為行動和應用。
“知行合一”是我所追求的境界。Tal,harvard的積極心理學教授在幸福課上說,人的大腦是會尋求一致性的,假如你的思想達到了一定的高度,而沒有行動,不久思想就會退回到原來的位置。反之亦然。“知行合一”是讓我們的思想和行動不斷共同提升的一個過程,最終達到整體幸福感的提升,個人心智的成熟和成長。作為一個曾經是而現在依舊與之對抗的完美主義者,我深知行動的困難。但也找到了克服的辦法:比如先開始5分鐘,先做最重要的一件事等等。重要的去開始做,在做的過程中才能進行檢驗,才能真正把知識內化。思想上的盛宴帶來的滿足感是快速而短暫的,行動上的積累所帶來的滿足感卻是具有推延性和持久可發展的。因此,我們要爭取給自己帶來更多行動上的滿足感,提醒自己打破用思想上的滿足感來代替行動的假象,把知識真正地用起來,通過行動來檢驗。